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 章程篇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办公室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此章程。第二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下属单位,隶属于学生工作办公室,一切工作的开展受学生工作办公室指挥,并对其负责。第三条 谨记 “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的校训,笃行之;铭记“服务学校,服务同学,在服务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的办公室工作理念,谨行之;牢记“工作灵活化、专业化,责任明晰化、政治化”的办公室工作纪律,切行之。铭刻“让踏实成为一种气质,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的办公室文化理念,慎行之。第二章 职能和机构设置第四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内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
2、的各项日常事务,同时作为一个协调部门,协调各学生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第五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外负责与各校内及其他学校社团组织开展一定的联谊活动,发展友好关系,以增进相互的友谊和发展。第六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部门负责人和干事若干,均由本院学生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第七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设学风建设部、干部培训部与综合事务部,各部门细化分工、齐心协作,共同推动办公室建设与发展。第三章 具体工作范围第八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按部门性质、具体工作性质,实行职能划分,各工作部门相互合作共同进步。第九条 学风建设部具体工作:1. 组织学生守则考试;
3、2. 组织天津商业大学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选;3. 组织市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选;4. 组织优秀学风宿舍的评选;5. 学业警示管理,学困生扶助与管理、服务工作;6. 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学业指导工作;7. 负责学院学风建设、学业警示管理、学生考勤(一课堂考勤等)管理工作。第十条 干部培训部具体工作:1. 组织管理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等;2. 学生组织统一招新聘用管理工作;3. 学生组织干部选拔管理工作;4. 学生干部请辞管理工作;5. 组织开展学生组织期末考核、评优工作;6. 组织召开各类期末总结大
4、会、表彰大会、换届大会等;7. 办公室内部培训、文化建设;8. 办公室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综合事务部具体工作:1. 贫困生工作(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评定发放,助学物资评定发放,贫困生座谈会,贫困生走访,勤工助学管理,贫困生数据库管理,迎新绿色通道等) ;2. 学院迎新工作(迎新动员会,迎新综合协调,迎新值班管理,统筹助教工作,迎新总结会,新生户籍管理等) ;3. 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联络簿 ,更新各专业学生信息册) ;4. 学院学生假期离返校统计与管理;5. 学生组织统一值班管理工作;6. 学院会议室、办公用品管理,借用教室管理等工作;7. 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
5、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他工作1. 配合、协助其他学生组织完善组织制度,促成学院学生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 积极配合、帮助学院领导老师处理学院日常细微学生工作。3. 协调处理各学生组织之间关系,促进学院学生组织工作正常开展,推动学院建设。第四章 工作纪律第十三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成员切实遵守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规范 ,严于律己,恪守不渝。第十四条 各类会议统一制度:一律要求提前五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要求事先请假;会议过程中,要求每人做好相关记录,不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第十五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工作过程中,要求实事求是,严谨
6、认真,积极参与,即时反馈,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第十六条 对安排的工作必须切实完成,任何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或为年级、专业谋取方便,如经查证,一律严肃处理。第十七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原则与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大局意识,立足于学院利益、全院师生利益,服务同学,服务学院,服务学校,在服务中学习,在服务中成长。第五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行民主,实行开化,所有成员在办公室工作务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九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重大决议、重要人事调整与变革、发展方向与规划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干部会议表决通过
7、。主任团兼有决策权。第二十条 主任团权利:听议权、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成员权利:提议权、表决权、监督权、执行权。第二十一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义务:提议公共管理学院建设发展;为所有学生组织和谐发展群策群力;制定办公室发展规划;积极落实学院各项学生工作,尽心尽力;遵纪守法,努力推进学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章程由办公室所有成员共同制定、完善。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5 年 12 月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办 公 室 章 程序 言为 加 强 公
8、 共 管 理 学 院 的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 明 确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职 责 , 推 动 公 共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事 业 不 断 前 进 , 特 制 定 本 章 程 。本 工 作 章 程 由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办 公 室 制 定 , 对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学生 党 建 办 公 室 全 体 成 员 适 用 。本 章 程 共 三 章 三 十 条 。第 一 章 总 述第 一 条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办 公 室 , 是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发 展 学 生党 员 , 教 育 学 生 党 员 , 组 织 学
9、生 党 员 的 学 生 组 织 。 行 使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的 实 体 性和 程 序 性 工 作 。 通 过 培 养 和 教 育 学 生 党 员 ,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 不 断 提 高 学 生 党 员在 同 学 们 心 中 的 威 信 , 切 实 提 高 为 同 学 们 服 务 的 能 力 , 充 分 发 挥 党 员 的 凝 聚 力和 向 心 力 , 为 把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党 建 办 ) 建 成 情为 同 学 所 系 , 权 为 同 学 所 用 , 利 为 同 学 所 谋 的 学 生 党 员 教 育 组 织 和
10、办 事 机 构 ,架 起 院 党 总 支 与 同 学 们 之 间 的 桥 梁 , 为 实 现 党 建 和 谐 而 努 力 。第 二 章 机 构 及 成 员 设 置第 二 条 党 建 办 设 主 任 一 名 ( 由 辅 导 员 老 师 担 任 ) , 常 务 副 主 任 两 名 , 具备 一 定 的 组 织 和 领 导 能 力 。第 三 条 党 建 办 下 设 组 建 宣 传 部 、 档 案 信 息 部 两 部 门 , 分 设 部 长 两 或 三名 , 干 事 若 干 。 全 体 党 建 办 成 员 都 要 对 党 建 办 负 责 。第 四 条 党 建 办 吸 收 党 员 中 有 志 于 提 升
11、 自 身 能 力 , 乐 于 为 同 学 服 务 的 优秀 党 员 进 入 组 织 。 全 体 党 建 办 成 员 应 不 断 加 强 理 论 修 养 , 提 升 个 人 素 质 , 力争 成 为 全 院 学 生 中 的 领 头 军 。 党 建 办 选 任 负 责 、 踏 实 , 具 有 培 养 潜 质 的 干 事 进入 各 部 , 协 助 副 主 任 及 各 部 部 长 工 作 。第 五 条 党 建 办 对 各 支 部 书 记 、 各 部 部 长 及 干 事 享 有 提 名 权 , 最 终 结 果由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党 委 决 定 。组 建 宣 传 部第 六 条 组建宣传部是兼具内部
12、建设和对外联络职责的综合性部门。不仅致力于营造严谨真诚的组织氛围、提升党建人的综合能力和组织整体的凝聚力,还与各团支部、党支部建立了长期稳定而紧密的联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对我院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不断提升学生党员队伍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素养。第 七 条 各 支 部 书 记 作 为 党 建 办 的 领 导 干 部 , 接 受 党 建 办 的 领 导 和 工 作安 排 。 参 加 党 建 办 的 会 议 , 并 向 其 汇 报 工 作 。第 八 条 组 织 发 展 工 作 由 党 建 办 统 一 部 署 。经 党 建 办 主 要 干
13、部 与 院 党 委 协 商 后 , 将 确 定 的 名 额 分 配 给 各 支 部 讨 论 发 展 。各 支 部 书 记 在 例 会 上 将 初 步 确 定 的 名 单 上 交 给 党 建 办 组 建 宣 传 部 。 党 建 办组 建 宣 传 部 组 织 召 开 党 建 办 主 要 干 部 成 员 会 议 , 讨 论 支 部 所 确 定 的 名 单 。 本 着对 发 展 工 作 认 真 、 负 责 的 态 度 , 在 民 主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对 支 部 所 确 定 的 名 单 行 使提 名 权 和 否 决 权 。对 党 建 办 组 建 宣 传 部 会 议 讨 论 后 最 终 形 成 的
14、 结 果 , 党 建 办 将 统 一 返 回 各 学生 党 支 部 支 部 , 同 时 提 交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党 委 。第 九 条 各 支 部 书 记 要 切 实 抓 好 本 支 部 党 员 的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 定 期 组 织党 员 进 行 学 习 。 党 员 每 学 期 应 向 组 织 上 交 至 少 两 篇 学 习 心 得 。各 支 部 每 年 末 组 织 对 普 通 党 员 按 指 定 的 规 则 进 行 考 核 和 奖 惩 。第 十 条 负 责 党 建 办 的 微 信 公 众 号 和 腾 讯 微 博 更 新 工 作 , 线 上 对 党 员 和积 极 分 子 进 行
15、 培 养 、 教 育 工 作 , 并 对 党 建 办 各 项 活 动 进 行 宣 传 。第 十 一 条 负 责 低 年 级 同 学 入 党 的 宣 讲 工 作 , 每 学 期 统 一 为 新 申 请 入 党的 入 党 申 请 人 做 “四 个 一 ”( 填 一 张 表 、 读 一 本 书 、 写 一 份 思 想 汇 报 、 谈 一次 话 ) , 并 负 责 将 工 作 材 料 提 交 档 案 信 息 部 归 档 , 同 时 将 所 有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名单 交 给 档 案 信 息 部 , 以 便 档 案 信 息 部 管 理 。第 十 二 条 负 责 组 织 新 推 选 出 的 积 极
16、分 子 参 加 大 院 党 校 培 训 。 在 党 校 培训 外 , 同 时 需 组 织 一 些 对 积 极 分 子 的 再 教 育 活 动 , 并 做 好 准 备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每 年 和 团 委 联 合 举 办 爱 党 荣 团 知 识 竞 赛 活 动 , 并 做 好 活 动 安排 。第 十 四 条 每 年 组 织 安 排 新 党 员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一 至 二 次 , 提 前 借 妥 教 室 ,配 合 仪 式 程 序 制 作 好 幻 灯 片 和 音 乐 播 放 。第 十 五 条 根 据 社 会 时 政 组 织 其 它 活 动 , 对 全 院 学 生 党 员 、 积 极
17、分 子 和入 党 申 请 人 进 行 思 想 教 育 。 提 高 全 院 学 生 党 员 、 积 极 分 子 和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理 论水 平 和 思 想 素 质 。 同 时 , 配 合 档 案 信 息 部 做 其 他 事 务 性 工 作 。档 案 信 息 部第 十 六 条 档 案 信 息 部 是发展学生党员的核心部门。负责全院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工作,审查发展党员工作中所有材料的规范性,配合上级党组织完成毕业生、新生和转院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材料交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公共管理学院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第 十 七 条 管 理
18、档 案 柜 内 的 空 白 表 格 、 文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 定 期 整 理 , 确保 柜 内 物 品 有 条 不 紊 。第 十 八 条 安 排 党 建 办 成 员 按 时 收 材 料 , 材 料 有 :思 想 汇 报 。 应 提 醒 同 学 在 右 上 角 标 明 姓 名 、 班 级 、 注 明 政 治 面 貌 。 值 班 人员 在 批 阅 后 将 其 按 支 部 、 年 级 归 类 入 档 。 有 反 映 问 题 的 思 想 汇 报 应 引 起 足 够 重视 , 及 时 作 好 记 录 并 向 部 长 反 馈 。第 十 九 条 为 入 党 申 请 人 、 积 极 分 子 、 党
19、员 建 立 档 案 , 并 妥 善 管 理 , 确保 文 件 及 时 入 档 , 无 遗 漏 。第 二 十 条 填 写 每 批 发 展 党 员 和 转 正 党 员 的 记 录 表 , 一 式 两 份 , 盖 章 后一 份 交 校 组 织 部 , 另 一 份 自 行 归 档 保 存 。 掌 握 各 支 部 动 态 信 息 并 定 期 汇 总 数 据 。第 二 十 一 条 负 责 记 录 积 极 分 子 、 发 展 对 象 及 预 备 党 员 党 校 培 训 及 党 校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名 单 。第 二 十 二 条 党 员 基 本 信 息 管 理 数 据 库 及 时 更 新 并 维 护 本
20、支 部 入 党 申 请人 和 党 员 的 基 本 信 息 , 接 受 定 期 的 检 查 和 工 作 安 排 。第 二 十 三 条 在 确 保 本 支 部 基 本 信 息 及 数 据 无 误 的 基 础 上 , 发 扬 不 怕 困难 、 认 真 细 致 的 工 作 精 神 。第 二 十 四 条 党 员 与 积 极 分 子 信 息 表 定 期 检 查 更 新 , 具 体 负 责 人 应 督 促其 成 员 按 要 求 尽 职 尽 责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 并 承 担 组 织 部 检 查 不 合 格 的 一 切 后 果 。第 二 十 五 条 配 合 组 建 宣 传 做 好 每 次 党 建 活
21、动 的 辅 助 性 工 作 。 同 时 , 在每 学 期 开 学 后 第 一 周 , 对 该 学 期 的 例 会 做 好 安 排 。第 三 章 其 他第 二 十 六 条 党 建 办 每 学 期 按 组 建 宣 传 部 开 学 的 例 会 安 排 召 开 例 会 , 要求 每 位 成 员 有 会 议 记 录 本 , 有 专 人 作 会 议 记 录 、 考 勤 。 开 会 时 间 和 地 点 应 提 前通 知 各 成 员 , 各 成 员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应 提 前 亲 自 向 副 主 任 请 假 。 无 故 两 次 未 到 者 ,给 予 辞 退 。第 二 十 七 条 只 有 党 建 办 成
22、 员 享 有 打 开 档 案 柜 并 查 阅 其 中 的 档 案 资 料 的权 力 。第 二 十 八 条 党 建 办 全 体 成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党 建 办 公 室 纪 律 , 对 于 违 反纪 律 人 员 ,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分 。第 二 十 九 条 建 立 党 建 办 严 格 的 奖 惩 制 度 。 副 主 任 每 学 期 期 末 对 党 建 办各 成 员 进 行 工 作 考 核 评 估 , 并 将 评 估 结 果 上 报 党 建 办 主 任 。 对 于 在 工 作 中 认 真负 责 的 干 部 予 以 表 扬 并 给 予 物 质 奖 励 , 进 行
23、 进 一 步 的 培 养 。 对 严 重 不 负 责 , 工作 失 职 的 干 部 , 给 予 党 内 相 应 处 理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2015 年 12 月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章程第一条 团委性质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是以院党委、校团委的工作指示与中心任务为基础开展各项工作的学生组织。秉承厚德载物,辉煌天商的宗旨,齐心千里,行积跬步。领导先进青年学生,以团支部为基础,指导团支部开展班级工作,并定期监督检查团支部,与团支部一起为学院同学举办富有思想性、趣味性、先进性、挑战性的活动。团委代表和维护全院团员学生的利益。第 2 条 团委宗旨团委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讲学习、讲政
24、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每一位普通的共青团员,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不断进取。第三条 团委工作制度(一)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二)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委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三)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通过团支部联系各班,并定期对团支部进行考察;(四)通过团支书例会,及时掌握各团支部思想工作状况,并带领团干部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以活跃大学生活;(五)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提升素质,提高思想觉悟;(六)举办或承办各类促进团员发展的活动和赛事,完善策划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