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物理】2011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专题12 恒定电流和电路.doc

上传人:开阔眼界 文档编号:4185980 上传时间:2018-12-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80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理】2011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专题12 恒定电流和电路.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物理】2011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专题12 恒定电流和电路.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物理】2011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专题12 恒定电流和电路.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物理】2011年高考试题分类汇编专题12 恒定电流和电路.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http:/ 年高考试题解析物理分类汇编专题 12 恒定电流和电路1 (北京)如图所示电路,电源内阻不可忽略。开关 S 闭合后, 在变阻器 R0的滑动端向下滑动的过程中, A电压表与电流表的示数都减小B电压表与电流表的小数都增大C电压 表的示数增大,电流表的示数减小来源:Zxxk.ComD电压表的示数减小,电流表的示数增大答案:A来源:学科网解析:变阻器 R0的滑动端向下滑动的过程中,使连入电路中的 R0阻值减小,整个电路的电阻减小,电路中的电流 I 增大,路端电压 U=EIr 减小,即电压表的示数减小,又 R2与 R0并联后再与 R1串联,在 R0减小时,使得 R2两端电压减小,R 2中的电

2、流减小,即电流表示数减小。A 正确,B、C、D 错误。2.(全国) (15 分) (注意: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如图,两根足够长的金属导轨 ab、 cd 竖直 放置,导轨间距 离为 L,电阻不计。在导轨上端并接 2 个额定功率均为 P、电阻均为 R 的小灯泡。整个系统置于匀强磁场中,磁感应强度方向与导轨所在平面垂直。现将一质量为 m、电阻可忽略不计的金属棒 MN 从图示位置由 静止开始释放。金属棒下落过程中保持水平,且与导轨接触良好。已知某时刻后两灯泡保持正常发光。重力加速度为 g。求:(1)磁感应强度的大小;(2)灯泡正常发光时导体棒的运动速率。【解析】(1)设小灯泡的额定电流为 I0,有P

3、= I02R 根据题意,金属棒 MN 沿导轨竖直下落的某时刻后,小灯泡保持正常发光,流经 MN 的电流为I = 2I0 AVSR1E,rR2R0M Na cLb dhttp:/ MN 所受的重力和安培力相等,下落的速度 达到最大值,有mg = BLI 联立式得式得B = mg2L(2)设灯泡正常发光时,导体棒的速率为 v,由电磁感应定律与欧姆定律得E = BLv E = RI0 联立 式得v = 来源:学.科.网 Z.X.X.K2Pmg3.(重庆)在测量电珠伏安特性实验中,同学们连接的电路中有两个错误电路,如题 20 图所示。电源内阻不计,导线连接良好,若将滑动变阻器的触头置于左端,闭合 S,

4、在向右端滑动触头过程中,会分别出现如下四种现象:a.电珠 L 不亮;电流表示数几乎为零b.电珠 L 亮度增加 ;电流表示数增大c 电珠 L 开始不亮;后来忽然发光;电流表从示数不为 零到线圈烧断来源:Zxxk.Comd.电珠 L 不亮;电流表从示数增大到线圈烧断与上述 a b c d 四种现象对应的电路序号为A. B. C. D. 【答案】A.【解析】.对于电路,随着滑动变阻器触头向右滑动,灯泡上电压增大,灯泡变亮,通过电流表的电流增加,由于滑动变阻器触头滑到最右端也不会造成短路,所以电http:/ b 对应; 对于电路,滑动变阻器触头向 右滑动时,灯泡亮度增加,电流表示数变大,当滑动变阻器触

5、头滑到最右端时,造成短路,从而烧毁电流 表,之后,灯泡变得最亮.据此判断,与 c 对应;对于电路,由于电压表串联进了电路,而电压表内电阻很大,滑动变阻器触头时,灯泡不亮,电流表示数几乎没有变化,据此判断与 a 对应;对于电路,随着滑动变阻器触头向右滑动,灯泡不亮,电流表将被短路烧毁.所以,对以 a、b、c、d.4 (上海)如图所示电路中,闭合电键 S,当滑动变阻器的滑动触头 P 从最高端向下滑动时,(A)电压表 V 读数先变大后变小,电流表 A 读数变大(B)电压表 V读数先变小后变大,电流表 A 读数变小(C)电压表 V 读数先变大后变小,电流表 A 读数先变小后变大(D)电压表 V 读数先变小后变大,电流表 A 读数先变大后变小【答案】A.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等教育 > 高中教育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