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 2014-30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 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 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11 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
2、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4 年 1 月 26日起陆续发布 和修订了七 项新准则,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月 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 2014 年 7月 23 日,财政部
3、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月 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
4、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 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
5、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截止 2014 年 9月末,公司原在长 期股权投资核算账面价值为 58,800,000.00 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此项变动涉及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两项投资,合计金额 58,800,000.00 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调整明细 序号 调整前 /后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1 调整前 核算科目 长期股权投 2 金额 58,800,000.00 3 调整后 核算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金额 58,800,000.00 此项调整对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变动没有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 2
6、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三)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3年度与 2014 年上
7、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 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8、、公司 本次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 2014年第 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 云南白药(投资者)官方微信服务平台:白药微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