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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会计处理.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012408 上传时间:2018-12-0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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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和税务处理举例 例一:融资租赁业务。甲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入的某机器设备公允价值为 1000 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 800 万元,需要支付的租金总额

2、及相关费用为 1200 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为,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000,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4000000;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0。 2012 年 1 月 31 日,甲公司应对该项机器设备计提折旧,假如按 10 年期限提取折旧,不考虑残值,则折旧额为 8000001012=66666.67(元) ,账务处理为,借记:制造费用 66666.67;贷记:累计折旧 66666.67。全年折旧额为 80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58 条的规定,该融资租赁的设备计税基础为应提折旧为 1200 万元,每月折旧额为 10 万元,税法允许全年税前扣除

3、的折旧为 120 万元,在进行 2012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两者的差额 40 万元为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应在“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43 行“固定资产折旧”中进行纳税调减。 2012 年 1 月 31 日,甲公司还应对 400 万元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假如计算出来的结果为 5 万元,则账务处理为,借记:财务费用50000;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50000。2012 年全年分摊计入财务费用中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 60 万元,既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且以融资租入设备折旧的形式已经在税前得到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30 条的规定,这 60 万元的财务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应在“

4、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29 行“利息支出”中进行纳税调整。 例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乙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将一台全新机床按1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某资产融资租赁公司,同时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该机床租回。租赁期自 201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共 3 年,每年末支付租金 400 万元,该机床账面价值为 900 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4 年,乙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净残值假设为 0) 。 账务及税务处理为,租赁开始日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9000000;贷记: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9000000。 收到出售设备的价款时

5、,借记:银行存款 10000000,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2000000;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200000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13 号的规定,乙公司向资产融资租赁公司出售机床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不确认机床销售收入。 2011 年末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13 号的规定,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2011 年全年折旧额为 9004=225(万元) 。借记:制造费用 2250000;贷记:累计折旧 2250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13 号的规定

6、,225 万元的折旧费可以计入产品成本,销售完毕后在商品销售成本中得到税前扣除。 2011 年末支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00000;贷记:银行存款 4000000。 2011 年末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财务费用666666.67;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666666.67。每年应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金额为 20000003666666.67(元) 。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机床的公允价值 1000 万元,融资租赁的租金总额1200 万元,租金总额大于公允价值部分 200 万元,可以看做是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融资利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13 号的规定,可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2011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务费用中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666666.67 元,不做纳税调整处理。 财务费用中分摊进来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需要做纳税调整,分摊进来的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则不需要纳税调整,产生不同税务处理的原因在于,融资租入的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且会计和税法之间的折旧差额已经按税法口径做了纳税调整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资产的计税基础是该出售前的原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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