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环保局 2018 年 3 月 2 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发到标题栏)宽甸满族自治县环保局 2018 年 3 月 2 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1 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 2018 年3 月 2 日至 2018 年 3 月 8 日(7 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传真:0415-5135019通讯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沾婆娑府东街 69 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环保局窗口邮编:118200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宽甸满族自治县东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20 万吨氧化钙生产线项目 宽环审字【2018】5 号 2018 年 3 月 2 日(发到内容栏)(附件发到附件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