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台乡卫生院慢性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甲方: 中心卫生院乙方: 村卫生室为进一步促进我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圆满完成 2012 年慢性病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善与强化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乙方工作任务与指标:一、乙方负责对每年在其第一次就诊的 35 岁及以上的居民测血压率达到 98%以上,并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 型糖尿病实行另册登记,登记完整率达到 100%。并对所有患者建立子档案(个人信息表)。二、乙方负责本辖区内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不低于辖区总人口的 3.5%、 糖尿病不低于总人口的1.2%。三、乙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一年至少面对面随访 4次以上
2、)达到 6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 3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 25%。四、每次随访后及时将随访表送交乡卫生院。五、乙方每两月举办一期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宣传内容资料完整,中西医防治)。对辖区内高危人群开展健康宣传指导工作,以村为单位 35 岁以上人群自我体重知晓率、自我腰围知晓率及自我血压知晓率达 70%以上,自我血糖知晓率达 30%以上。六、乙方负责分别成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各一个,人数不少于 10 人,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交流活动不少于 2 次。确保活动资料完整。七、乙方负责对辖区内的死亡病例其死亡原因进行入户调查,填写死亡原因调查表,并于 14 天内上报卫生院
3、,报告率达到100%。八、每月 25 日前上报慢病月报表。九、辖区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登记完整。十、建立慢病患者登记册(分病种进行登记)。十一、建立高危人群登记册。甲方工作职责:一、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血糖仪,乙方自备血糖试纸,如出现人为血糖仪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二、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至少 2 次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培训。三、乙方按服务人口每 1000 人 35 岁及以上首诊患者侧血压率达到98%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登记完整,甲方付给乙方100 元补助经费。测血压率每下降 1%或筛查漏登记一例扣 30 元。每增加 1000 人补助经费增加 100 元。(不足 1000 人按 100
4、0 人计算)。四、乙方完成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指标人数,规范管理率及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指标要求者,甲方每年按 20 元/高血压/例、40元/糖尿病/例支付乙方劳务经费。对于资料不真实、不准确、随访记录不完整或出现虚假信息,按 50 元/例扣除经费。五、乙方开展按要求(6 次/年)开展慢病知识宣传,资料真实完整,甲方按 5 元/次付给乙方宣传经费。每开展一次慢病知识交流活动甲方按 30 元/次乙方活动经费。宣传少一次扣 10 元、交流活动少一次扣 60 元。六、乙方按时调查、登记、报告一例死亡病例甲方按 3.0 元/例付给乙方经费。漏报一例扣 10 元。七、登记 1 例 65 岁以上老年人甲方付
5、给乙方 0.3 元。八、乙方每登记一例恶性肿瘤、冠心病、脑卒中慢病患者甲方付乙方 0.5 元。发现报告一例糖尿病 2.0 元(附完整的基本信息表、乡级以上病例、诊断证明及化验单)。九、乙方每登记一例高危人群甲方付乙方 0.1 元。十、乙方每报一次慢病月报表甲方付补足费 5.0 元。迟报漏报一次扣 20 元。十一、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1 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患者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考核结果将与慢性病防治工作劳务经费挂钩。对于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慢病防治工作经费。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 医院 乙方: 村卫生室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