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 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 201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特制定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 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一、总则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目的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我学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按照校研究生院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3. 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自愿申报、差额评审、公开答辩、竞争择优” 的原则进行。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位分委会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至少 1 名,从未申报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中选择)组成,总数不少于 15 人。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奖学金申请工作的组织、评审,并将本学院评审通过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4. 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再获其他奖学金。2二、参评研究生范围和指标1. 所有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包括学历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历博士、委托培养博士等;2. 一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原则上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特别优秀的,须经
3、学院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3. 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如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4. 国奖名额有研究生院核准下发。经校研究生院核准,航空学院在校博士生 XXX 人(其中 1 年级 XX 人),2013 年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 XX 人;在校 硕士生总数 XX 人(其中 1 年级硕士生 XX 人),2013 年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XX 人。三、参评条件根据校研究生院指定的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航空学院特制定以下细则。1. 为奖 励 优秀,以下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不占各学院分配的名额,但须按规定程序参加各学院评
4、审:(1)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2)品学兼优,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如发表高水平论文 nature、science 等)2.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小班排名在前 30%,必修课没有不及格,且已发表 EI 源刊文章 1 篇或省部 级以上成果奖署名3获奖人 1 项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或录用 SCI/SCIE 源刊文章 1 篇或录用 EI 源刊文章 1 篇,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所填必须是硕士入学后产生或发表的成果。 (注:网络发表按已发表计,已录用未发表必须有录用证明)3. 博士研究生必修课没有不及格,且已 发表 SCIE 检索论文 1 篇或省部级以上成果奖署名获奖人 1 项或授
5、权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或录用 SCI/SCIE 源刊文章 2 篇以上,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所填必须是博士入学后产生或发表的成果。4、以下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3)有违法犯罪、违反校纪校规或日常表现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4)在校期间不遵守学校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研究生。四、评选流程和时间进度安排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自愿申报、差额评审、公开答辩、竞争择优” 的原则进行。2.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
6、表,并于 X 月 X日下午 6 点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人签字后的申请4审批表和不少于 1500 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申请审批表、优秀事迹说明电子版发到本学院联络员指定的电子信箱。3. 初 审:研究生院要求学院按照分配指标的 120%(XX人)上报学院评审名单。学院对自愿申报的研究生,先进行材料初审,按照附表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打分并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研究生院分配指标的 150%(即硕士 XX 人、博士XX 人)确定参加答 辩的研究生名单。若申 报的研究生数量少于研究生院分配指标的 150%,则取消初审。并在 X 月 X 日下午 6 点前将申报研究生情况上报研究生管
7、理处备案确认。4. 答 辩:X 月 X X 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公开答辩及评审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委员会委员按照附表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打分,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将过半数票的研究生,按照得票多少排序,产生学院评审通过研究生名单,公示并报研究生院管理处。四、评定考核标准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对于申请奖学金博士生的科研成果,主要考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申请审批表中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追回所发国家奖学金,并不得参与今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2. 申请审批表中参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的第一署名5单位必须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
8、本学科领域申请并被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有效)等同于 SCIE 论文;申请尚未被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申请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1 项,且有个人获奖证书,相当于在 SCIE 收 录源刊上发表 1 篇论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七名)或三等奖 1 项(排名前五名),相当于在 EI收录源刊上发表 1 篇论文。学生参与教材和专著撰写,作者排名前 4 且学生排名第 1,等同于 SCI 1 篇。12.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参考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中的计分方式,对研究生学术成果进行量化。五、其他本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归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
9、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有权参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 年 6 月 7 日6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硕士)论文及成果(60)姓名所获奖励和荣誉(20 分)社会工作、公共服务(5 分)必修课成绩(15 分) SCI/SCIESCI/SCIE 录用EI/ISTPEI/ISTP录用授权专利 申请专利 专著教材科研教学奖励得分注:1. 所获奖励及荣誉:特指除科研教学外的其他校级以上奖励,如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各 类奖学金等;2. 社会工作和公共服务: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及由此而得的相关校级以上荣誉,如优秀辅导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
10、部等;3. 必修课成绩:硕士一年级必修课成绩排名在小班前 10%:15-14 分;10.01%-20%:13-13.9 分;20.01%-30%:12-12.9 分;4. 论文及成果:仅填写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成果。7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博士)论文及成果(65)姓名 所获奖励和荣誉(25 分)社会工作、公共服务(10 分) SCI/SCIE SCI/SCIE 录用 EI/ISTP EI/ISTP 录用 授权专利 申请专利 专著教材 科研教学奖励得分注:1. 所获奖励及荣誉:特指除科研教学外的其他校级以上奖励,如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各 类奖学金等;2. 社会工作和公共服务: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及由此而得的相关校级以上荣誉,如优秀辅导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等;3. 论文及成果:仅填写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成果。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