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施 工 合 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建设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1.3 具体施工内容:参考双方已确认的图纸施工,具体施工量以竣工后为准。第 2 条 承包范围2.1 楼弱电管道工程。管道工程包图纸设计及出图,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第 3 条 合同工期3.1 合同签订,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工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施工工期 60 天。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
2、期顺延。第 4 条 质量标准4.1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 5 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价格。合计金额:¥: 元(大写): 元整。合同金额为包干价,被视作已包括了所施工直接工程费(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技术措施费、间接费(规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利润、税金及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和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第 6 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6.1 合同价款的支付:此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大写): 整;乙方施工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元(大写):元整。
3、第 7 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7.1 甲方委派施工现场代表一人,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协调工作及验收工作。7.2 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仓库、电源、照明及有关对外的协调工作。7.3 甲方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4 乙方提供施工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住宿房间。7.5 乙方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一人,负责施工项目管理工作。7.6 乙方按施工方案施工,质量合格,确保施工安全,对甲方现有设施无损坏。第 8 条 违约责任8.1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8.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进度拖延、工期顺延,并补偿乙方施工人员窝工费用。8.3 甲方延迟付
4、款,甲方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利率为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叁倍。8.4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无偿返工并承担甲方的损失。第 9 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9.1 乙方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完工,甲方在七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延期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第 10 条 安全文明施工10.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害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第 11 条 合同生效12.1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方按合同付清工程款。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