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20142015 学年教学进程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教学秘书、教务助理:20142015 学年教学计划、进程、任务的落实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保质、有序地开展,现将工作进程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在下列规定的时间进程内完成相关工作。一、第 3-5 周:各院(系)核定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计划生成教学计划进程;如果教学计划有调整,各院(系)须提交修改教学计划报告,详细说明理由及解决方案,院(系)签字盖章后交教研科,由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为确保课程信息的准确性,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编号输入,杜绝多门课程使用同一编号或同一门课
2、程(学时与学分均相同)在不同年级使用多个编号等情况。二、第 6-7 周:各院(系)接受并落实 20142015 学年教学任务,不得出现遗漏现象。若学生所在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达教学任务,导致教学任务无法落实的,该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自行落实解决。各院(系)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进行认真落实,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回。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接受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学生所在系,以使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早得到解决。三、第 8 周:各院(系)将 20142015 学年第 1、2 学期授课信息进行整合、落实。须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四、第 9-11 周:教务科编排 2014-2015 学年第 1、2 学期课表初稿。五、第 12-13 周:协同有关院(系)排全校实验课。各院(系)校对学生选课课表。六、第 14-15 周:学生选课。选课一旦开始,为尊重学生选课结果并维护选课秩序,如无特殊原因,院(系)及老师不得进行课程的重新分班和上课时间的调整。教 务 处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