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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事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 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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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人事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发199856 号各地市、县人事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人事代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实现人才人事工作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益探索。各地在开展人事代理业务时,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注意总结经验,使其不断完善。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搞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促进

2、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代理是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业务服务。第三条 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 人事代理的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五条 单位人事代理业务范围 (一) 人事政策咨询、人事规划。为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及自治区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岗位设置和员工管理方案,开展人才素质测评等。 (二) 办理调动手续。为委托

3、代理单位办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调动手续。 (三) 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协助委托代理单位招聘员工并代办聘用合同手续及合同期满解聘或续聘手续。办理合同签证手续,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录用手续。(四) 管理人事档案。为委托代理单位接转员工的人事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提供身份认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出国(境 )政审等服务,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做好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五) 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手续及职称管理工作。为委托代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代办职称考试报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手续,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进行管理。 (六) 代

4、办户关系手续。为委托代理单位代办员工户口、粮食关系迁转、管理手续。 (七) 代办保险业务。为委托代理单位代办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险种业务。 (八) 组织员工培训。为委托代理单位组织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尚前培训。 (九) 为委托单位办理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业务。 第六条 个人人事代理业务范围 (一) 人事政策咨询。为委托代理人员提供国家及自治区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 管理人事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人事档案,提供身份认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出国(境) 政审等服务,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做好档案材料归档

5、工作。 (三) 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手续。为符合条件的委托代理人员代办职称考试报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手续。 (四) 代办保险业务。根据委托代理人员的要求,代办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险种业务。 (五) 代办户粮关系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粮食关系迁转、管理手续。(六) 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业务。 第七条 单位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由要求代理的单位向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出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该单位的文件及人事代理委托书。 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查符合代理条件的,双方协商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第八条 个人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 由个人

6、向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属原在职人员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及人事代理委托书。属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须出具自治区军转办发出的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以及原部队开具的行政、党团、工资和粮油供应等有效证件及人事代理委托书。属大中专毕业生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人事代理委托书。是原国家计划分配毕业生的,还须出具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的证明。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查符合代理条件的,双方协商,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人事代理可实行全面代理,也可实行部分代理。 第十条 人事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单位或人员之间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双方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人事代理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由双方商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人事代理机构要正确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尊重委托代理单位或人员的权利,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委托代理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积极配合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第十二条 人事代理双方应严格履行人事代理合同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同级人事部门调解或仲裁解决。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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