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报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合作社已经 年 月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年月 日开始对合作社进行清算。现将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一、注销合作社基本情况名称:专业合作社 注册号:注册时间:年 月 日成员出资总额:万元二、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合作社成员、组成,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合作社清算组于年 月日(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通知了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 月日在报公告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四、合作社资产及债权债清算情况。1截止年 月日,合作社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
2、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 元;2合作社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合作社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3清算费用、职工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4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5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6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五、合作社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六、其它有关事项说明。1合作社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成员保存十年,本成员承诺予以妥善保存。2合作社全体成员保证合作社债务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清算组成员签字:全体成员签字确认:专业合作社(盖章)年月 日注:1、本清算报告内“”部份由合作社根据各自实际清算情况填写。2、以上格式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