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项 目 名 称 : 泡 沫 灭 火 剂 采 购项 目 编 号 : KLGLJ20171030(重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2017 年 7 月 25 日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15第四章 评审办法 17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8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泡沫
2、灭火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一、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二、项目编号:KLGLJ20171030(重)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1.5 万元。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必须明确包含灭火剂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7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止,上午 9 时 00
3、分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分17 时 3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至发售地点报名购买,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由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公告发布后日期) 、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2017 年第一季度供应商为在册正式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贰佰元整(¥8200.00) (须足额交纳)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银行账户【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账号:660010007045600010,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
5、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1 A 类泡沫灭火剂 10 吨2 AFFF-AR6%抗溶性水成膜泡沫 灭火剂 20 吨3 AFFF6%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30 吨用于消防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货物需求表2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上午 10 时 00 分。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截止后为
6、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等候当面谈判。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7、:/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http:/) 。十二、联系事项:1.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桂林市中隐路联系人及电话: 王科长 联系电话:13707738968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 6 楼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3-3569712 传真:0773-2885706广西科联招标中心2017 年 7 月 25 日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编号:KLGLJ20171030(重)2 3 供应商资格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8、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必须明确包含灭火剂的经营范围。3.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谈判报价及 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 金 额(人民币):81.5 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9、。6 15 保证金15.1 保证金的金额:捌仟贰佰元整(¥8200.00)(须足额交纳)。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15.3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竞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7 16.1 响
10、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 、 “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 、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4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 、“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
11、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编号:KLGLJ20171030(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1 18.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7 月 3
12、1 日 09 时 00 分至 10时 00 分。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13 19.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14 19.2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 谈判地点: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19.2.4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3、。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6 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5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7 27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财采201637)
14、,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15、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 28.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19 28.3 合同备案存档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0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 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2 31 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
16、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6一、总则1. 适应范围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编号:KLGLJ20171030(重)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项目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
17、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 供应商资格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必须明确包含灭火剂的经营范围。3.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 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6. 质疑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
18、购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7. 转包与分包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7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
19、理商参加谈判。(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二、谈判文件9. 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货物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10
20、.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谈判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
21、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
22、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8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社保证明(2017 年 1 月-3 月)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2017 年 1 月-3 月)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括灭火剂)
23、(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6)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 ;(7)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 ;(8)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 ;(9)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 ;(10)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 (必须提供) ;(11)供应商 2016 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不 良 记 录 , 以 中 标 、 成 交 通 知书 或 签 订 的 销 售 合 同 为
24、 准 , 并 能 清 晰 反 映 所 销 售 的 货 物 名 称 、 种 类 、 金 额) (如有,请提供) ;(12) “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如有,请提供) 。(14) 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 ,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提供第(2) 、 (4) 、 (5) 、 (6) 、 (7)
25、项材料,并于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 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否则视同未响应。13. 谈判报价13.1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
26、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9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 谈判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4. 响应文件有效期14.1 响应文件
27、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5. 保证金15.1 保证金的金额:捌仟贰佰元整(¥8200.00)(须足额交纳)。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15.3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
28、出并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16.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 、 “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
29、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 、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16.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
30、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 、 “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0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编号:KLGLJ20171030(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
31、”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的递交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供应商应
3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18.3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四、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19. 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1 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专家 2 人。19.2
33、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2.1 谈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19.2.2 谈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19.2.4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20.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120.1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 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 在评审过
34、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1. 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21.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21.2 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
35、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谈判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 谈判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1.5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36、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
37、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12
38、21.7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21.8 最后报价21.8.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21.8.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含 3 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21.8
39、.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21.10 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 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
40、商。(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 15 条款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4)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6)属于“必须提供”的
41、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8)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9)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10)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
42、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
43、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5. 谈判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26.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
44、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6.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财采201637)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45、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14人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签订合同28. 签订合同28.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28.2 合同备案存档: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六、其他事项29.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科联招
46、标中心桂林分部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类收费标准下浮 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 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00 0.8% 0.45% 0.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1
47、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0. 交纳竞标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660010007045600010 31. 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16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说明: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二、本“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项号货物名称参考品牌及型号 技术参数、性能
48、及配置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1A 类泡沫灭火剂A 类泡沫灭火剂,可按不同配比,通过控制供给泡沫量来达到最佳灭火效果,能增加水的粘稠度并粘附在可燃物表面,形成一层防辐射的保护层。抗烧能力增加且不易复燃2、 产品性能与技术参数: 外观:淡黄色液体 PH 值:6.09.5 ; 凝固点:-22 灭 A 类火性能:在混合比为 0.5%、发泡倍数 27 倍20%的条件下,灭火时间70s,且抗复燃时间10.0min 表面张力:混合比 1%的条件下,表面张力 22.5mN/m。 25%析液时间:混合比 0.5%的条件下,温度处理前:11.0min; 温度处理后:11.0min 隔热防护性能:混合比 3%的条件
49、下,发泡倍数 30.0 倍, 25%析液时间20.0min, 灭火性能:IIID 级。 2、有效期:3 年。 3、符合 GB27897-2011A 类泡沫灭火剂国家标准。 4、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CCCF 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10 吨2AFFF-AR6%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低倍数泡沫产生器。能与干粉联用,也可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油罐火灾,广泛开展适用于飞机场、油田、大型化工厂、化工仓库、油库、船舶、码头等处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还能适用于生产、贮存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