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朔教发 201855 号关于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的通知各县(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新时期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生达 1500 名以上的学校可派 2 名教师参训,其他学校可派 1 名教师参训。2二、培训内容 1、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预防和救治; 2、中小学生常用心理测验与心理辅导技术; 3、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诊
2、断、咨询与干预; 4、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技术; 5、教师自身心理健康的诊断及维护6、交流研讨。 三、培训单位山西省青少年心理与教育研究会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时 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20 日 ,地 点 :山 西 华 苑 宾 馆 。五、培训经费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培训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具体标准详见山西省青少年心理与教育研究会文件)。六、培训要求1、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训,并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2、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必须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山西省青少年心理与教育研究会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的将继续
3、参加培训和补考,直到合格为止。今后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一律持山西省青少年心理与教育研究3会培训结业证上岗。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教学活动期间将通讯工具置于关闭或静音状态,上课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4、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生效。5.各县区和学校务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前将参训人员花名表(附后)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人电话:8851211,电子邮箱:。附:朔州市中小学心 理 健 康 教 育 教 师 参 加 省 级 培 训 花 名 表4朔 州 市 教 育 局2018 年 4 月 18 日朔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