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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032880 上传时间:2018-12-05 格式:DOC 页数:65 大小:342.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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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以地质勘查生产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各级地质勘查行政管理机构,如总局、地区局(厅) 、专业(局)院等(以下简称上级主管机构) ,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会计制度。地勘单位兴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种经营企业) ,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三)地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

2、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设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地勘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地勘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四)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统一规定;地勘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地勘单位自行规定。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按规定的编制期间和报送时间,及时编制和报送上级主管机构、财税机关、开

3、户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15 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 45 天内报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 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 “分“.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建立时间、报表所属年度与月份、报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行政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含所属多种经营企业)资本 50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

4、订。(六)本制度自 199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一) 会计科目 顺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3 限额存款 4 109 其他货币资金 5 111 短期投资 6 112 应收票据 7 113 应收账款 8 114 坏账准备 9 115 预付账款 10 117 内部往来 11 118 备用金 12 119 其他应收款 13 121 器材采购14 123 材料15 125 管材16 126 管材摊销17 132 器材成本差异18 133 委托加工器材19 135 产成品20 137 地质成果21 139 待摊费用22 141

5、 长期投资23 145 拨付所属资金24 151 固定资产25 155 累计折旧26 156 固定资产清理27 159 在建工程28 161 无形资产29 171 递延资产30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31 201 短期借款32 202 应付票据33 203 应付账款34 204 预收账款35 209 其他应付款36 211 应付工资37 214 应付福利费38 221 应交税金39 229 其他应交款40 231 预提费用41 241 长期借款42 251 长期应付款43 261 专项应付款44 271 住房周转金三、净资产类45 301 国家基金46 305 上级拨入资金47 31

6、1 地勘发展基金48 315 公益金49 321 节余50 331 收益51 341 节余与收益分配四、地勘拨款与支出类52 401 地勘工作拨款53 411 未完地质项目支出54 412 已完地质项目支出 55 413 其他经费 h 支出五、成本类56 501 地勘生产57 511 间接费用58 515 辅助生产59 521 多种经营生产六、损益类60 601 经营收入61 602 经营成本 62 603 经营费用63 604 经营税金及附加64 611 管理费用65 612 财务费用66 621 投资收益67 631 补贴收入68 641 营业外收入69 642 营业外支出70 651 所

7、得税71 66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注:地勘单位多种经营业务中,如有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项目,可参照相应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 101 号科目 现 金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库存现金。地勘单位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 科目核算。2.地勘单位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地勘单位应设置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地勘单位收付

8、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 “外币现金日记账“ ,进行明细核算。第 102 号科目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地勘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地勘单位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地勘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 “现金“ 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 “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地勘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

9、置 “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对账单 “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将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与 “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账单 “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地勘单位记账差错的,应由地勘单位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账。4.地勘单位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地勘单位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5.有

10、外币存款业务的地勘单位,应在本科目下按照人民币和外币种类分别设置 “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地勘单位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应将外币存款账户的余额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存款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存款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

11、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6.地勘单位发生的向银行结汇业务,应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贷记 “应收账款“ 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财务费用“科目。“应收账款“借贷方差额,期末予以调整。地勘单位发生的向银行购汇业务,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财务费用“ 科目。第 103 号科目 限额存款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地勘工作拨款。地勘工作拨款采取划拨资金方式的,不使用本科目。2.地勘单位应设置 “限额存款日记账“,根据拨款限额通知单和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

12、顺序逐笔登记。“限额存款日记账“ 的记录应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清楚,一般应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年度终了时,应按规定与开户银行办理年终决算签证手续,并将地勘工作拨款决算签证单呈报上级主管机构。有关银行支票或转账结算凭证的管理,按“银行存款 “科目的有关说明办理。3.地勘单位收到上级主管机构拨入地勘工作拨款限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地勘工作拨款中央预算拨款“科目。退回或年终注销拨款限额时,用红字借记本科目,贷记“ 地勘工作拨款中央预算拨款“科目。按照规定支用拨款限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地勘工作拨款限额结存数。本科目年终无余额。第

13、 109 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2.外埠存款是地勘单位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地勘单位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 器材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银行本票存款是地勘单位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地勘单位向银行提交 “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

14、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器材采购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银行汇票存款是地勘单位为了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地勘单位在填送 “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并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地勘单位应根据发票账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借

15、记“器材采购“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5.信用卡存款是地勘单位为了取得单位信用卡而按规定存入发行信用卡银行开立信用卡备用金专户的款项。地勘单位存入或续存信用卡备用金时,根据发卡银行盖章退回的存款回单,借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指定持卡人用以购货时,应根据结算凭证及发票账单,经核对无误后,借记“器材采购“ 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指定持卡人支取现金用于差旅费或零星采购,应及时报账和还清余款,借记“器材采购“ 、“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支付信用卡年费和异地

16、支款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或“现金“ 科目。收到的信用卡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贷记“财务费用 “科目。因透支而按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销户退回信用卡将结余款转入银行结算账户,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6.地勘单位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7.本科目应设置 “外埠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

17、存款“、“ 在途货币资金“等明细科目。第 111 号科目 短期投资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2.地勘单位购入的各种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和利息,应将其作为应收款项处理,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和利息) ,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取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 “投资收益“、“

18、 其他应收款“科目。地勘单位转让、出售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和 “投资收益“科目。3.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第 112 号科目 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因结算社会地质勘查工作价款、对外销售多种经营产品、材料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地勘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应按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经营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

19、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 财务费用“科目。地勘单位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息后的净额) ,借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按贴息部分,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 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地勘单位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借记 “应收账款“ 科目,按所付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

20、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地勘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其不足部分,贷记“短期借款“ 科目。地勘单位对出票人进行追索清偿,获得票款及利息时,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账款 “科目,按追索的利息冲减垫付的利息,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追索的利息大于垫付的利息,其差额部分冲减财务费用,贷记“财务费用“ 科目。3.地勘单位应设置 “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

21、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 应收票据登记簿“ 内逐笔注销。4.本科目应按票据种类分别设置明细账。第 113 号科目 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承包社会地质勘查工作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结算价款和列入经营收入的其他款项,应收转让地质成果价款,以及销售多种经营产品、材料、提供劳务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地勘单位为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在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预收的款项,包括项目(或工程)款、备料款、购货款等,应在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地勘单位应向发包单位、受让单位、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结算或销售款项;贷方核算已经收取的款

22、项,以及按照规定从应收账款中扣还的预收款项;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账款。3.地勘单位应收账款如采用商业汇票结算的,收到商业汇票时,应将应收账款自本科目转入 “应收票据 “科目。4.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的地勘单位,借记 “坏账准备“ 科目,贷记本科目;不提取坏账准备的地勘单位,借记“管理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时,提取坏账准备的地勘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 “坏账准备“ 科目,同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不提取坏账准备的地勘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应分

23、别按发包单位、受让单位和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114 号科目 坏账准备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提取的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地勘单位,不使用本科目。2.地勘单位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按规定比例计算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地勘单位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已提取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借记 “管理费用“ 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已提取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科目。3.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收账款“ 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 “应收账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

24、行存款“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第 115 号科目 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按照社会地质勘查工作分包合同规定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包括预付项目(或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2.地勘单位预付分包单位项目(或工程)款和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付分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 材料“等科目。地勘单位与分包单位结算已完项目(或工程)价款时,应将已预付的款项扣抵应付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地勘单位按规定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所

25、购商品、材料验收入库后,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器材采购“ 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同时,应将已预付的货款扣抵应付货款,借记“应付账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分别设置明细账。第 117 号科目 内部往来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包括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多种经营单位,下同)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项目(或工程)价款结算、产品和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 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可以通过地勘单位集中核算,以便掌握所属内部单位之间的结算情况;也可以由各内部单位直接结算,月终通过

26、集中对账核查,以简化核算手续。2.下列各项结算业务不在本科目核算:(1)地勘单位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有关生产资金的下拨、上交,应在 “拨付所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核算。(2)地勘单位拨给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周转金,应在 “备用金“ 科目核算。3.本科目应按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地勘单位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各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对本科目的记录应相互一致。为了确保地勘单位与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记录相一致,应使用 “内部往来列账通知单“(格式、内容由地勘单位自行规定) ,由经济业务发生单位填制,送交对方及时记账,并由对方核对后,及时将副联退回。

27、每月终了,由规定的一方根据明细账记录抄列内部往来清单,送交对方核对账目;对方应及时核对并将一份清单签回发出单位。如有未达账项或由于差错等原因核对不符的,应在签回的清单上详细注明。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错项目,应及时查明并作调整分录。第 118 号科目 备用金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拨给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如职能部门、分队或工区、车间等,下同)和个人备作野外生活必需品储备、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2.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支用的备用金,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交回余款。前账未清,不得继续拨付。对使用备用金比较频繁的单位,也可以实

28、行定额备用金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年度终了时,应全额退回财会部门。3.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领用单位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 “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财会部门根据“ 费用明细表“将支用数直接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并给领用单位补足备用金。除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外,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4.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地勘单位向各领用单位和领用人拨付的备用金;贷方核算地勘单位向各领用单位和领用人收回的备用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领用单位和领用人占用的备用金。5.本科目应按备用金领用单位和领用人设置明细账。第 119 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除应收票据

29、、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内部往来和备用金等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地勘单位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 121 号科目 器材采购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购入材料、管材等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的材料,也在本科目核算。2.购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包括:(1)买价;(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4)入库前的整理、挑选、加

30、工费用,包括整理、挑选、加工中发生的人工费、物料消耗(扣除回收的下脚残料价值)和必要的损耗;(5)购入材料、管材应负担的税金。其中(1) 、 (3) 、 (5)项应直接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2) 、 (4)项能分清负担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按材料、管材的重量或买价的比例等分摊标准,分摊计入各有关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3.购入材料、管材在途中的短缺和损耗,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合理损耗(定额内损耗)计入有关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够确定应由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根据有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

31、,贷记本科目;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留待查明原因的损失,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再作相应的账务处理。4.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地勘单位外购材料、管材支付的价款,发生的运杂费、税金,以及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的材料、管材价款;贷方核算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的实际采购成本,以及应向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收回的材料、管材短缺或其他应冲减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管材。5.对于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已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管材,应于月份终了按计划成

32、本暂估入账,借记 “材料“、“管材“ 等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相同记录予以冲回,待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再按正常程序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6.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管材核算的地勘单位,在结转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实际采购成本时,应同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转入 “器材成本差异“ 科目;其中旧管材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转入“管材摊销“ 科目。7.材料、管材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计划成本,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由地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外,在年度

33、内一般不作变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和 “器材成本差异“科目,另外设置“在途器材 “科目。对在途器材,无论采用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均应设置备查簿进行详细登记。8.本科目应按材料、管材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第 123 号科目 材 料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各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地勘单位库存的管材,在“管材“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发包单位转账拨入、盘盈等原因增加的材料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发出加工、对外销售以及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材料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的材

34、料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对于发出的材料,可根据情况选择使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 等方法计价。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对于发出的材料,应按月结算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3.本科目应按材料的类别、品种、规格和保管地点设置明细账。4.对材料的分类,上级主管机构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分类;没有统一规定的,地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类。第 125 号科目 管 材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库存

35、和在用的各种地质勘查专用管材(包括钻杆、套管、金属水管、油管和风管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2.地勘单位的管材按其使用状态可分为两类:(1)在库管材,指验收入库后尚未投入使用的各种管材。(2)在用管材,指在生产单位周转使用的管材。3.本科目应设置 “在库管材“、“ 在用管材“两个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管材品名、规格设置明细账。为了便于掌握和监督使用单位占用各种管材的增减变动情况,计算、分配管材摊销费用,还应按使用单位设置 “在用管材管理卡片 “,根据有关凭证逐项登记管材的领用、退库、报废和使用单位之间转移等情况,并应与在用管材明细账保持一致。4.本科目的 “在库管材“明细科目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和委

36、托加工完成、发包单位转账转入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发出加工、对外销售、盘亏等原因减少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本科目“在用管材“ 明细科目借方核算领用的管材,贷方核算报废、毁损的管材;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库管材和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5.采用计划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时,按计划成本由 “管材在库管材“科目转入 “管材在用管材“科目,同时将其应分摊的管材成本差异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时,可采用 “加权平均法“ 、“ 移动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价,按实际成本由“管材在库管材

37、“科目转入“管材 在用管材“ 科目。6.在用管材的领用、退回、送修以及在使用单位之间转移时,可只在 “在用管材管理卡片“上作辅助登记,不作账务处理。7.在库管材进行丝扣加工的费用,直接计入在库管材成本。在用管材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在用管材在修理中发生的合理损耗,可视同正常使用磨损报废处理。8.在用管材在使用中发生报废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可回收的废管材,要清点入库并估算其残值。因正常使用磨损至不能修复而报废的,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 “材料“ 科目;按已提摊销额(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扣减入库残料价值)借记“管材摊销“ 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因孔内事故不能起

38、出或其他责任事故而报废的,按已提摊销额,借记 “管材摊销“ 科目;按应收过失人的赔偿款,借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 “材料“科目;按应补提摊销额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借记“地勘生产“ 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第 126 号科目 管材摊销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2.地勘单位可根据使用管材的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不同的摊销方法:(1)一次摊销:一般应限于下入钻井内不再起出的管材(如石油钻井用于固井的套管等) ,根据实际耗用管材的价值一次计入生产成本。(2)定额摊销:一般应限于钻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开动台班和规定的摊销定额,计算本期摊销额。(3)

39、分期摊销:根据各种管材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生产成本。3.本科目可不设置明细科目。为便于查阅各种在用管材的已提摊销额情况,可在 “在用管材明细账“上设置“ 已提摊销额 “专栏,逐月根据“管材摊销计算、分配表 “进行登记,综合反映各种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已提摊销额和摊余价值情况。4.本科目借方核算在用管材因报废、盘亏、毁损以及对外销售等原因而冲减的摊销额;贷方核算在用管材因购入、使用以及盘盈等原因而增加和计提的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全部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5.采用一次摊销方法的管材,应根据领用管材的净值计算其应摊销额,一次计入生产成本。领用的在库管材比照领用材料进行账务处理;领

40、用的在用管材,在分摊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管材摊销额的同时,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管材在用管材“科目。采用其他摊销方法的管材,应在月终计算、分摊本期管材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6.年终清查管材时,应对在用管材的磨损程度进行鉴定,并与账面数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摊销额,用红字编制相同分录,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第 132 号科目 器材成本差异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各种材料和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应制定材料、管材价格目录,列出各种材料、管

41、材的名称、规格、编号和计划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原因可及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2.购入、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自制及委托加工完成材料的成本差异,应分别自 “器材采购“、“辅助生产“ 和“委托加工器材“ 科目转入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借方;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贷方。库存材料因调整计划成本所发生的差额,应自“材料“ 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借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贷方。3.领用、发出或报废的各种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自本科目转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借记 “地勘生产 “、“间接费用“、“ 辅助生

42、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4.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按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也可按上月差异率计算。计算、分配成本差异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上月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005.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比照上述材料成本差异核算方法处理。6.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各种入库材料、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核算各

43、种入库材料、在库管材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及分摊发出材料、在库管材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库存材料、在库管材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7.本科目应按材料、管材进行明细核算。第 133 号科目 委托加工器材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2.委托加工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1)加工中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2)支付的加工费用;(3)支付加工材料、管材往返运杂费。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管材,应同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3.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发送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管

44、材的实际成本和发生的加工费用及往返运杂费;贷方核算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和退回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委托加工但尚未完成或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以及发生的运杂费及加工费。4.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记录发出材料、管材的名称、数量、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 ,发生的加工费和运杂费,退回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等资料。第 135 号科目 产成品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库存的各种产成品(包括回收的矿产品,下同)的实际成本。地勘单位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接受外单位来料加工制造的

45、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产成品,一并在本科目核算。制造或修理完成后,直接发交委托单位的代制品和代修品,可由“辅助生产“ 、“多种经营生产“科目直接转入“ 经营成本 多种经营成本 “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以及盘盈的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售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以及转为待处理财产的盘亏、毁损产成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地勘单位自用的产成品,如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税金的,应视同产品销售处理;不需要缴纳税金的,可将其实际成本自本科目直接转入有关科目,不作销售处理。4.本科目应按产成

46、品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点设置明细账。5.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并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实现的企业,可增设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产成品发出或办妥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手续)后,将赊销或分期收款的产成品实际成本,从本科目转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科目。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取销售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经营收入多种经营收入“科目,并按当期收回的价款占应收价款总额的比例计算结转已销售实现的产成品的销售成本,借记“经营成本 多种经营成本“ 科目,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第 137 号科目 地质成果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取得的用于市场交换

47、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包括使用自筹资金、黄金等专项地质勘查资金贷款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取得的地质成果。地勘单位报经批准用国家地质成果对外投资和转让,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承包社会其他委托单位的各种地质勘查工程,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地勘单位在地质勘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先在 “地勘生产“ 科目进行归集,地质项目完成验收并将取得的地质成果作为资产入账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地勘生产 “科目。对外转让自有地质成果,结转其实际成本时,借记 “经营成本地质成果转让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地勘单位用自有地质成果对外投资时,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借记 “长期投资“ 科目;按账面

48、价值,贷记本科目;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3.地勘单位报经批准,对外转让国家地质成果时,如转让收入大于实际成本的,按实现的转让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 “国家基金“ 科目,按实现的转让收入减去实际成本的净收入,贷记“经营收入 地质成果转让收入“ 科目;同时,借记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实现的转让收入小于或等于实际成本的,按实际的转让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家基金“ 科目;同时,借记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地勘单位报经批准,用国家地质成果对外投资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协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

49、 “国家基金 “科目;同时,借记 “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每项地质成果设置明细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取得但尚未转让和尚未结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第 139 号科目 待摊费用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野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费用,一次领用数额较大的工具器具,一次支付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固定资产租金和修理费,集中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费,集中购入冬季取暖燃料、炉具等。2.地勘单位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材料“ 等科目。各项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照待摊费用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第 141 号科目 长期投资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地质成果投资和其他投资。地勘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多种经营企业投资,也在本科目核算。2.债券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取得成本入账。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3.本科目应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1)股票投资;(2)债券投资;(3)其他投资;(4)应计利息。4.地勘单位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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