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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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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 公司年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前 附 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 标(六)评 标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略)第四章 图纸、施工说明及其他技术资料(略)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部分格式三、技术部分格式四、附录(一)工程施工招标统一口径(二)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四)工程管理防火细则当招标统一口径、工程量清单、施工 图纸出现冲突时,解 释先后依次顺序为招标统一口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第六章 工

2、程量清单第七章 附图:-3-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及 前 附 表一、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程名称 工程。2 1.1 建设地点3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供或甲定乙供)4 1.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5 2.1 招标范围6 2.2 工期要求年 月 日开工(以开工令为准)年 月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包含分包工程工期)7 5.1 资金来源 自筹8 17.1 投标货币 人民币9 6.1 投标人资质等级10 6.2 资格审查方法11 16.1 投标报价方式12 18.1 投标有效期13 19.1 投标担保金额及 支付形式14 8.1 踏勘现场

3、 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自行组织前往。15 20.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年 月 日 点前投标人将疑问书面加盖公章传至现场工程部(传真: ), 年 月 日 5 点前招标-4-人以书面加盖公章答复16 2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17 22.1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伍份副本。技术标、商务标另行提供电子版一份(刻录成 CD-R 光盘,所有 带数据的表格均采用Excel 格式,文档表达均采用 Word 格式),装入 “正本 ”密封袋中。18 24.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 地点: 时间: 19 27.1 开标会 地点: 时间: 20 35.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21 35.4

4、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 10。22 35.4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公司开户行: 帐 号: -5-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 1 项第 4 项所述。 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为施工图所示的户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厅及电梯厅前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该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即招标单位提供的装 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安装施工 图纸范围户内的工程。不包括已 经完成的部分样板房和电梯前室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 楼的平层户型共计 套,共分为 个户型;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地下室电梯厅

5、 间、一层电梯门厅 间、楼层电梯门厅 间。共分为 个标段。具体为:一标段 :平层户型: 其中 1、 户型(层高 ) 套;公共部位:地下室电梯厅 间, 一层电梯门厅 间,标准层电梯门厅 间(共合计 个单元,每个单元 间)。二标段:注:( 层为样板房已完成,该部分不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所有投标人均需对以上各个标段全部报价,均需按工程量清单分户型报价,即招标人提供的户型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户型的施工图深化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并经招标人和设计方认可后实施。2.2 本次招标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6 项所述。3、装饰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界面划分3.1 与土建工程界面划分:3.1.1 土建施工

6、单位(总包)负责装饰进场前的砌体、隔墙施工,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进场前的砌体交接验收,并负责交接后的部分砌体修改及全部砌体粉刷(或批砂加气腻子)施工;3.1.2 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进场前卫生间、厨房间、阳台等需防水的楼板、砼翻边等结构蓄水试验,土建方、 监理方、建 设方协助配合,如发现渗漏水及时向土建书面提出并确定整改完-6-成时间,并作书面交接验收。3.1.3 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卫生间、厨房间、阳台等墙、地面需防水的区域防水施工。3.2 与幕墙和铝合金窗界面划分:3.2.1 幕墙和铝合金窗施工单位负责幕墙和铝合金门窗的施工,并负责外墙侧密封胶的施工,铝 合金窗内侧的密封胶由精装修施工单位施工,精装

7、修施工单位完成进场后的成品保护措施的交接验收;铝合金门门槛部位成品保护由精装修单位负责。3.2.2 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铝合金窗框内的墙、顶、地面的装饰装修施工,及阳台部位的地面砖、 门槛、踢脚线装修施工。阳台 墙面涂料由专业单 位施工,铝合金门窗室内侧边粉刷基层由总包施工,面层由精装修施工单位施工。3.3 与安装单位的界面划分3.3.1 空调单位负责室外机与室内机的连接线路及温控器控制线的穿线工作,配管由装修单位负责施工;空调室内、外机的电源配管及穿线由精装修单位负责施工,线路预留至室内机接线端子。空调调试由空调单 位负责。注:室外机 电 源配管已由总包完成。3.3.2 新风:主机及控制器的穿

8、线由新风单位负责,配管由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精装修施工单位负责电源配管及穿线,线路预留至新风接线端子。注:室外机电源配管已由总包完成。3.3.3 室内其他强、弱电管线施工均由精装修施工单位完成,具体为:装饰单位负责施工的弱电部分只涉及弱电智能箱安装、配管、底盒安装,穿线施工,门磁和门铃安装,其中弱电智能箱模块,弱 电信息面板,可视对讲,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系统调试由弱电专业施工单位实施。强电配电箱引出线至阳台各使用点的电源由总包单位施工,引入管由精装修单位施工,线由总包单位施工;可视对讲箱体引出至门磁、门铃、弱 电设备井道、弱电智能箱的管道已有总包单位施工。公用部位配电箱、开关箱由总包单位安装

9、,精装修部位的配电箱内接线由精装修单位施工,系统调试由总包单位实 施。4、 报价范围及说明4.1 通用部分4.1.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清单计价表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7-4.1.2 工程报价依据:可参照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 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 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 版)、省市有关费用、价格 调整文件等报价,也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自行确定材料消耗量和费率标准自行组价。4.1.3 卫浴洁具、龙头及配件、卫浴小五金件(毛巾杆、厕纸架

10、、置物架等)、配 电箱、换气扇、开关面板等为甲供材料(具体详见附表 2),报价时不包括该部分材料费用,但应包括上述材料的保管、安装费用。电梯,空 调,新 风,地热,热水器,橱柜及柜内电器设备,厨房水槽及 龙头,净水器、人造石,进户门及门锁,可视对讲等设备不在本次承包范 围内,但列入中标单位工程衔接、施工管理范围,相关管理费用由精装修施工单 位自行计取,并 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 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另行分包的单体装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4.1.4 瓷砖、地板、 壁纸、扪布、扪皮等为甲定乙供材料,投标单位按照(附表 3)表中的单价进行报

11、价,结算时按照甲方签证价格(市场询价价格,不计其他费用)计补价外差,差价部分仅计税金, (附表 3)表中无 单价的,投 标单位按照表中规定的品牌、 规格及型号要求自行报价;石材为甲定乙供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家供应,主材 费用暂不列入此次投标报价中, 结算时按石材采购价(以甲方签证为准)加 8的综合费用,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后进入结算。 该综合费用已含损耗、采保费、措施费、管理费、利 润等一切费用。4.1.5 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施工 组织措施项目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列入的内容;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4.1.6 措施项目费用投标人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

12、量和价格,投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费包含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0”计价;4.1.7 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按投标报价一次包干使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规费及税金计入包干价内;4.1.8 规费及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 版)计价规定费率单列计取(第 4.1.7 条包干价不再另行计取规费及税金)。4.1.9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成品保护费必须充分保证,除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规程和标准外, 还应满足 工程招标统一口径、 安全文明-8-施工管理条例、 管理防火细则、 成品保护实施细则的规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成品保护费不

13、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方给予支付。4.2 招标文件要求列入的其他费用:4.2.1 本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由精装修施工单位进 行总协调,在施工期 间负责对招标人另行分包的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所需费用单列并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 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优 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中 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单体装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4.2.2 精装修施工单位应对需进场的甲供材料、设备组织验收,因验收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若发现甲供材料、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中标装修单位

14、应在安装前及时向业主书面反映,若经书面反映而未被业主采纳的, 该缺陷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工作所需费用,并单 列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3 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与电梯、空调、新风、地 热 、热水器、可视对讲、橱柜、煤气、消防等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交接、验收工作(具体界面 详本招标文件补充条款“ 装饰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界面划分” ),所需费用单列并纳入措施费报 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 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4 本工程在施工 过 程中,除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5、规程和标准外,还应满足样板房施工招 标统一口径、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管理防火细则、 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工程装饰施工说明的规定,凡施工图纸不明确,但以上各类法规、规程和标准、条例、规定中有要求的措施 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费用单列并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 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5 本工程土建施工单 位(公司)为总包单位,装修工程纳入总包管理,本工程总包配合的内容为提供现有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并按时为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的承建单位提供工作面,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以及留出合理的工期,提供水 电接口,并将资料纳入总包管理,其费用由招

16、标人另行支付,不再另行报价。施工、生活用水 电、各承建单位使用总包的临时办公、搭伙及住宿费、公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防疫等费用由各中标人与总包单位自行结算,相关 费用请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计算,费用单列,并列入措施 费报价。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与总 包单位签定总分包-9-配合协议,服从总包管理;但投标单位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还需要总包方配合的工作和费用,请自行考虑,并列入措施费, 纳入投标总价中。4.2.6 根据现有施工场地等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必须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材料、设备 的存储堆放(含甲供材料)、二次搬运、保管、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

17、租用、装修垃圾清运、夜间施工、赶工措施、限电限水拉闸(应有相应的应急供水供电专项措施)、工程变更造成的 窝工等产生的费用,并单列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 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 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7 投标人自行解决工人场外住宿问题,费用单列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 惠; 4.2.8 所有相关的开孔(包括灯具、 风口等)、开洞(包括砼及钢筋砼面凿洞等)、预留孔、检修口、开槽、 检修门、各 类洞口封堵、修补(包括各专业公司施工所需的洞口封堵、修补及)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并 单列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

18、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9 本工程室内墙体粉刷、砂加气砌体批刮专用腻子由精装修单位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砂加气砌体粉刷后的通病引发的相关费用(如裂缝、空鼓等),因砌体通病引发的修补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并单列 纳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10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中标单位应负责竣工后的每套户型的室内环境检测,检测单位需获得发包商的认可。检测费用单列, 计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 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11 按照消防要求须做消防检测的材料,检测费用单列,计入措施费报价,

19、未在措施 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12 工程完工后,需对工程按精装修工程交付标准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一 尘不染。所需费用单列,计入措施费报价,未在措施费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4.2.13 中标单位进场前,须与土建总包单位进行施工界面的书面交接验收。如发现有施工质量方面问题的,由土建单 位整改至合格,如接收后在施工中发现土建单位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偿修补。4.2.14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2007规定,需对绝热材料(如橡-10-塑保温棉)、电线、电缆进行见证取样,报

20、价应包含 见证取样的费用。4.2.15工程图纸由各中标精装修施工单位加盖设计出图章(设计资质要求甲级),所需费用由各中标精装修施工单位承担;4.2.16 参加公开招标程序所产生的费用计入措施费报 价中,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 视作优惠或该项费 用已含在报价中。4.2.17 以上要求单列的费用列入招标人提供的“户型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表” 中,并一次性包干。实际施工过 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该项费用。5、资金来源5.1 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7 项所述的方式获 得,并将部分 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6、合格的投标人6.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 9 项所述;

21、6.2 投标人应具备的合格条件: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单位资质预审,投标人须有在近两年内建造国内类似规模、档次住宅的业绩;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招标人工艺要求、加工技术、加工工期的木作加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并提交加工单位(材料 设备供应商)的详细资料;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招标人样板设计、工艺要求的主要石材、木作库存品,并提交主要石材、木作材料样板(500mm*500mm)、 线条样板(500mm 长);7、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 人在

22、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任何费用;7.2 凡参加本工程投 标 的单位,必 须按规定日期,凭投标邀请书到招标单位地址:杭州钱新绿城房产公司工程部领取招标文件,同 时支付 元工本费(不退回)。领取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并支付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 7.3 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 7 天内招标单位向未中标单位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同时收回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如施工图和有关资料损坏、-11-遗失,按 元/张赔偿,赔款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8、踏勘现场8.1 投 标人如有需要,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 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

23、自己承担;8.2 招标人向投 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 概不负责;8.3 投 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 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有关单位和机构建设(招标)单位: 公司建筑设计单位: 公司土建总包施工单位: 公司土建监理单位: 公司装修设计单位: 公司安装施工单位: 公司 幕墙施工单位: 公司装饰装修监理单位:

24、 公司附:内部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后续的公开招标程序,自行承担公开招标过程中相应的费用,并确保在公开招标程序中中标。(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 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12-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第三章 工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章 图纸、施工说明及其他资料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10.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 则,由此引起的

25、投标损 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 标人的投 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 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7 天按招标 文件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 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 时将书面答复

26、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 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 招标文件 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天前的任何 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12.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 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

27、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 补充通知、澄清(答疑) 纪要内容相互矛盾 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2.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 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 时间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 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 须附中文

28、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 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 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14.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 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保证金(6) 投 标人的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成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经验介绍、具体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简介、技术力量配备情况和业绩,以及承担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目前在何处、何 时能进场、 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和建议、 对招标文件的确 认意见;

29、(7)投标人必须提供二个项目案例(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类似规模,合同金额 万元以上,其中一例为最能代表投标单位水平的工程项目,另一例 为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所承担的项目)的情况介绍。提供的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建设 方名称、竣工时间和合同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14.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采用统一格式。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式:(不得随意修改)(1)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2)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14-(3) 表 1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汇总表(4) 表 1-1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汇总表(按每幢)(5) 表 1-2 分部分项工

30、程量清单及计价表(6) 表 1-3 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明细表 (7) 表 1-4 零星及其他工作项目及计价表(8) 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9) 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10) 表 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格式:(1)表 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土建装饰工程)(2)表 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安装装饰工程)(3)表 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14.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a.施工平面布置 设计(湿作 业完成前后的场布图应分开绘制);b.施工技术方案;c.针对工程 现场要求的现场施工管理方案;

31、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e.确保工期的技 术、组织措施 (须含施工进度计划时标 网络图) ;f.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g.劳动力安排计划;h.石材放样、加工、供货计划;i.木作放样、加工、供货计划;j.其他主要材料放样、采购 、加工、供货计划;k.本工程每个分项工程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具体技术、组织措施;l.确保安全生产(包括消防)的技术、组织措施;m.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 术、 组织措施;n.单列的水平和垂直交通技术、组织措施(须含人流、物流组织流向图);-15-o.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措施;p.工程资金安排计划;q.每个分项工程制作

32、施工工艺样板制度、措施;r维修和保养服务;(2)项目管理班子配 备a.项目管理班子配 备情况表;b.项目经理简历表;c.项目技术负责 人简历表;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3)本工程的工班长、各工种工人配备情况说明资料;(4)石材、木作加工单位说明资料;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 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4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投标报价16.1 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的报价形式,包投标报价、包工期、包 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每个子目的综合单价必须按照附表的综合单价明细表

33、进行组价分析。 16.2 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列入的费用一次性包干,列入投标报价。16.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垂直与水平运输、装修垃圾堆放、施工用电、水的接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7、投标货币17.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8、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

34、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16-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9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担保19.1 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 须知第 19.6 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9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投 标保证金:a

35、支票;b银行汇票;1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9.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第 18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28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9.5 中标 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5.4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9.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 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参加开 标会议;(3)投标人拒绝 按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修正标价;(4)中标人未能在 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

36、合同协议。(5)中标人未能在公开招 标程序中中标,或公开招标的中标价高于内部招标的中标价。20、投标预备会20.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 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 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20.2 投标预备 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20.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4 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20.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 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

37、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17-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12.3、12.4 款规定执行;20.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2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 “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 处,以正本为准;2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8、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2.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 标 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 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人 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23.2 在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 志:a工程名称;

39、b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3.3 除了按本 须知第 23.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 25 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23.4 如果投 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3.1 款、第 23.2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23.5 所有投 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

40、投标人印章。24、投标截止日期2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4.2 招标 人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5、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6.1 投标 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 标人。 补充、修改的

41、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 ,应按本须 知第 23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或 ”撤回 ”字样;26.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1)传真件上 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 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具有本 须知第 23.2 款所要求的标注;(3)非常清楚地 标明“撤回“字样;(4)有投标 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6.4 根据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6.5 根据本须知第 19.6

42、 款规定,在投 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五) 开 标27、开标27.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19-27.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27.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宣布为

43、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27.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招标 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27.2 款规定;(2)由投标 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 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7.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 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7.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8、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8.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22.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 权委托书” 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 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未按照招 标文件

45、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六) 评 标29、评标会议-20-29.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 评标 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9.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30、评标过程的保密30.1 公开开 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

46、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1、资格后审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 34 条,凡属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3.1 开标后,投标 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3.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47、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错误的修正3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 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

48、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 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21-(3)合计累计金 额与小计(合计) 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3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5、评标、 询标及中标签约35.1 评标评标委员会在审标、投标澄清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公正的

49、原则,就下述几个方面 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分析 、打分,并完成评标报告。35.1.1 在报价合理、报价依据充分可靠、 优惠费用分析明确的基 础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35.1.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相应的施工保证措施完善;35.1.3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够提前且相应的保证措施可靠;35.1.4 投标单位的资质、实力、施工 经验、履约信誉、计划调动管理班子和施工队伍的到位率和技术管理水平、劳动力保证程度、机械装备水平和到位率;35.1.5 对招标文件各条款的确认程度、投标诚意及积极性、投标书编制质量及其他。35.2 询标35.2.1 招标单位根据标书分析结果,确定询标内容;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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