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发布、实施时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2012年4月16日印发,2012年7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012年6月29日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 ), 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内容构成:八章四十二条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八章 附 则,党政机关公文定义,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 处理公务的具
2、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 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 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 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一、关于总则的解读,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二、重新定义了公文处理相关概念,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条例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3个环节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公文办理范畴,三、增加了公文种类,办法规定文种有
3、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条例规定文种为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四、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办法规定16个: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 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条例规定18个: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 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
4、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 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格式要素的应用变化,一是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是规定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三是规定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四是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标发文机关五是规定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四、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五
5、、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 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 机关。第十五条(一):上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第十五条(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五、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第十五条(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第十五条(四):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第十五条(五):除上级机关负
6、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 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 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五、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 直接上级机关。(二)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 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 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 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
7、、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四)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七条: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六、公文拟制更加强调程序规范,第十九条公文起草:(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公文审核:(五)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 进行初审。第二十二
8、条公文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 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 机关的负责人会签。,七、简化了公文办理的环节,公文办理:收文办理、发文办理、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收文办理主要程序: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第二十五条发文办理主要程序:复核、登记、印制、核发(四)核发规定: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 进行检查后分发。,八、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第七章 公文管理第二十九条 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
9、备。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八、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 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 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 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
10、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八、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解读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旧公文格式变化口诀公文格式新国标主题词儿不再标公文用纸型涉密公文标份号密级紧急左上角特急加急马上办上行公文不
11、留空印章署名要齐全成文日期用数字公文页码不可少版记号仿宋体信函格式应简化, 公文格式国际标准A4纸幅面尺寸,A4 纸,(371),(28 1),- 1 -,(156 ),(225 ),(210 ),(297),图文区,(35 ),国务院文件, 版头部分, 主体部分,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要正确选用文种根据需要可以加标点符号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主体部分,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 :“一、” 第一层用黑体字 “(一)”第二层用楷体字 “1.”、“(1)” 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 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 版记部分,信函和命令首页板式,纪要格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