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行招标工作流程图(国有资产管理处)注:1、申请表从资产处网页下载;2、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范围见安徽建筑大学招标管理办法 (校字2014208 号) 。复验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到资产处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招标办编制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复核后,填写招标文件(公告)确认记录 ,资产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领导批准招标办负责在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具备条件的采购单位填写采购项目招标申请表,编制技术标书,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资产处招标办招标办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质,核验投标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接受投标人投标文件招标办组织评标专家组进行评标评标专家组确定评审结果招标办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 3 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审核合同中设备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及质保金等条款,招标办负责合同其他条款审核资产登记后,采购单位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报账手续采购单位负责采购项目初验,并向资产处报送验收报告,资产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