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政协章程学习辅导垣曲县委党校 谭抗战重点讲四个问题。一是什么是政协章程,二是政协章程的主要内容,三是政协章程的制定和历次修改过程,四是学习政协章程要把所握的几个主要内容。一、什么是政协章程? 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1949 年 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部重要法律,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全体会议代行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作用已经结束,原有的中国人
2、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不再适用。因此,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当时的解释是:之所以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因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所组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它的规章定名为“ 章程” 是比 较适当的, 这可以同国家机关的组织法和条例有所区别,可以避免同国家权力机关所通过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的“法 ”和“条例” 相混淆;也正如党派和人民 团体的组织规章一样,其中基本包括总纲和组织条文两部分,而它的名称则称为“ 党章” 或“会章” 或“ 章程” ,如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 - 2 -二、政协章程的主要内容
3、 现行的政协章程包括总纲和五章,共 51 条。总纲论述了人民政协的历史和重要作用,规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指导思想、共同政治基础、根本任务以及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根本准则等重要内容。第一章是工作总则共 18 条,工作总则着重对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规定,并从 15 个方面阐述了政协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第二章是组织总则共 11 条,组织总则主要规定了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参加政协的条件、各级组织间的关系、政协委 员的基本条件和对委员的基本要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第三章是全国委员会共 10 条,全国委员会一章主要规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界别设置的程序,全国
4、委员会参加单位和人选的产生、变更、任期及其职权,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的产生及其职权,主席会议的组成及其职权,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的设立。 第四章是地方委员会共 11 条,地方委员会一章主要规定了政协地方委员会的设立原则和地方委员会组织与工作方面的内容。第五章是附则只有一条。这 51 条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三个方面:一是确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二是规定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工作规范,三是确定了政协的各级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三、政协章程的制定和历次修改情况1945 年 10 月 10 日,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达成了停战协定,即双十协定。按照双十协定的规定,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
5、3 -议。1948 年 4 月 30 日,中国共产党依照惯例授权新华社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号召“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这个口号的提出为标志,中国共 产党提出了以人民民主力量来组织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历史上,为了将中国共产党发起的这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和 1946 年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相区别,一般把 1946 年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称为“旧政治协商会议”,把 1949 年召开的政协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 年 9 月 21 日至 30 日,在当时的北平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
6、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在这次会议的开幕式上,毛泽东同志庄严宣布,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这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选举了两个委员会,一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同志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同志任政务院总理。会议还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毛泽东同志任主席。这次大会被称为开国之会、定国之会,因为它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 议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建国的重大事项。决定改北平恢复北京市名,定都北京;确定了国旗、代国
7、歌;确定了以公元纪年;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意味着人民政协将不再代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但政协仍有存- 4 -在的必要,政协是党派性的机关,是党派性的协商机构。1954 年开始起草和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取代 1949 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其后,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政协都选举毛泽东同志为名誉主席,周恩来同志连续三届出任全国政协主席。上世纪 60 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严重的左倾错误,迫使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停止了活动。文革后,1978 年,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政协率先恢复了活动,召开了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8、,会议选举邓小平同志任五届全国政协主席。之后,邓颖超同志出任了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接任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的是李先念同志。从 1993 年第八届全国政协开始,由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全国政协的工作,八届全国政协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同志任主席,他连任了第九届全国政协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同志任主席,他又连任了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现行政协章程为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于 2004 年 3 月日下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政协章程自 1954 年制定以来共进行了次修改。在此之前政协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情况是:政协章程的基础是政协组织
9、法。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后来的政协章程就是以政协组织法为基础制定的。1954 年 12 月,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原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 5 -商会议组织法基础上,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这部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任务及基本组织原则都作了规定。章程指出,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 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章程规定人民政协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 团体为基础组成,设立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伴随着国家发展的进程,体现着历史的要求,到目前,政协章程已
10、先后经过 1978 年、1982 年、1994 年、 2000 年、2004 年 5 次修订。现行的政协章程是 2004 年修订完成的。1978 年和 1982 年两次修订都是由五届全国政协完成的;1994 年,第八届全国政协作了一次修订;2000 年,第九届全国政协又作了一次修订;2004 年,十届全国政协对章程进行了第五次修订。1954 年制定的章程规定的比较原则,没有作很细的规定。1978 年修改章程时,对 1954 年政协章程的框架作了修改,增加了工作总则一章,目的是把人民政协存在的方式、开展日常工作的内容确立下来。但 1978 年章程在指导思想上保留了一些以前许多“左” 的东西,因此
11、,这个章程就不能规范和指导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于是,1982 年对 1978 年政协章程又进行了一次拨乱反正的修改。以后历次政协章程的修改都是以 1982 年章程为基础进行的修改,而且都是部分的、完善的修改和补充,是 1982 年章程的延伸。第一次修改:1978 年:1978 年月至月召开的政协五届一次会- 6 -议,是全国政协会议因“文化大革命”停开 12 年后召开的首次会议。会议对政协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政协章程对恢复和重建政协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某些内容受当时“左” 的思想影响,沿用了“文化大革命 ”的错误 理论和提法。第二次修改:1982 年:政协章程第二次修改由邓小平同志
12、亲自主持,在 1982 年 12 月召开的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次修改,排除了上一次修改中“左”的错误理论和提法,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 爱 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人民政 协的任务是“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总任务而奋斗”;人民政 协的主要 职能是“ 对国家的大政方 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
13、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第三次修改:1994 年:政协章程第三次修改是在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作出的。修改后的章程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问题,并注意吸收了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经验,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等重要内容,改写和补充了- 7 -有关我国社会状况、人民政协任务的表述,指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民政 协的任务方面增加了“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
14、 设” 、“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等新内容。第四次修改:2000 年:政协章程第四次修改是在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作出的。这主要是与 1999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相衔接,对一些重要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提法进行修订。章程增加了学习邓小平理论,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等内容。第五次修改:2004 年: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精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相衔接,适应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反映各级政协工作实践的新成果,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
15、规范化和程序化。2004 年 3 月 12 日,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明确了政协的指导思想,把中共十六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章程。增加了有关“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增加了有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共同致力于中 华民族 伟大复兴” ,以及宣 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内容。 对基本政治制度、政协性质、政 协职能、政协两大主题进行完整的、准确的表述。- 8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
16、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政协章程;把表述人民政协性质的三句话和表述人民政协职能的三句话进行了规范和调整,重新写入章程;把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写入章程。对政协委员的条件、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对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规范。明确 规定了政协换届大会预备会议的程序,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政协换届大会新老衔接程序不顺的问题。对政协界别和委员产生的程序也作了必要的规定和补充,使政协章程更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四、学习政协章程要把握的几个主要内容(一)、正确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由于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的不了解或误解,社会上流传着一些偏颇的说法,我归纳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
17、:一是“ 花瓶和摆设”说 。“热热闹闹三五天,冷冷清清一整年 ”。认为政协就是一种形式,不起什么作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说说白说,议议白议,提提白提”。二是“ 清闲和正歇”说。 “无职无权无人找,无忧无虑无烦恼。 ”认为政 协机关是第二老干部局,政协工作人员整天享清闲,政协是“正歇”。三是“找碴”说。认为政协是“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找碴子”,好像政协就是整天瞪着眼,找人毛病提意见,跟人过不去。这些说法和看法都是极端错误的。那么该如何正确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呢?我们了解一下政协章程。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 9 -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
18、工作的基本依据。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部重要法律,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全体会议代行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作用已经结束,原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不再适用。因此,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含义政协是什么?李瑞环同志讲过, “政协就是政协,要不比不套。 ”这实质上就点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政协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在总纲(
19、第三段)中指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把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三句话合并表述,有利于完整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正确认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一层含义就是“统一战线组织”。统一战线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而言,统一战线是一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以及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国内或国际间相互结成的联合。 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力量的联合。人民政- 10 -协是
20、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自成立时起,人民政协始终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而存在,并随着统一战线的发展而发展。统一战线的性质贯穿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委员结构、议事原则、工作方式和活动方法等各个方面。早在 1939 年 10 月,毛主席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就指出:“统一 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成绩,也是中国革命的伟大成绩。 ”从 1949 年 9 月成立时起,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人民政协组织法以及政协章程都对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进入改革
21、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它的参加单位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 8 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 联 、科协、台联、侨联等主要的人民 团体,我国56 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
22、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所以,江泽民同志说:“在新的世 纪,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决不能 丢掉;作- 11 -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政治优势,决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决不能动摇。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 协成立 55 周年的讲话中强调“必须 充分发挥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增添力量。 ”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二层含义,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
23、择。我国在辛亥革命后,曾一度照搬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后来又实行国民党一党专制,结果都失败了。我们现在所讲的中国民主党派,有些发端于大革命失败后,大多数形成和发展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当时 是作为积极抗日和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爱国民主力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爱国、民主是他们共同的目标和基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从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和教训中,从国民党打压迫害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的鲜明对比中,从共产党的正确主张和模范行为中,逐步认清了只有共产党代表了民族的希望与前途,从而接受了共产党的主张,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结成了风雨同舟、和衷共济的亲密关系。人民政协的成立使这种合作关系有了统一
24、的组织形式,并成为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各民主党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956 年 4 月 25 日,毛- 12 -主席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正式提出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 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56 年 9 月,中共八大宣布: “在今后,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邓小平同志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实行这个方针的意义作了说明:“各民主党派能够对于我 们
25、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我们工作做出有益的帮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 8 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 16 字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被写入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1989 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
26、政治制度,指出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十六大召开后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指出:“中共十六大把统一战线和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的基本经验,表明了我们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我国这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可- 13 -动摇的决心。 ”2005 年 3 月,中共中央在认真 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下面,简单介绍一
27、下政协与人大的区别。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协与人大都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其又有很大不同。 (1)二者的性质不同。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协商机关。人大代表国家意志,政协反映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愿望与要求。 (2)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人大通过选举产生,政协通过协商产生。人大按地域组团,政协按届别编组。 (3)二者的职能不同。人大主要是立法和任命,对“一府两院 ”实行法律监督;政协主要是建言与立论,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4)二者
28、的工作范围不同。人大主要是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有比较明确的工作范围,政协的协商监督、参政议政则范围更广,所谓“无边无沿,无底无盖”。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三层含义就是“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本意是人民政权。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主是有阶级性的,不存在所谓“ 超阶级”的“ 纯粹” 民主。列宁说过:“资产阶级民主同中世纪比较- 14 -起来,在历史上是一个大进步,但它始终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 骗人的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穷人和被剥削者是陷阱和骗局。 ”人民政 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争取人民民
29、主进行长期斗争并取得伟大胜利的产物,从诞生之日起它就是新中国的重要民主机构。进入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邓小平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巩固和 扩 大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 ”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重要场所,有利于使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参与国事。它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
30、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 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它坚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团结统一起来,有利于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 ”2、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1)、人民政协的地位。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性质决定的。 宪法规 定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 15 -适应,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们知道,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
31、代表大会;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政协。这就表明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早在 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后,政协还要不要继续存在,以及如何发挥政协的作用,在当时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毛主席在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幕之前,召开了有共产党、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
32、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宪法草案就是经过协商讨论使得它更完备的。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他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 ”同 时,毛主席又指出:“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因为人大和国务院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如果政协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成为二元了,这样就重复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 ”他还指出:“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 ”毛泽东 同志的这次谈话,明确了政协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成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依据。(2)、人民政协的作用。由于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 16 -是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协商机
33、关,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发挥的作用又有很大的不同。人民政协作为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指出:人民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政协章程在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
34、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概括起来,人民政协的作用主要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3、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在章程总纲第五自然段增写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指导-
35、17 -思想的表述。4、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政协章程修正案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表述,反映了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机构、组织的本质特征,也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势。(1)、人民政协的特点。人民政协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广泛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因此 具有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实行“ 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 ”的方针,其参加单位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 8 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 、青 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 等各主要人民团体,我国 56 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
36、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二是党派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和组织形式, 它是以党派和团体为基础组成的。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各民主党派可以以政党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人民政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的方 针,积极促进中国各党派之间的团结合作。为了体现多党合作,在政协组成上,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 40,民主党派和各方面党外人士不少于60,并保 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领导成员中占
37、有- 18 -一定的比例。比如,十届全国政协 299 名常委中,非中共常委 195名,占 65.2%,中共常委 104 名,占 34.8%。三是协商性。人民政协汇聚了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要求,可以通过人民政协反映出来。在协商议事时,人民政协实行实行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协商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和鼓励发表各种意见,既听取和反映支持的赞同的意见,也听取和反映批评的、反对的意见,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主张,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各种意见都如实反映到决策机关中去。(2)、人民政协的优势。早在 1993 年,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八届二次常委会议上就指出,人民政协
38、至少有这么几条优势:一是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 次的问题;二是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界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渠道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和一般的统战组织;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因而不同于我国的人大;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机构,不搞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政治模式,因而从根本上不同于外国的议会。它是扎根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
39、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大特点和优点。了解政协,关键是要加深对政协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我们要保持政协固有的性质- 19 -和特点,不比不套,坚持政协就是政协,要按政协章程介绍政协、宣传政协,不要去比照外国,这是我们要注意把握的重大问题。(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履行职能的原则、方式1、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实际上回答的是人民政协“干什么” 的问题。政协章程(第一章工作总则)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 商、民主 监 督、参政 议政简称政协 的“ 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
40、、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即我们常说的协商于决策之前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通过协商,可以广泛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协商,可以增进理解、 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通过协商,可以发现和集中群众的智慧与经验,依靠群众的力量克服困难、解决问题;通过协商,可以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 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大量事实证明,
41、有协商比没协商好,真 诚相待、肝胆相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协商,对于我们的工作只有益处,没有害处。“民主监督是 对国家宪 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 针政策的- 20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即我们常说的监督于执行之中。人民政 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监督。中共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这种监督,人民群众希望切实开展这种监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下大力气搞好这种监督。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人士,能够充
42、分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看法;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切实的深刻的意见;人民政协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其监督活动既有规范的形式,又有制度的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也有利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1982 年,修订的政协章程当中,实际上明确了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1982 年的章程规定,按照十六字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政协的职能中扩展出民主监督来,应该说是邓小平同志的一大贡献,文革结束后,在邓小平同志主持工作
43、的那段时间,他反复强调: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社会主义必须讲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且强调要把民主制度化,不能因为领导人和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变化。为了强化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推进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他特别要求,- 21 -在强化宪法,在强化依法监督的同时,要发挥好人民政协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根据他的指示,在政协章程的修改过程中,也特别突出了人民政协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当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既同当时的现实政治条件有关,也跟政协职能规定本身的局限性不无关系,因为政治协商、民主监 督这种职能的履行,其实不是政协一家说了算的事情,它和其他部门、其它岗
44、位工作职责的概括有所不同。协商监督都是有对象的,都要讲究一定的程序,都要确定一定的题目,而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或制约了政协职能的履行。如果协商监督的对象(一般说来是指的领导层和决策层)对政协的认识不到位,如果党政工作的注意力不在政治协商,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领导层、决策层不能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那么,真正要履行协商监督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甚至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或者叫“ 自拉自唱” 的尴尬局面。为此,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加大对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唤起全党全社会重视发挥政协的作用;一是积极拓展政协的职能,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拓展开来,从职能规定本身提高政协工作的主动性。政协章程
45、明确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强调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方面人士的参政议政,这就同参加政权的含义区别开来,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 22 -2004 年再一次修改政协章程的时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修改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又一主要职能。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 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
46、和建议。 ”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但又不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而且是对这两大职能的整合与升化。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尽管近些年来,全国政协及地方各级政协不断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形式,但政治协商的互动性仍然不强,民主监督这种非权力监督往往难以摆脱被动局面。因此,政协的这两种职能给人以超然物外的“超脱 ”感觉。而参政议政则不同,它是一种为了维护各党派、各界别所代表的群众的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参与,体现了政治关系
47、的本质。2、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若干原则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中,除了按照政协章程开展工作外,还要坚持一定的原则。系统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若干原则的是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在 1995 年 6 月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上提出的必须坚持的四条原则,在 1996 年的全国政协八届十七次常- 23 -委会上,李瑞环又重申并对这四条原则作了系统论述,这四条原则的主要内容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新的理论观点的提出和实践,政协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原则也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十届全国政
48、协三次会议上指出:联系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政协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原则,既是我们过去的宝贵财富,也是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贾庆林强调要坚持五条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与中共中央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要按照党的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人民政协事业真正体现时代
49、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第二,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也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要牢固树立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一部分的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中体现人民政协的作用和价值。第三,坚持团结和- 24 -民主两大主题。 (总纲有相关表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第四,坚持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要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围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