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1 页 共 11 页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一调查收集证据的含义离婚诉讼证据是用以证明离婚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是法院对夫妻有争议的焦点进行裁判的依据。现代诉讼实行证据裁判原则,证据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即证据乃诉讼之王。离婚诉讼中的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夫妻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与程序收集证据材料及法院根依夫妻双方申请或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
2、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调查收集证据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主要) 、人民法院(补充)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一)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由于当事人与诉讼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虚假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法庭上虚假陈述,法院会责令其当庭赔礼道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
3、,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 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二)书证:以表现于书面文件或物品的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出警记录、登报资料、工资单、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借据等。在离婚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七十条规定
4、,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三)物证:以自己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以物品本身的特征(区别于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
5、的含义” )来证明案件事实。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2 页 共 11 页(四)视 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的内容存储于特定的仪器(书证则是“固定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之上” )之中,不具有直观性(书证具有“直观性” ) ,因此,较为容易更改(书证“不可更改” ) ,而且一旦更改之后,不易发现。(五)电子 数据:以电子、电磁、光学等形式或类似形式储存在计算机中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电话录音、手机通话记录、电子聊天记录、VCD、DVD 光盘资料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
6、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六)证人证言: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作出的陈述。需要注意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第六十九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以及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
7、:专业人员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意见。如亲子鉴定、司法精神鉴定等。相对于其他证据,鉴定意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即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八)勘验笔录:在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体亲自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所作的记录。在诉讼中,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和物品进行勘查、检验所作的记录。由于勘验笔录是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
8、定权利制作的,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二,夫妻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没有举证或举证不足,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须自觉、积极地向人民法院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如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的
9、诉讼主体资格。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3 页 共 11 页原、被告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居委会( 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亲属出具的证明(证明事实婚姻)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证明被告下落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该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注意:证明当事人
10、为精神病人,应该先有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再有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先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担任监护人,且监护人(配偶)是其法定代理人。但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原告与被告感情破裂诉求离婚,需要提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
11、可能的证据。原告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一) ,证明 重婚: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或孩子的父亲等。(二) ,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被告的“保证书”或“道歉书” 、双方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记录、QQ 聊天记录(需要拍照、截屏,最好公证) 、录音资料、录像、相片等。(三)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被告的悔过书、保证书、向第三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公安机关)投诉及第三方调解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或讯问笔录、诊断证明书、病历本、验伤报告、伤残鉴定书等。(四) ,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公安机关的
12、出警记录或讯问笔录、向第三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公安机关)投诉及第三方调解的证据、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伤残鉴定书等。(五) ,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亲朋好友等证人证言或出具的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教育的证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等。(六) ,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4 页 共 11 页租房协议、知情人的证人证言、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书信往来、录音、外地的暂住证等。(七) ,其他:治疗生理缺陷、精神病的诊断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或街道办(或乡镇)开具的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微博、网 聊记
13、录等。三,证明孩子宜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证明孩子身份) ;工资单、房产本(证明经济收入和居住情况) ;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相关证据等。四,证明为夫妻共同财产及价值:房产及房屋的市场价评估证明、财产发票、银行存款单、家庭债务凭证等。注意:如果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取证。对于律师的调查收集证据,各地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天津 市高院发布新规破解“取证难” ,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令文书样式(正面)天津市人民法院律 师 调 查 令产及房屋的市场价评估证明、财产发票、银行存款单、家庭债务凭证等。案号(接受调查人名称):我
14、院受理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与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案由)一案,(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有关证据,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若干规定(试行) 以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 的规定,经本院审查决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前来你处调查收集下列证据材料:1.2.3.代理律师: 代理律师执业证证号:随行调证人: 身份:本调查令有效期截止年月日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5 页 共 11 页此令。签发人: 年月日(院印)联系人: 联系电话:(背面)注意事项1.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时,应当由两人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调查令
15、和执业证等证件,由接受调查人核对。2.律师应当在调查令载明的有效期间调查取证,有效期间届满,律师调查令自动失效。3.接受调查人不能当即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调查令之日起五日内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回执。因客观原因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十日内提供。4.对律师调查令指定证据以外的其他事项,接受调查人有权拒绝。5.接受调查人应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骑缝章。6.律师应在调取证据五日内,将全部证据及接受调查人填写的回执提交人民法院,接受调查人自行邮寄证据的情况除外。因故未使用调查令的,应当在调查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将回执缴还人民法院入卷。7.人民法院发现持令律师有违规调证情形的,
16、可以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予以处罚或惩戒;符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8.人民法院发现接受调查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或其所在单位出具司法建议,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再如,河北 省立法规定“律师可申请调查令收集民事诉讼证据” ;最后,陕西 高院“律师可持调查令收集案件相关证据”等。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律师调查令,调查取证仍有困难,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
17、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九十四条进一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现将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书例示如下。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6 页 共 11 页申 请
18、书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 ,住 。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项:申请你院调查收集(写明证据名称)。事实和理由:你院()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 一案,(写明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年月日【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制定,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19、收集证据用。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收集的其他证据。4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四,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会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九
20、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即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涉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7 页 共 11 页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1、,但是也有不足。一,容易导致案件审理不公正。(一),法官在调查取证中与当事人发生权钱交易,为一方当事人取证、徇私枉法。(二),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很容易因调查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先入为主的认识及偏见,使调查工作出现差错。(三),法官在庭审中,一般也只是向当事人出示法院调取的证据,并不需要当事人质证,当事人甚至不知道该证据是如何收集的。二,在审判实践中有调查内容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范围的清况。这会因调取的证据对案件审理无用而浪费审判资源。三,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容易造成诉讼迟延,影响诉讼效率。五,委托调查公司取证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己收集证据,或者委托律师进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因为这样做
22、有法可依,收集的证据也被人民法院所采用。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8 页 共 11 页但委托调查公司则问题重重:一,调查公司,尤其是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的调查公司,法律地位 尚未确定,不可信。二,调查公司调查来的证据不易被人民法院所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三,委托调查公司,成本太高,得不偿失。六,调查收集证据的技巧一,感情破裂的证据(一) ,看分居时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1,分居的原因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其
23、他(工作、学习、住房等)导致的两地分居或不能同室而居。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中的其他义务。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没有造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还不能认为已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二) ,看婚前对方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及对精神病的治疗情况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三) ,看是否有犯罪行为及犯罪行为的性质、造成的后果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四) ,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及是否能有正常的性生活一方患有法定禁
24、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一)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二)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三) ,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判决书。七,拓展: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 ,是指真实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法庭上当事人对证据质证主要是围绕“三性”进行,法院最终也通过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离婚诉讼如何
25、调查收集证据 第 9 页 共 11 页一,真实客观性是指一份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的真实客观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它们缺一不可。二,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一)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八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八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二)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如一份鉴定意见,必须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必须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必须
26、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2016)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三)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具有相应的职责) ,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1,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如一份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某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出具该证据的主体没有认定某人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再如一份没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因出具该鉴定书的单位没有相应的
27、鉴定 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2,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收集的证据,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而不具有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三,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依据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对于证明同一案件主要事实的数个证据相互矛盾的情况下,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直接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应当认定直接证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28、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直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10 页 共 11 页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法官审查判断 证据的标准,是指法官运用规则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结果所涉及的与待证案件事实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加以审
29、查认定,确认证据的可采性及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与强弱,并据此作出裁判的标准。证据判断标准是法官认定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依据时所必须遵循的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十余条规定,确立了法官审查判断的证据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
30、查判断。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准)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
31、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
32、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离婚诉讼如何调查收集证据 第 11 页 共 11 页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当事人对自
33、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八,参考资料感情确已破裂需证据证明http:/pjps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1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