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G e n e r a l 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f c i r c u l a t i n g f l u i d i z e d b e d f l u e g a s d e s u l f u r i z a t i o n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 0 1 8 1 1 5 发 布 2 0 1 8 5 1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2、 准 H J / T 1 7 8 2 0 1 8I 目 次 1 适 用 范 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4 污 染 物 与 污 染 负 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5 总 体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6 工 艺 设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7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和 材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8 检 测 与 过 程 控 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 9 主 要 辅 助 工 程 . . . . .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1 0 劳 动 安 全 与 职 业 卫 生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1 1 施 工 与 验 收 .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 . . . 1 3 1 2 运 行 与 维 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 . . . . . . . . . . . . . . . . . . 1 4 附 录 A ( 资 料 性 附 录 ) 吸 收 剂 、 水 品 质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6
16、附 录 B ( 资 料 性 附 录 ) 脱 硫 工 程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7I I 前 言 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17、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 规 范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管 理 , 制 定 本 标 准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 施 工 、 验 收 、 运 行 和 维 护 的 技 术 要 求 。 本 标 准 于 2 0 0 5 年 首 次 发 布 , 本 次 为 首 次 修 订 。 本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 扩 大 了 适 用 行 业 范 围 ; 完 善 补 充 了 适 用 于
18、 各 行 业 的 通 用 技 术 要 求 , 删 减 了 仅 适 用 于 火 电 行 业 的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 根 据 技 术 发 展 情 况 主 要 调 整 了 烟 气 系 统 、 吸 收 系 统 等 技 术 内 容 , 补 充 了 设 备 选 型 要 求 ; 根 据 脱 硫 除 尘 一 体 化 要 求 , 新 增 除 尘 器 设 计 选 型 规 范 内 容 ; 充 实 了 运 行 与 维 护 技 术 内 容 ; 完 善 了 资 料 性 附 录 。 本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部 科 技 标 准 司 组 织 修 订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环 境 保 护
19、 产 业 协 会 、 福 建 龙 净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武 汉 凯 迪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劳 动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 本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部 2 0 1 8 年 1 月 1 5 日 批 准 。 本 标 准 自 2 0 1 8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 本 标 准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解 释 。1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1 适 用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 施 工 、 验 收 、
20、运 行 和 维 护 的 技 术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 可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计 、 施 工 、 验 收 和 运 行 管 理 的 技 术 依 据 。 本 标 准 所 提 出 的 技 术 要 求 具 有 通 用 性 , 特 殊 性 要 求 执 行 相 关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本 标 准 内 容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 凡 是 不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有 效 版 本 适 用 于
21、本 标 准 。 G B 1 5 0 压 力 容 器 G B 9 1 2 碳 素 结 构 钢 和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热 轧 薄 钢 板 和 钢 带 G B 2 8 9 4 安 全 标 志 G B 4 0 5 3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G B / T 4 2 7 2 设 备 及 管 道 绝 热 技 术 通 则 G B 5 0 8 3 生 产 设 备 安 全 卫 生 设 计 总 则 G B / T 5 7 5 0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G B / T 6 7 1 9 袋 式 除 尘 器 技 术 要 求 G B / T 6 9 2 0 水
22、质 p H 值 的 测 定 玻 璃 电 极 法 G B / T 7 4 7 7 水 质 钙 和 镁 总 量 的 测 定 E D T A 滴 定 法 G B / T 7 4 7 8 水 质 铵 的 测 定 蒸 馏 和 滴 定 法 G B / T 1 1 8 9 6 水 质 氯 化 物 的 测 定 硝 酸 银 滴 定 法 G B / T 1 1 8 9 9 水 质 硫 酸 盐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G B 1 2 3 4 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 B / T 1 2 8 0 1 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 G B 1 8 5 9 9 一
23、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 B / T 1 9 2 2 9 . 2 燃 煤 烟 气 脱 硫 设 备 第 2 部 分 : 燃 煤 烟 气 干 法 / 半 干 法 脱 硫 设 备 G B / T 1 9 5 8 7 气 体 吸 附 B E T 法 测 定 固 态 物 质 比 表 面 积 G B / T 2 7 8 6 9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G B 5 0 0 0 9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 B 5 0 0 1 0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2 G B 5 0 0 1 1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24、 0 1 3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1 4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1 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 B 5 0 0 1 7 钢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1 9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技 术 规 范 G B 5 0 0 2 9 压 缩 空 气 站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3 3 建 筑 采 光 设 计 标 准 G B 5 0 0 3 4 工 业 企 业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 B 5 0 0 4 0 动 力 机 器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5 2 供
25、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8 4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8 7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9 3 自 动 化 仪 表 工 程 施 工 及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 B 5 0 1 1 6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1 8 7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1 9 1 构 筑 物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2 2 2 建 筑 内 部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 B 5 0 2 3 1 机 械
26、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通 用 规 范 G B 5 0 2 5 4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低 压 电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 B 5 0 2 5 9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气 照 明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 B 5 0 3 0 0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G B / T 5 0 6 5 5 化 工 厂 蒸 汽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7 5 5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G B J 2 2 厂 矿 道 路 设 计 规 范 G B J 1 4 0 建 筑 灭 火 器
27、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G B Z 1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 B Z 2 . 1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 B Z 2 . 2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2 部 分 : 物 理 因 素 D L / T 3 2 3 干 法 烟 气 脱 硫 用 生 石 灰 的 活 性 测 定 方 法 D L / T 5 0 4 4 电 力 工 程 直 流 系 统 设 计 技 术 规 程 D L / T 5 0 7 2 火 力 发 电 厂 保 温 油 漆 设 计 规 程 D L /
28、 T 5 1 2 1 火 力 发 电 厂 烟 风 煤 粉 管 道 设 计 技 术 规 程 D L / T 5 4 0 3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调 整 试 运 及 质 量 验 收 评 定 规 程3 H J / T 7 5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 J / T 7 6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H J / T 3 2 5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袋 式 除 尘 器 滤 袋 框 架 H J / T 3 2 7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袋
29、式 除 尘 器 滤 袋 H J 2 0 2 8 电 除 尘 器 工 程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H J 2 0 4 0 火 电 厂 烟 气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J B / T 4 7 3 5 钢 制 焊 接 常 压 容 器 J B / T 8 4 7 0 正 压 浓 相 飞 灰 气 力 输 送 系 统 J B / T 8 5 3 2 脉 冲 喷 吹 类 袋 式 除 尘 器 J B / T 1 0 1 9 1 袋 式 除 尘 器 安 全 要 求 脉 冲 喷 吹 类 袋 式 除 尘 器 用 分 气 箱 J B / T 1 1 0 7 6 脱 硫 用 搅 拌 式 干 式
30、石 灰 消 化 器 J B / T 1 1 6 4 6 半 干 法 脱 硫 装 置 专 用 设 备 流 化 槽 J B / T 1 2 1 1 6 脱 硫 脱 硝 用 高 压 回 流 式 水 喷 枪 J C / T 4 7 8 . 1 建 筑 石 灰 试 验 方 法 第 1 部 分 : 物 理 试 验 方 法 J C / T 4 7 8 . 2 建 筑 石 灰 试 验 方 法 第 2 部 分 : 化 学 分 析 方 法 J C / T 8 2 0 水 泥 工 业 用 空 气 输 送 斜 槽 3 术 语 和 定 义 3 . 1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脱 硫 工 艺 c i r c u l
31、a t i n g f l u i d i s e d b e d f l u e g a s d e s u l p h u r i z a t i o n 指 利 用 循 环 流 化 床 工 作 原 理 , 使 含 有 吸 收 剂 的 物 料 在 吸 收 塔 内 多 次 循 环 形 成 流 化 床 体 , 完 成 吸 收 剂 与 烟 气 中 S O 2 及 其 他 酸 性 气 体 ( 包 括 S O 3 、 H C l 、 H F 、 N O 2 等 ) 反 应 , 实 现 净 化 烟 气 的 脱 硫 工 艺 。 3 . 2 脱 硫 工 程 d e s u l p h u r i z a
32、t i o n p r o j e c t 指 通 过 吸 收 剂 脱 除 烟 气 中 S O 2 及 其 他 酸 性 气 体 反 应 所 需 的 设 施 、 设 备 、 组 件 及 系 统 集 成 。 3 . 3 吸 收 剂 a b s o r b e n t 指 通 过 化 学 反 应 脱 除 烟 气 中 的 S O 2 及 其 他 酸 性 气 体 等 的 物 质 , 通 常 为 钙 基 吸 收 剂 。 3 . 4 吸 收 塔 a b s o r b e r 指 脱 硫 工 程 中 形 成 循 环 流 化 床 体 脱 除 S O 2 及 其 他 酸 性 气 体 等 有 害 物 质 的 反
33、应 装 置 。 3 . 5 副 产 物 b y - p r o d u c t 指 吸 收 剂 与 烟 气 中 S O 2 及 其 他 酸 性 气 体 反 应 后 生 成 的 物 质 。 3 . 6 脱 硫 效 率 d e s u l p h u r i z a t i o n e f f i c i e n c y 指 由 脱 硫 工 程 脱 除 的 S O 2 量 与 未 经 脱 硫 前 烟 气 中 所 含 S O 2 量 的 百 分 比 , 按 公 式 ( 1 ) 计 算 : 脱 硫 效 率 = ( C 1 - C 2 ) / C 1 1 0 0 % ( 1 ) 式 中 : C 1 脱
34、硫 前 烟 气 中 S O 2 的 折 算 浓 度 ;4 C 2 脱 硫 后 烟 气 中 S O 2 的 折 算 浓 度 。 3 . 7 当 量 摩 尔 比 s t o i c h i o m e t r i c m o l a r r a t i o 指 消 耗 的 吸 收 剂 当 量 摩 尔 数 与 去 除 的 二 氧 化 硫 中 硫 ( S ) 、 三 氧 化 硫 中 硫 ( S ) 、 氯 化 氢 中 氯 ( C l ) 、 氟 化 氢 中 氟 ( F ) 及 二 氧 化 氮 中 氮 ( N ) 的 当 量 摩 尔 总 数 之 比 。 钙 基 吸 收 剂 当 量 摩 尔 比 按 公 式
35、 ( 2 ) 计 算 : 2 3 2 2 5 . 0 5 . 0 5 . 0 ) ( NO HF HCl SO SO OH Ca M M M M M M M ( 2 ) 式 中 : M 当 量 摩 尔 比 ; 2 Ca(OH) M 消 耗 的 吸 收 剂 中 C a ( O H ) 2 当 量 摩 尔 数 , m o l ; 2 S O M 脱 除 的 S O 2 当 量 摩 尔 数 , m o l ; 3 S O M 脱 除 的 S O 3 当 量 摩 尔 数 , m o l ; HCl M 脱 除 的 H C l 当 量 摩 尔 数 , m o l ; HF M 脱 除 的 H F 当 量
36、 摩 尔 数 , m o l 。 2 NO M 脱 除 的 N O 2 当 量 摩 尔 数 , m o l 。 3 . 8 颗 粒 物 p a r t i c l e 指 烟 气 中 悬 浮 的 固 体 颗 粒 状 物 质 总 和 。 3 . 9 预 除 尘 器 p r e - c o l l e c t o r 指 布 置 在 吸 收 塔 上 游 , 用 于 捕 集 烟 气 中 颗 粒 物 的 设 备 。 3 . 1 0 脱 硫 除 尘 器 c o l l e c t o r f o r d e s u l p h u r i z a t i o n e q u i p m e n t 指
37、脱 硫 工 程 中 用 于 脱 除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脱 硫 后 烟 气 中 颗 粒 物 的 设 备 。 3 . 1 1 石 灰 消 化 器 h y d r a t o r 指 将 生 石 灰 粉 ( C a O ) 与 适 量 的 水 反 应 , 生 成 消 石 灰 粉 ( C a ( O H ) 2 ) 的 设 备 。 3 . 1 2 空 塔 压 降 e m p t y b e d p r e s s u r e l o s s 指 吸 收 塔 不 投 物 料 , 仅 烟 气 通 过 吸 收 塔 时 , 吸 收 塔 进 口 和 出 口 烟 气 的 静 压 差 。 3 . 1 3
38、床 层 压 降 b e d p r e s s u r e l o s s 指 物 料 在 吸 收 塔 内 形 成 流 化 床 体 产 生 的 压 降 。 3 . 1 4 吸 收 塔 压 降 t o t a l p r e s s u r e l o s s 指 吸 收 塔 内 物 料 形 成 流 化 床 体 时 , 通 过 吸 收 塔 进 口 和 出 口 烟 气 的 静 压 差 , 即 空 塔 压 降 与 床 层 压 降 之 和 。5 4 污 染 物 与 污 染 负 荷 4 . 1 吸 收 塔 入 口 烟 气 适 用 条 件 a ) 一 般 行 业 单 级 塔 处 理 烟 气 中 S O 2
39、 浓 度 ( 干 基 折 算 ) 不 宜 高 于 3 0 0 0 m g / m 3 , 烧 结 行 业 单 级 塔 处 理 烟 气 中 S O 2 浓 度 ( 干 基 折 算 ) 不 宜 高 于 4 5 0 0 m g / m 3 ; b ) 单 塔 处 理 烟 气 量 不 宜 高 于 1 5 0 万 m 3 / h ( 干 基 ) ; c ) 入 口 烟 气 温 度 宜 为 9 0 2 6 0 。 4 . 2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脱 硫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包 括 : 发 电 锅 炉 , 工 业 锅 炉 , 垃 圾 焚 烧 炉 以 及 烧 结 / 球 团 、 催 化 裂 化
40、 、 焦 化 、 碳 素 、 炭 黑 、 玻 璃 等 窑 炉 。 4 . 3 新 建 项 目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烟 气 量 和 S O 2 浓 度 等 烟 气 设 计 参 数 宜 采 用 最 大 连 续 工 况 下 的 数 据 ; 改 扩 建 项 目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烟 气 量 和 S O 2 浓 度 等 烟 气 设 计 参 数 宜 以 实 测 值 为 基 础 并 充 分 考 虑 变 化 趋 势 后 综 合 确 定 , 或 通 过 与 同 类 工 程 类 比 确 定 。 4 . 4 应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需 要 收 集 烟 气 理 化 性 质 等 原 始 资 料 ,
41、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a ) 烟 气 量 ( 正 常 值 、 最 大 值 、 最 小 值 ) ; b ) 烟 气 温 度 及 变 化 范 围 ( 正 常 值 、 最 大 值 、 最 小 值 及 露 点 温 度 ) ; c ) 烟 气 中 气 体 成 分 及 浓 度 ( S O 2 、 N O x 、 O 2 、 N H 3 、 S O 3 、 H C l 、 H F 等 ) ; d ) 烟 气 颗 粒 物 浓 度 及 成 分 ; e ) 烟 气 压 力 、 含 湿 量 ; f ) 产 生 污 染 物 的 设 备 情 况 及 工 作 制 度 。 5 总 体 要 求 5 . 1 一
42、 般 规 定 5 . 1 . 1 新 建 项 目 的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 同 时 施 工 、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 5 . 1 . 2 脱 硫 工 程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工 厂 总 体 规 划 。 设 计 文 件 应 按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深 度 完 成 报 批 、 批 准 和 备 案 。 脱 硫 工 程 建 设 应 按 国 家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 5 . 1 . 3 脱 硫 工 程 的 S O 2 排 放 浓 度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 5 . 1 .
43、 4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应 充 分 考 虑 燃 料 、 原 料 及 主 体 工 程 负 荷 的 变 化 , 提 高 脱 硫 工 艺 系 统 的 适 应 性 和 可 调 节 性 。 5 . 1 . 5 脱 硫 工 程 所 需 的 水 、 电 、 气 、 汽 等 辅 助 介 质 应 尽 量 由 主 体 工 程 提 供 。 吸 收 剂 和 副 产 物 宜 设 有 计 量 装 置 , 也 可 与 主 体 工 程 共 用 。 5 . 1 . 6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 建 设 和 运 行 ,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 消 声 、 绿 化 等 降 噪 措 施 , 噪 声 和 振
44、 动 控 制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8 7 和 G B 5 0 0 4 0 的 规 定 , 厂 界 噪 声 应 达 到 G B 1 2 3 4 8 的 要 求 。 5 . 1 . 7 脱 硫 副 产 物 应 考 虑 综 合 利 用 。 暂 无 综 合 利 用 条 件 时 , 其 贮 存 场 、 贮 存 间 等 的 建 设 和 使 用 应 符 合 G B 1 8 5 9 9 的 规 定 。6 5 . 1 . 8 脱 硫 工 程 烟 气 排 放 自 动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 C E M S ) 的 设 置 和 运 行 应 符 合 H J / T 7 5 、 H J /
45、T 7 6 的 规 定 和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 5 . 1 . 9 脱 硫 工 程 的 设 计 、 建 设 和 运 行 维 护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行 业 有 关 质 量 、 安 全 、 卫 生 、 消 防 等 方 面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规 定 。 5 . 2 工 程 构 成 5 . 2 . 1 烟 气 循 环 流 化 床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包 括 工 艺 系 统 、 辅 助 系 统 等 。 5 . 2 . 2 工 艺 系 统 包 括 烟 气 系 统 、 吸 收 剂 制 备 及 供 应 系 统 、 预 除 尘 系 统 ( 可 选 ) 、 吸 收 系 统
46、、 脱 硫 除 尘 系 统 、 灰 循 环 系 统 、 工 艺 水 系 统 、 副 产 物 系 统 、 压 缩 空 气 系 统 、 加 热 系 统 等 。 5 . 2 . 3 辅 助 系 统 包 括 电 气 系 统 、 建 筑 与 结 构 、 给 排 水 、 火 灾 报 警 及 消 防 系 统 、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 道 路 与 绿 化 等 。 5 . 3 总 平 面 布 置 5 . 3 . 1 脱 硫 工 程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G B 5 0 1 8 7 、 G B 5 0 0 1 6 及 相 应 行 业 规 范 要 求 。 5 . 3 . 2 脱 硫 工 程 的
47、总 平 面 布 置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a ) 工 艺 布 局 合 理 , 烟 道 短 捷 ; b ) 交 通 运 输 便 捷 ; c ) 方 便 施 工 , 有 利 于 维 护 检 修 ; d ) 合 理 利 用 地 形 、 地 质 条 件 ; e ) 充 分 利 用 厂 内 公 用 设 施 ; f )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 工 程 量 小 , 运 行 费 用 低 ; g )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 消 防 、 劳 动 安 全 和 职 业 卫 生 要 求 。 5 . 3 . 3 脱 硫 工 程 宜 布 置 在 烟 囱 附 近 , 具 体 可 根 据 厂 区 的 实 际
48、情 况 调 整 。 5 . 3 . 4 吸 收 剂 卸 料 及 贮 存 场 所 、 副 产 物 储 存 场 所 宜 布 置 在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侧 。 生 石 灰 仓 、 消 石 灰 仓 ( 或 电 石 渣 仓 ) 、 副 产 物 库 宜 在 吸 收 塔 附 近 集 中 布 置 。 5 . 3 . 5 脱 硫 工 程 内 道 路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J 2 2 的 要 求 , 并 与 厂 内 主 体 工 程 的 道 路 设 计 协 调 一 致 。 5 . 3 . 6 脱 硫 场 地 的 排 水 方 式 宜 与 主 体 工 程 统 一 。 6 工 艺 设 计 6
49、. 1 一 般 规 定 6 . 1 . 1 脱 硫 工 艺 设 计 应 采 用 成 熟 可 靠 、 运 行 安 全 稳 定 、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的 工 艺 技 术 , 应 在 满 足 环 保 管 理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充 分 考 虑 脱 硫 工 程 长 期 运 行 的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 6 . 1 . 2 脱 硫 工 艺 参 数 应 根 据 排 放 要 求 、 烟 气 特 性 、 运 行 要 求 、 燃 料 / 原 料 品 质 、 吸 收 剂 供 应 、 水 质 情 况 等 因 素 , 经 全 面 分 析 优 化 后 确 定 。 6 . 1 . 3 根 据 烟 气 性 质 、 运 行 工 况 、 烟 气 量 及 主 体 工 程 对 脱 硫 工 程 的 要 求 , 脱 硫 工 程 的 配 置 方 式 可 选 择7 一 机 一 塔 、 多 机 一 塔 、 一 机 多 塔 。 6 . 1 . 4 脱 硫 工 程 设 计 脱 硫 效 率 应 依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确 定 。 6 . 1 . 5 脱 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