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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3964650 上传时间:2018-12-01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319.4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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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大纲目 录一、概述 .1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1(一)地表水(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1(二)黑臭水体(住建部门提供材料) 2(三)饮用水水源(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3(四)地下水(国土部门提供材料) 3(五)近岸海域(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4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一)工业污染防治(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5(二)城镇污染治理(住建部门提供材料) 6(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农业、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7(四)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交通部门提供材料) 9(五)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利部门提供材料) 9(六)水生态环境保护(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11(七)强化科技

2、支撑(科技部门提供材料) 13(八)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环保部门提供材料) 13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15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15附件 1:自查评分表 .16附件 2:重点工作项目清单 .19附件 3:重点工作台账建设要求 .240一、概述概要说明本省级行政区的基本省情、当年度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和实施水十条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个数、投资等)。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各项指标应逐一说明年度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面临的主要水环境问题、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分(填写附表 1-1)。(一)地表水(环保部门提供材料)以国控断面监测数据为基础,按考核规定和地表水

3、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 22 号),各省(区、市)评价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考核断面水质类别,统计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和劣 V 类水体断面比例;根据断面水质类别,确定加分的断面和扣分的断面并分别统计断面个数;再按考核规定进行地表水自评分。表 1 地表水自查统计考核断面个数 年度目标总个数无监测数据当年 -类当年劣类可加分的个数未达到年度目标-类比例劣类比例-类比例劣类比例对扣分项,计算未达到当年目标的断面个数时,如达标年限晚于当年的断面(如 2016 年度考核,有部分断面达标年限为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或 2020 年),则将该断面在目标责任

4、书规定的 2014 年水质类别认定为当年水质目标。对无监测数据的考核断面,应说明无监测数据的原因并提供1相关证明材料,计分时说明各断面的达标认定情况、以及计分认定的水质类别。表 2 无监测数据断面的说明及计分认定情况序号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无监测数据的原因 认定是否 达标 计分认定的 水质类别 证明材料对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断面(如采用水利部门跨省界数据的、因客观原因影响水质类别的、扣除上游影响的等),应逐一断面说明数据来源、监测与评价结果、计分认定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数据。如,扣除上游影响应提供本省份考核断面的流量、水质数据和上游入境的省界断面流量、水质数据和水质目标要求等。分析不达标

5、断面水体超标的原因,说明水质维持、水质改善存在的难点。(二)黑臭水体(住建部门提供材料)分地市说明黑臭水体的现状基数(包括黑臭水体数量、长度或面积)、当年度整治完成情况及难点、投资情况等。以省(区、市)为单位,计算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即:按全省已消除黑臭的水体个数占全省黑臭水体的总数的比重),说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消除比例及其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按考核规定进行各省(区、市)自评分。2表 3 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整治工作进展(个) 比例(%)序号 地级及以 上城市黑臭水体数量(个) 已开工整治(含已完成整治工程)其中:已完成整治工程注正在开展前期

6、工作尚未启动治理已开工整治(含已完成整治工程)的黑臭水体占黑臭水体总数的比例合计比例1 城市 12 城市 2注:实施整治措施,水体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要求。(三)饮用水水源(环保部门提供材料)对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评价,统计达到或优于类的饮用水水源个数及比例,按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对于经专用渠道引河流来水的水库型水源地,因来水导致总磷超标,需要扣除总磷影响的水源地应详细说明来水水质及流量、水库水质及水资源量等情况。逐一分析不达标水源的超标原因、治理进展和难点等。对水质降类的水源也要分析原因。(四)地下水(国土部门提供材料)对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地下水点位,以国土部门监测数据为主,按

7、照考核规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统计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按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3表 4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统计情况考核点位总个数当年极差点位个数极差控制比例( %)级别恶化的点位个数级别改善的点位个数对枯水期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无法采样的点位要进行说明;对由于无监测结果或监测井被破坏等导致对监测井有所调整的点位,要逐一说明原因和调整情况。对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点位,要结合水质现状和趋势,分析新增极差点位超标的原因。对需要调整为使用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工程数据的点位,要予以说明。(五)近岸海域(环保部门提供材料)自查说明本省级行政区近岸海域一、二类比例监测频次、指标、点位个数等情况,统计各类

8、别的水质点位个数。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进行近岸海域水 质评价,分析近五年水质变化趋势以及超标污染指标变化情况。表 5 近岸海域各水质类别的考核点位个数统计海区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劣四类 总个数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各项指标应逐一说明年度任务要求(包括国家任务要求、本地区年度实施计划任务要求等)、为完成年度任务开展的工作情况(包括责任落实、计划制定、政策出台、监督管理等)、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完成与否、未完成原因说明等)等。依据考核规定,逐条列出具体评分内容,对照本省级行政区已完成的工作情况,给出赋分分值(填写附表 1-2),并 说 明赋分理由。4(一)工

9、业污染防治(环保部门提供材料)1、取缔“十小”企业2016 年度提供“十小 ”企业取缔清单(见附表 2-1,作为全口径考核基数),分行业统计取缔企业的项目个数、取缔规模等,按取缔完成的比例(即:取缔完成的项目个数占全口径的“十小” 企业总个数的比重)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自 2017 年起,原则上对该项指标先赋予满分,然后由考核组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按“证伪” 原则进行扣分。此外, 对本省特色行业取缔情况也应进行说明。表 6 “十小”取缔统计汇总表行业类型* 取缔企业的数量 淘汰生产线数量 淘汰产能造纸 (万吨)印染 (亿米)其他 备注*:根据本省级行政区确定的行业类型进行填写。2、集中治理工

10、业集聚区水污染提供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总数,提供需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与在线监测建设的全口径项目清单和完成时限(附表 2-2,作为考核计分的基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2016 年基于项目的证明材料核定项目的完成情况,并按当年完成的项目个数占当年应完成的项目总数的比重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其他省份 2016 年和 2017 年按核定的当年完成的项目个数占当年应完成的项目总数的比重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各省(区、市)按照项目清单,对辖区内工业集聚区配套管网5建设、废水集中处理率、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纳管等情况进行自评估,并按照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自 2018 年起(京津冀、长三

11、角、珠三角等区域自 2017 年起),原则上对该项指标先赋予满分,然后由考核组结合日常检查和“双随机 ”抽查情况,按“证伪”原则进行扣分。表 7 工业集聚区设施和在线监测情况需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 需新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数量(个) 总数(个) 当年应完成的 数量(个)当年已完成数量(个)总数(个)已与环保部门联网数量(个)当年应完成的数量(个)当年已完成数量(个)(二)城镇污染治理(住建部门提供材料)1、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及有关要求,对照自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附表 2-4)。依据住房城乡建设

12、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年度通报明确的考核得分,按考核百分制得分乘以 8%进行自评分。有关数据来源详见“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城市建 设统计年鉴。同时,对 照考核规定明确是否存在扣分项有关情况。对加分项,各省(区、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3-N)污染物削减量按照“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核算结果 计。污染物削减量增加率 计算公式为R=(当年削减量 -上年度削减量)/年度削减量。 ”62、污泥处理处置核定省级行政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情况(附表 2-5),按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并说明是否存在扣分项及具体扣分情况。污 泥无害化处理指以达到标准要求的堆肥

13、、焚烧、建材和填埋 1方式进行污泥处理处置,有关数据来源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城市建 设统计年鉴” 。3、城市节水明确本省级行政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缺水城市名单。各省(区、市)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对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自查,分类统计达到不同级别节水标准的城市名单,统计达到符合节水标准要求的城市比例;自查本省级行政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情况(附表 2-6);按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表 8 城市节水情况汇总表地级及以上城市名称 是否属于缺水城市 达到的节水标准备注:达到的节水标准填写:(1)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2)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

14、 级;(3) 城市节水评价标准级。(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农业、环保部门提供材料)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部门提供材料)说明畜禽禁养区划定及完成情况,已划定禁养区内依法确需1达标填埋是指污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 (GB/T 23485)要求,并妥善处理的填埋方式。按城市分别核定行政区域采用填埋方式处理的污泥规模,其中达标填埋的污泥量需按照 80%含水量污泥计(吨) 。7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数量,已完成关闭和搬迁的养殖场(小区)数量。提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清单(附表 2-7)。按考核规定计算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进行自评分。其中,畜禽

15、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的计算公式为: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部门提供材料)说明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十三五” 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 109 号)下达的对本省(区、市)的年度整治计划。按考核规定工作要求,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自查辖区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附表2-8),任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建制村, 认定 为未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按核定的完成比例(即:完成的建制村数量占当年度应完成整治的建制村数量的比例)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表 9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汇总

16、情况地市 区县 当年度应完成整治的建制村个数 已完成整治的建制村个数 完成比例合计(四)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交通部门提供材料)1、治理船舶污染82016 年度说明达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排查情况和排查清单,提供“十三五”期 间应改造和淘汰的船舶清 单。2016 年和2017 年按考核规定提供相关的政府性文件进行自评分。2018年、2019 年和 2020 年,说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的运行情况和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施和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分。2、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说明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所在区域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垃圾接

17、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等接收设施的建设情况,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置衔接情况。2016 年度自查接收、运转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及接收、运转及处置新机制建立的政府性文件。自 2017 年起,按方案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分。其中,2017 年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完成方案的全部建设内容,2018 年沿海省份原则上先赋满分,如未完成,不得分。(五)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利部门提供材料)1、水资源节约按照考核规定,提供相关的政府性文件和说明材料进行自评分,包括明确地级行政区年度用水效率目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情况;对纳入取水许

18、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情况;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9位监督管理情况;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再生水、雨水、海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情况等。2、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自查辖区内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中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折算,计分方法按考核实际得分折算(考核百分制得分乘以 10%)。3、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生态流量试点2016 年度原则上本项赋满分。编制并批准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或规划,2017 年底

19、未编制并批准实施的,不得分。统计辖区内全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个数并列出全口径清单(附表 2-9,作为考核计分的基数,原则上不少于印发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 年)的个数)。2016-2020 年逐年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根据水源地评估分值情况和按水源地个数的达标比例与上年度进行比较后,进行自评分。2017、2018 和 2019 年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达到 90 分及以上的水源地个数比例未比上一年提高的,2020 年年度达标评估分数达到 90 分的水源地个数比例不足 80%的,不得分。说明生态流量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17 年确定河流清单并10提供相关调

20、查评估报告;2018 年提供经所在流域机构审查同意后印发的有关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完成年度生态流量管理和保障情况评估报告;按考核规定进行年度自评分。(六)水生态环境保护(环保部门提供材料)1、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自查辖区内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数量(附表 2-10,作为考核计分的基数)。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开展评估。2018 年前(含),评估分值大于或等于90 分, 视同于该水源完成规范化建设,2019 年和 2020 年大于或等于 95 分视为完成。根据评估分值,核定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的饮用水源及个数,按考核规定进行自评分;并分析规范化建设中

21、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表 10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汇总表已完成的水源个数级别水源总个数完成规范化建设的水源个数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城市乡镇合计备注:“乡镇”级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选填。2、地下水调查、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说明当年度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如技术成果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重点了解“ 双源”清单填报/更新情况,以是否完成全部“双源” 的填报、完成当年度调查评估任务,来核定地下水调查工作的完成情况。11统计加油站地下油罐的更新改造情况(附表 2-11),包括加油站及油罐总

22、数,以及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的加油站、油罐数量;说明加油站运营情况(如国营、私营,年限等)。表 11 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总体数量(个数) 已完成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的(个数)地市 加油站数量 地下油罐数量 加油站数量 地下油罐数量3、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整治自查辖区内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全口径清单(附表 2-12,作为 2016 年和 2017 年考核计分的基数)。2016 年度沿海省份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本项指标赋予满分。2017 年按年度完成情况(即:已清理的入海排污口个数占当年度应清理的入海排污口个数的比重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2018 年和 20

23、19 年,原则上对该项指标先赋予满分,然后由考核组结合日常检查和“ 双随机” 抽查情况,按 “证伪”原则进行扣分。2020 年自查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入海河流达标情况,按达到 2020 年目标要求的河流个数占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入海河流总个数的比重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表 12 入海排污口清理情况入海排污口(个数) 当年度清理情况(个数)地市区县 所属河口/海湾 非法 设置不合理 非法 设置不合理4、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落实情况12按照“十三五 ”水专项 的任务合同书和年度 计划,自查“十三五” 水专项 示范工程的年度任 务完成情况(附表 2-13),按完成年度任务的示范工程个数占示范工程

24、总数的比例乘以该项分值进行自评分。表 13 水专项示范工程项目情况示范工程名称所在地市所在区县所在水体所在地点示范技术与内容规模年度目标示范进展示范成效认定完成情况(完成/未完成)(七)强化科技支撑(科技部门提供材料)1、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并说明发布情况、信息反馈机制建立情况和入选技术示范推广率等。其中,入选技术示范推广率以科技部的相关文件为准进行计算。(八)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环保部门提供材料)1、环境信息公开落实水十条规定的各项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自查统计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其中, “信息内容不完整”是指与水十条、 考核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

25、的内容进行对照,若缺(漏)项,则认定为“信息内容不完整 ”。表 14 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序号 名称 要求公开的内容 公布层级(省/市/县)公布渠道(如有网址,请提供)信息公开截图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公布数量1 环保“黄牌”“红牌 ”企业 企业名单2 达标方案 自 2016 年起向社会公布编制和实施进展情况3 饮水安全 地级及以上城市自 2016 年13序号 名称 要求公开的内容 公布层级(省/市/县)公布渠道(如有网址,请提供)信息公开截图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公布数量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 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4 地下水污染场 地清单5 黑臭水体公布黑

26、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自 2016 年起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6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地市级排名(直辖市按区县排名)7 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8 环境违法典型 案件表 15 饮用水安全信息按季度公开情况分类 城市总数 (个) 按季度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龙头水等饮水安全状况的城市数(个) 未公开的城市名单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城市2、地方管理机制落实自查环境质量达标方案的制定情况、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建设情况(台账建设要求见附件 3)、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研究进展及成果、信息报送情况。对未按时报送等情

27、况的原因进行说明。表 16 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备案与公开情况方案编制 实施情况未达到责任书目标的水体数(个)尚未编制的未达标水体数(个)正在编制的未达标水体数(个)完成方案的未达标水体数(个)已备案的达标方案(个)已向社会公开的达标方案(个)已完成工程量在建工程量3、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当年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按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自查扣分。14针对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省(区、市)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其他水十条有时限和目标要求的任务措施(如清洁化改造、农业面源、再生水利用等)的实施进展情况也要分别予以说明。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总结实施水十条

28、以来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各地为改善水环境质量采取的有效政策措施等。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分析水十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15附件 1:自查评分表附表 1-1: 省(区、市) 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评分表自查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当年实际比例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扣分情况说明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30)一 地表水地表水劣类水体控制比例 20二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 比例 20三 饮用水水源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 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四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五 近

29、岸海域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0(10)合计 100注:1、分值中括号内为沿海 11 个省份(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考核分值。2、年度目标要求:根据目标责任书 “附表 1-1 地表水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类)比例目标和附表 1-2 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 V 类)比例目标”确定地表水的年度目标;根据考核规定确定年度的目标要求;根据目标责任书的“一、工作目标”确定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的目标比例。3、加分、扣分:根据正文中表 1 的断面个数统计情况进行计分。4、实际得分:实际得分=计分+加分- 扣分。5、扣分情况说明:按考核规定 ,对各类水体的扣分情况和扣

30、分分值,分别进行说明。16附表 1-2: 省(区、市) 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分表自查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自查说明(说明相关数据) 计分 扣分 得分扣分说明(发现的问题,详述扣分情况)取缔“ 十小” 企业 (5)1(7)2(9)3 总个数、完成比重一 工业污染防治(13 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8)1(6)2(4)3 总个数、完成比重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8;本项加分值 5 分 分两项说明得分、加分污泥处理处置 7 给出污泥处理处置率二 城镇污染治理(20 分)城市节水 5 达到节水标准的城市个数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0 给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三农业农村污染防

31、治(15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 年度应完成个数、完成个数治理船舶污染 5四船舶港口污染控制(10分)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5水资源节约 10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10五水资源节约保护(25 分)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生态流量试点 (4+1)4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 4 按自查报告的正文分别说明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 2 总个数、完成比重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整治 2 年度应完成个数、完成比重六水生态环境保护(10 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落实情况 2 示范工程总个数、完成比重七 强化科技支撑(2 分) 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217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

32、事项 分值自查 扣分说明(发现的问题,详述扣分情况)自查说明(说明相关数据) 计分 扣分 得分环境信息公开 2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3八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7分)突发环境事件 扣分项合计注:1、自查说明:按考核规定 ,重点说明绝对数、以及完成情况、或相关政府性文件等。2、扣分说明:按考核规定 ,说明扣分的分值、发现的问题及问题个数等。3、实际得分=计分-扣分。4、各项指标“() ”内的分值取值,说明如下:(1)( ) 1、( ) 2、( ) 3 内分别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分值。东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 11 个省(市) 。中部: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

33、、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 8 个省。西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 12 个省(区、市) 。(2)( )4 内 4 为黄河、淮河流域生态流量试点地区(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江苏、安徽、山东)水源地达标建设分值,1 为生态流量试点分值;其他地区水源地达标建设分值为 5。(3)部分省份因不涉及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水专项、入海河流等工作,满分不足 100 分的,按实际得分乘以 100 分除以实际满分进行折算。18附件 2:重点工作项目清单附表 2-1 “十小”取缔清单所在乡镇(街道) 主要产品序号 地市 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34、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名称 生产能力(吨/年) 实际生产量(吨/年)取缔时间取缔证明材料(文号和名称,及其他证明材料)注:1、主要产品:如有多个产品种类,至少填 3 种。2、证明材料:详见考核要点和“重点工作台账建设要求”,下同。附表 2-2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在线监测建设污水处理序号 地市 区县 集聚区 名称 所在地址工业集聚区级别(国家/省/市/县)主导行业工业企业个数排污去向(受纳水体)主体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万吨/日)自行建设的设施数依托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数在线监测指标名称执行标准投资(万元) 完成时 限是否按规定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区内

35、企业是否均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注:1、排污去向(受纳水体):填写市政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河流、湖泊、海洋等;若直接排入水体的,应注明水体的水质目标。2、主体处理工艺:新建工业集聚区填“无”。3、在线监测指标名称:如 COD、氨氮等。19附表 2-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所在乡镇(街道) 现状情况 新改扩建情况序号 地市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 码项目名称 类型 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万吨/日) 排放标 准 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日) 排放标准是否属于敏感区投资(万元)完成时限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备注

36、:类型分新建、一级 A 改建、其他改扩建等。若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不用填现状情况。附表 2-4 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所在乡镇(街道)序号 地市 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项目名称预计配套管网长度(公里)预计新增水量(万吨/日)新增服务人口(万人) 排放去向投资(万元)完成时限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备注:排放去向填写污水处理厂名称。附表 2-5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附 表 2-5-1 已 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泥 处 理 处 置 去 向所在乡镇(街道)序号 地市 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污水处理厂名称污泥产生量(吨/年)污泥处置量(吨 /年) 污泥处理处置方式最

37、终去向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备注:处理处置方式: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最终去向:填写处理处置污泥的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场、综合利用公司等的场所名称。20附 表 2-5-2 污 泥 处 理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和 达 标 改 造 项 目所在乡镇(街道)序号 地市 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类型(新建或达标改造) 处理处置方式 处置规模(吨/年) 投资(万 元) 完成时 限 实施进 展 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 他证明材料)附表 2-6 污水再生利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序号 地市 区县 名称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再生水处理能力(万吨

38、/日)再生水设施建设内容(含主要工艺等) 再生水 去向 完成时 限 实施进展 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 或其他证明材料)附表 2-7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附 表 2-7-1 畜 禽 养 殖 场 关 停 或 搬 迁 项 目所在乡镇(街道)序号地市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名称养殖种类养殖数量(头、只、羽) 投资(万元) 完成时限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附 表 2-7-2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治 理 项 目所在乡镇(街道)序号地市区县 名称 行政区划 代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名称养殖种类养殖数量(头、只、羽)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设施粪污处理

39、处置模式投资(万元) 完成时限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备注:常见的粪污处理处置模式包括堆肥发酵还田模式、厌氧发酵沼液沼渣还田模式、生产有机肥模式、生物发酵床垫料农用、污水净化后冲洗粪沟或圈栏,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燃料、基质、牛床垫料等循环利用模式、养殖密集区中小规模养殖专业户依托粪污统一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利用等。21附表 2-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在乡镇(街道)序号 地市 区县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建制村名称 实施进展 完成时限附表 2-9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序号地市区县水源地名称保护区划分情况 水质类别类型(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达标建设内容供水能力(万吨)

40、服务人口(万人)投资(万元) 完成时限注:1.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 (水资源函2016383 号)中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均应填报;2.有关要求参考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指南(试行) (办资源函2015631 号) 。附表 2-10 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序号水源地名称水源代码水源类型服务人口(万人)所在流域 地市区县保护区划分情况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完成时限实施进展证明文件(文号和名称,或其他证明材料)备注:1、保护区划分一栏填写“是”或“ 否”,如果填写“是”,要注明省级政府批复文件号。2、项目内容是指针对水源保护区开展的工作,包括(1)关闭排污口、清拆违章建筑

41、、居民搬迁等违法行为取缔措施;(2)种植(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措施;(3)隔离防护、标志牌设置、生态修复及建设等综合保护措施。附表 2-11 加油站地下油罐调查清单省份地市加油站名称 运营起始年份 埋地油罐数量(个数) 双层罐数量单层罐但有防渗池的数量监测井数量是否已验收验收文件(文号等)22附表 2-12 入海排污口清单省份 地市 区县 入海排污口名称 所属海域 排污口类型 完成时限时间 实施进展 证明文件(文号等)排污口类型:填写非法、设置不合理等。(1)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非法排污口;1990 年 8 月 1 日, 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实施后,在自然保护区、海洋特

42、别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以及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规定不得排放污水的水域设置的排污口。1990 年 8 月 1 日,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实施后,设置的排污管道出水管口位置不在低潮线以下的排污口。2000 年 4 月 1 日, 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设置的排污口,未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审查批准的排污口。(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位于一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内的排污口。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实施(1990 年 8 月 1 日)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

43、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或者在上述区域设立之前设置的排污口。已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批准但未按审批要求建设的排污口。设置在重要环境敏感区附近,且造成环境敏感区水质超标的排污口。附表 2-13 “十三五”水专项示范任务清单示范工程名称所在地市所在区县所在水体所在地点示范技术与内容 规模 年度目标示范进展 示范成效考核认定完成情况(完成/未完成)23附件 3:重点工作台账建设要求1、总体要求根据考核规定,对水十条重点工作制定台账要求,台账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同时逐步实现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的过渡。其中,电子档案应包括考核规定自查报告

44、编制大纲中要求的全部清单、所要求的各个统计表中涉及的具体项目清单、各类证明文件的电子版。2、 “十小”取缔项目(1)卷内目录;(2)取缔项目简介(包括名称、行业、产品产能、关闭原因、关闭开始时间、拆除完成时间等);(3)当地政府取缔关停的文件;(4)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吊销证明;(5)供电、水部门下发的停电、停水通知或出具的证明;(6)企业关闭、拆除前后及过程中的可对比照片;(7)企业关闭、拆除前后及过程中环境监察现场记录;(8)永久性关停的现场。3、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建设项目(1)卷内目录;(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集聚区名称、规模、主导行业、预处理、集中处理设施工艺、完成

45、时间等);(3)环保部门环评及批复;24(4)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7)验收后现场监察记录;(8)验收后监督性监测报告;(10)可研及批复;(11)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相关文件。4、城镇生活治理污染治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台账资料包括:(1)卷内目录;(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名称、规模、工艺、项目简况、完成时间等);(3)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4)发改部门的可研批复文件;(5)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住建部门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环保“ 三同时” 验收文件或者准 许使用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为项目完成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认可文件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全国城

46、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的该项目动态进展情况所出具的认可文件。(6)每月现场监察记录;(7)每月监督性监测报告;(8)企业自测监测数据;(9)污泥处理处置合同(复印件)。25除上述资料外,以下各类项目的台账资料还包括:(1)完善管网的项目,还需准备: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管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提标改造的项目,还需准备:进出水量记录相关文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处理单元照片。(3)再生水利用设施的项目,还需准备:回用协议或合同(需要有供水协议和售水清单);进出水量记录相关文件;中水管网建设情况(使用管网运输的);管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使用管网运输的)。5、畜禽养殖

47、污染防治项目(1)项目简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地点、养殖量、舍栏面积等情况;二是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情况;三是资金补助情况。(2)养殖量有关材料。养殖场当年养殖量证明材料,需由辖区农业、畜牧部门提供。(3)治污设施建设情况。清洁生产措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照片,包括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情况、粪便储存池、尿液储存池、粪尿输送工具、有机肥生产车间及设备、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染治理设施照片必须能反映该设施属于该养殖场。(4)其他证明材料(污染治理设施有关材料)。新(扩)建养殖场必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6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48、包括:环保局或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权威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环评“三同 时” 验收报告;其他支持竣工验收的材料(如审计材料、竣工照片等);有污染物排放的必须提供监测报告,其中采用农业利用模式的可不提供监测报告;新建治污设施经费来源材料。属于政府支持项目必须提供政府补贴相关文件、资金下拨文件。环保部门现场监察材料。提供新建(改扩建)治污设施及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部门现场监察相关资料,尤其是能够证明设施建设前后相关差别的材料。材料应能够佐证新建治污设施建设、竣工及运行情况。(5)取缔关闭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项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体现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禁养区等信息;取缔关闭文件,禁养区关闭养殖场(

49、专业户)清单,需由辖区政府提供;补助资金证明(明确:资金总额、每头/ 羽补助标准、领取补助的名单及签字等信息),需由辖区政府提供;拆除前后照片。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国家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年度要求;(2)各省(区、市)建制村四项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277、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1)本省级行政区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情况介绍。(2)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清单。(3)项目完成情况及相关验收、批复或评估文件。8、地下水调查、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项目(1)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验收报告、以及验收评审意见。(2)统计加油站地下油罐的更新改造情况,以及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表)等。9、 “十三五”水专项示范任务(1)本省级行政区“十三五 ”水专项示范任 务清单;(2)“十三五 ”水专项的任 务合同书和年度 计划;(3)由地方水专项办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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