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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8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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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 北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河 北 省 建 设 厅制 订 河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二 八 年 二 月目 录第 一 部 分 协 议 书 1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2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2 七、词语含义 2 八、承包人承诺 2 九、发包人承诺 2 十、合同生效 3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4一、总则1.定义 42.合同文件及解释 7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84.通讯联络 85.工程分包 96.

2、发包人提供资料 10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0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09.事故处理 1110.专 利 权 1111.联合的责任 1212.保障 1213.财产 12二、合同主体14.发 包 人 1315.承 包 人 1416.现场管理人员任命、确认和更换 1617.发包人代表 17118.监理工程师 1819.造价工程师 1920.承包人代表 2121.分 包 人 2222.承包人劳务 22三、担保、保险与风险23.工程担保 2324.发包人风险 2425.承包人风险 2526.不可抗力 2527.保 险 26四、工期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829.开 工 2830.暂停施工和复工 2931

3、.工期和工期延误 3032.加快进度 3233.竣工日期 3234.误期赔偿 33五、质量与安全35.质量的管理 3336.质量目标 3437.工程的照管 353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539.放 线 3740.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38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8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943.材料、设备的检验 4044检查和返工 41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146.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4247.工程试车 4348.竣工资料 4449.竣工验收 4450.质量保修 452六、造价51.资金计划和安排 4652.工 程 量 4653.工程计量 4754.暂列金额 4755.零星工作

4、项目 48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485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 4958.工程数量的偏差 5059.工程变更 5060.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5161.后续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调整 5262.支付事项 5363.预付款 54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5465.进 度 款 5566.索 赔 56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5868.质量保证金 59七、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69.合同争议 6070.合同解除 6171.合同解除的支付 6372.合同终止 64八、其他73.缴纳税金、规费 6474.保密要求 6575.廉政建设 6676.合同份数 66第 三 部 分 专 用 条 款 67

5、1定义 672合同文件及解释 67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674通讯联络 675工程分包 68314发包人 6815承包人 6917发包人代表 6918监理工程师 7019造价工程师 7020承包人代表 7023工程担保 7126不可抗力 7127保险 7128进度计划和报告 7129开工 7231工期和工期延误 7236质量目标 72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72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72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7347工程试车 7349竣工验收 7350质量保修 7454暂列金额 74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745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 7460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56

6、2支付事项 7663预付款 76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7765进度款 77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7768质量保证金 7869合同争议 7874保密要求 7876合同份数 79第 四 部 分 附 件附件 1 承包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80附件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814第 一 部 分 协 议 书发包人: (全称 ) 承包人: (全称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 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 、 工 程 概 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

7、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 、 工 程 承 包 范 围承包范围: 三 、 合 同 工 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1四 、 质 量 标 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 、 合 同 价 款合同总价 (小写 ): 元。(大写 ): 元。 六 、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 2.2 款。七 、 词 语 含 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八 、 承 包 人 承 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

8、本合同约定施工、 竣工,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 、 发 包 人 承 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 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十 、 合 同 生 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发 包 人: (公章 ) 承 包 人: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9、:3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一 、 总 则1 定 义定义 下 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 1 合同:指 发 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1 2 通用条款 :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 3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 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 、 补充或修订。 招投标工程的专 用 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 4 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曰

10、起 30 天 内签订。1 5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1 6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 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1 7 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 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1 8 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 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 有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 9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11、 1 O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1 1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 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1 1 2 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 1 3 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 (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 )以外的任何 其他人或组织。1 1 4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 1 款规定 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 1 5

12、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 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1 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 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1 7 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 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 18 1 款规定 确 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 1 8 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 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1 9 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 19 1 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果发 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 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 的其他人员。1 20 承 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 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 20 1 款 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1 21 工 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 (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1 22 开 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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