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申请人 性 别 户籍 城镇 农村身 份 证 号 码 出生年月户 籍 所 在 地 县(市)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现 居 住 地 址 县(市)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弄) 号 室手机 固定电话 邮编贴照片处复退军人服役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实际缴费年限军龄视同年限折算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姓名 性别 与 申 请 人 关 系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直系亲属情况请在上述人员中明确 1 人为主要联系人,并在其姓名前打“”确认根据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甬政发200991 号)规定,属于文件规定的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现申请享
2、受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上述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及家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代办人)签名或盖章(手印): 1.普通 2.复退军人年 月 日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所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初审意见经初审, 同志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相符,符合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甬政发200991 号)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申请条件。经办人: 年 月 日社区(村)盖章 街道(乡镇)保障所复审意见经复审,情况属实,已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甬政发200991 号)规定的养老金待遇享受条件。经办人: 年 月 日保障所盖章 2 / 2养老保险社保机构核定意见经核准,该同志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条件,从 年月起按月发放,目前待遇标准为 元/月,其中:1. 基础养老金 元/月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元/月3. 缴费年限养老金 元/月 4. 优待养老金(复退军人) 元/月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社保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