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 (修订)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二 一三年七月目 录 1 总则 .1 2 规划合规性协调性论证 2 3 论证工作程序和基本资料要求 3 4 规划分析及涉水内容识别 5 5 规划论证范围划定 6 6 分析范围现状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格局分析 7 7 规划需水与总量控制和用水水平与效率控制指标适应性论证 7 8 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 9 9 与生态文 明建设的总体适应性分析 10 10 规划水资源论证结论和建议 14 附件 规划需水总量计算技术方法 16 i1 总则 1.1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 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工作的开展,加
2、快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从宏观层 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制定本技术要求。 1.2 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目标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 型社会,论证重点是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内容需水的合理性以及与水资源条件的适 应性和匹配性,论证的阈值和控制标准是规划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 量的 “ 三条红线 ” 和生态红线。 1.3 本技术要 求适用于下列有关规划的水资源论证: ( 1)省级、地市级、县级行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专项规划; ( 2)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 ( 3)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主要包括农业灌溉、火力发电、石油石化、 钢铁、煤炭、纺
3、织、造纸、化工、食品等行业的发展和布局规划); ( 4)重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含跨省和省级行政辖区内的区域经济发展规 划、各类工业园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开发区域的 发展和布局规划)。 1.4 论证的原则 ( 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规划水资源论证必 须科学、客观、公正,综 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水资源要素及水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者提 供科学依据。 ( 2)早期介入原则:规划水资源论证应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 将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充分融入到规划中去。 ( 3)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原则。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的 “ 三条红线 ”
4、要求,满足水量分配方案以及限排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4)符合开发、保护、高效原则。在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原则 下,满足水资源配置与管理要求。 ( 5)全面评价原则。论证规划实施 对区域水资源产生的整体、长期和累积 影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的直接、间接和长远影响,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 效应。 11.5 论证目的 论证规划对水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分析水资源对规划的保障程度和水资源条 件对规划的约束作用;系统论证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重 点论证全局、整体、长期、累积等影响,将水资源系统地纳入到宏观规划之中, 对规划中整体经济、社会、环境是否与水资源协调发展进行论证;论证规
5、划与实 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致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水 资源可持续利用 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规划实施产生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并将论证的结论体现在最后的决策当中,提高规划的质量,以实现对水资源开发 利用的有效管理,避免规划实施引起水资源开发方面的重大失误。 1.6 论证应符合的相关标准 水资源评价导则( SL/T238) 水资源供需平衡预测分析技术规范( SL429)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104)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SL27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江河流
6、域规划编制规范( SL201)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 GB/T25173) 水资源规划规范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规范 2 规划合规性协调性论证 2.1 规划所属层级分析。规划的层级包括国家级、区域级、省级及地市级等, 对各级规划,还需明确为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 2.2 规划深度分析。规划按编制深度可分为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三类。规划纲要一般着重提出规划的框架结构,明确发展方向和要求。总体规划 包括规划的发 展方向、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详细规划则包括详细 的目标、指标、范围和规划方案。 2.3 对规划的合法合规性和协调性进行论证。 2( 1)从宏观角度分析规划与国家和地
7、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符合性。特 别要论证规划是否符合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需 严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冲突, 则视为不合法,要求规划予以调整。 ( 2)论证规划与已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 制目标、重要江河湖 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流域和区域限制排污总量 控制指标以及国务院已批复的全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节 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协调性。如不协调,要求规划予以调整。 ( 3)论证规划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布局的协调性,包括国家关于能源布局、 粮食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方针,论证规划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
8、及有关区划的协 调性;论证规划的布局和产业结构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资源节约型环境 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规划予以调整。 ( 4)论证规划与上下级及相关规划的协 调性。下级规划应与上级规划协调、 专项规划应与总体规划协调。如不符合,则该下级规划或专项规划应予以调整。 2.4 对通过 2.3 条的规划,可进一步进行论证。 ( 1)对编列规划水资源论证说明的,重点针对 2.3 的要求进行论证。 ( 2)对编列规划水资源论证篇章的,论证篇章内容包括 2.3 的要求以及必 须包括规划相关指标与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适应性论证内容。 ( 3)对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除包括
9、 2.3 要求以外,必须按照本 技术要求规定的论证内容进行。 2.5 对于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如 在编制规划时已开展水利、供水、排水、 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子规划编制工作且专项子规划编制内容和深 度满足开展论证工作要求的,应重点分析与 “ 三条红线 ” 适应性论证;如在编制 规划时未开展水利、供水、排水、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子规划编 制工作的,或有关专项子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存在明显不足的,应按照本技术要 求规定进行全面分析。 3 论证工作程序和基本资料要求 3.1 论证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工作大纲编制阶段、报告编制阶段和报 告审查、修改及对规划意见反馈等阶段。报告编
10、制 阶段的工作最为复杂,具体有 3以下 6 个方面内容: ( 1)规划分析及涉水内容识别 ( 2)规划论证范围划定 ( 3)分析范围现状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格局 ( 4)规划需水与总量控制和用水水平与效率控制指标适应性论证 ( 5)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 ( 6)规划排污与纳污红线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论证 1、规划分析及 涉水内容识别 分析范围 2、论证范围划定 水资源状况 规划范围 3、水资源条件分析 4、需水与总量红线、 效率红线适应性论证 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 水资源开发 利用状况 存在问题及 开发潜力分析 水资源配置 格局 取水规模 取水水源 红线 红线 供水布局 供水能力 取水地点 取水
11、影响 退水影响 5、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 6、排污与纳污红线、 生态文明建设论证 可供水量 纳污红线 生态红线 生态影响 图 1 水生态文明 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阶段主要程序 3.2 论证工作的技术基础和依据 以国务院已批复的全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型社 会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已下达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 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重要江河湖 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已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以及已明确提出的流域 和区域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等,为论证工作的技术基础和依据。 3.3 基本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应与分类工作等级匹
12、配,资料缺乏或者不能满 足论证要求时,应开展必要补充监测工作。资料总体应包括: 4( 1)规划编制背景、编制、审批、实施等资料; ( 2)分析范围内涉及的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涉及地表水 水源 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等; ( 3)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利用规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相关水利规划,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帐及开发利用帐; ( 4)分析范围内的有关经济、社会资料,有关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有 关水质、水环境与水生态资料等; ( 5)分析范围内的有水功能区基本状况、水资源管理目标、现代水利(水 利现代化)目标等; ( 6)有关资料要进行可靠性分析,水文
13、资料还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可靠性、 一致性和代表性分析。 4 规划分析及涉水内容识别 4.1 识别分析规划涉及 的与水资源密切相关内容,分析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程 度和特点,提取进行水资源论证所需的规划内容和相关信息,以便于确定规划论 证的重点内容。 4.2 概述规划,包括论证规划名称、层级、属性及其编制背景和定位,规划 范围、规划水平年、规划目标和指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实施方案等。其中 规划范围、布局等应给出相应的图、表。重点要给出三次产业发展目标、人口(分 城镇、农村)、牲畜头数、各行业占地面积等,以及不同水平年的建设项目建设 规模、生产工艺等。 4.3 分析提取规划实施时需要水资源作为重要保
14、障的 条件或对水资源配置 提出要求的目标、指标、布局和方案。如论证规划中包含与水资源密切相关的重 大建设项目,应概述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取用水情况等,特别是取水 水源、取水方案等。 4.4 分析提取论证规划中直接涉及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目标、 指标及相关内容等。明确论证规划区内现有各行业用水单元。收集近年各行业用 水量,对各行业用水水平进行计算。列出单位产量用水量、单位产值用水量、亩 均灌溉用水量、单位面积用水量、人均用水量、重复利用率等相关指标。 4.5 分析提取论证规划中已有 的供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 5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特别是污水收集处理、退水点、
15、退水影响范围及其相 关的补偿措施等退水方案。收集近三年来规划范围区域内各行业供水水源的供水 量,说明各供水水源供水能力、已经供水量(包括为规划区域外行业供水)、剩 余可供水量,明确是否为规划水平年规划范围内的供水水源。 4.6 综合论证规划涉水内容,分析提取论证规划与水资源密切相关的规划目 标、布局、规模、控制性指标等。 5 规划论证范围划定 5.1 规划水资源论证应确定分析范 围和论证范围。规划涉及的所在区域水资 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应确定分析范围;规划涉及的水源应该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 围,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应该确定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有关范围的确 定可参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有关
16、规定。 5.2 分析范围 分析范围应以规划取水有直接关系的区域为基准,兼顾间接受到影响的区 域,统筹考虑流域和行政区域确定分析范围,并以行政区为宜。原则上分析范围 应覆盖论证规划本身的范围(规划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 退水影响范围,是规划论证所涉及的最大范 围。对于涉及跨流域调水的,可按调 出和调入流域分别确定分析范围。 5.3 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是指分析规划现状和未来主要水源的取水合理性、可行性所涉及的范围。应 依据与取水水源的水力联系,综合考虑取水水源来水情况、现有工程和供水情况、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水文站网等情况予以确定,可以以规划现状和未来主要取 水水源所在的流域水
17、系或水文地质单元作为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5.4 取水影响范围 是指分析规划取水方案实施可能产生影响所涉及的范围。应依据规划现状和 未来主要取水水源所在的位置、取水影响的程 度,结合流域等自然地理单元、行 政管理区界和人为地理边界(道路、标志建筑)等予以确定。 5.5 退水影响范围 是指分析规划退水方案实施可能产生影响所涉及的范围。应依据规划现状和 未来主要退水口所在位置、退水影响程度,结合水功能区划予以确定,除主要退 6水口所在的水功能区外,还应包括规划区下游邻近区域的重点水功能区。 6 分析范围现状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格局分析 6.1 基于已有成果,对分析范围内现状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格
18、局进行分 析,为规划论证分析做好基础准备。现状水 资源条件分析包括水资源状况及其开 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和开发利用潜力。水资源配置格局分析包括配置的总水量、 水源间水量配置、行业间水量配置以及分析对象所属行业的配置总水量等。已有 成果指已发布或经过技术审查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报告、水利统计年报、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报告、统计年鉴、统计公报以及 已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已批复的全国、流域水资源 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 6.2 水资源状况分析包括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地表水 资源量、地下水资源 量、水资源总量、地表水可利用量
19、和地下水可开采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水资 源质量状况、水资源演变情势。对于水污染严重地区或论证的规划对水质有特殊 要求时,应该分析污染源和入河污染物的现状与变化趋势。 6.3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分析包括分析范围内的实际供水量、生活、生产、 生态等各行业用水量,评价分析范围内现状用水水平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并 与国内外相似区域以及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比较。对分析范围内与论证规划的产业 类型相同或相似的用水户的产业规模、用水量、用水水平进行分析。用水 水平分 析的主要指标可以参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 SL/Z322-2005)中 区域用水水平分析的主要指标。 6.4 根据分析范围内的水资
20、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规划,结合供水工程的 供水能力和水资源的状况,简要分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存 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区域地表水挤占、地下水超采等情况,并明确区域水资 源开发利用潜力所在地区的分布情况。 6.5 对分析范围内三条红线特别是用水总量控制下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进行分 析。提出区域配置的总水量、水源间水量配置、行业间 水量配置以及分析对象所 属行业的配置总水量等。并提出相应的用水效率和污染排放的要求。 7 规划需水与总量控制和用水水平与效率控制指标适应性论证 7.1 规划需水总量和需水结构等指标应由规划编制部门或规划编制单位在规 7划的文本中明确。若规划编制部门或规划
21、编制单位没有在规划的文本中明确提出 需水总量和需水结构等指标,在论证时应依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布局、规模、 结构等进行分析、预测。需水总量包括农业需水、工业需水、建筑业需水、第三 产业需水、生活需水和景观环境需水等方面。 7.2 需水量总量分析 根据论证规划区内计算的各类需水量,汇总论证规划各水平年的总需水量, 明确规划对水资源需求的上下限,分析各水平年的需(用)水结构,论证各需(用) 水对水质的要求,分析用水结构的合理性。 7.3 分析规划范围内的需水与总量控制指标适应性分析 对于不同类型的规划应采用不同的方法。 ( 1)明晰总量控制目标,一般要求论述论证规划范围上一级的各水平年总 量控制
22、目标和下达到各行政区的各水平年总量控制目标。 ( 2)对于规划范围与行政区域一致的,以上级政府下达的各水平年区域用 水总量 为控制目标,分析论证规划各水平年多年平均(或 P=50%)降水条件下 需水总量是否满足用水总量指标要求。 ( 3)对于规划范围与行政区域不一致的,首先要分析不一致的具体情况。 对于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可采用 协商等简化方法,通过用水总量控制的上级部门协调确定规划范围内的用水总量 控制指标。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需要分析涉及的各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中 已有的需水要求与各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的匹配性,分析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所给 的本类建设项
23、目的需水要求,采用同比例 缩放推算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涉及的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7.4 分析规划范围内用水水平与效率控制指标合理性分析 分析论证规划实施的用水效率是否满足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指标的要 求。对比分析现状及规划水平年的用水水平,评价论证规划用水效率合理性和先 进性。 ( 1)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用 水效率合理性分析,应以已批准下达的用水效率指标考核体系为依据,论证规划 各水平年用水效率是满足红线要求。对于规划范围与下达效率红线范围不一致 8的, 以下达的规划主要区域的效率红线为分析目标。 ( 2)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的效率评估主要分析具体项
24、目的综合用水水平。 规划范围和效率红线下达范围不一致时,以上一级范围下达的效率红线为分析目 标。如跨省区的火力发电、石油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 行业的发展和布局规划的用水效率以全国的用水效率为分析目标,论证规划各水 平年用水效率是满足红线要求。如果效率红线指标没有涵盖该行业,应以水资源 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行业先进水平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作为该行业 相应的分析目标。 ( 3)除此之外,对于下达效率红线没有包含的指标也要以水资源综合规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行业用水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行业技术进步的要 求为依据进行分析。区域用水效率综合指标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
25、值用水量、人 均综合用水量、废污水处理回用率等;行业用水效率指标包括:渠系水利用系数、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产量取水量和耗水量等。 8 取水水源和供水方案论证 8.1 取水水源论证 ( 1)规划论证的取水水源论证可适当简化,如取水水源已经获得水行政主 管部门批复,可直接引用 其结果,不需重新计算。已列入规划的工程,可做为规 划水源。同时可参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关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进 行编写有关内容。 ( 2)论证的取水水源方案包括:取水规模、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等。 ( 3)当出现论证规划拟改变现有主要供水水源,或者现有主要供水水源的 取水量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
26、情况,对其可行性、可靠性和合理性应进行重点分析。 ( 4)依据对取水水源论证范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以 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情况的预期,分析规划水平年取水水源的水质变化情 况。 ( 5)地表水水源。首先说明进行论证的依据和采用的方法,其次分析来水 量、过程、来水保证率、水质状况,再分析现状及规划水平年地表水用水量和对 水质要求,最后与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地表水水源的可行性和可靠 性。对于新增取水口的,要从河床稳定性、取水口位置与现有取水口、现有及规 9划排污口的位置及对第三方的影响等方面论证取水口位置的合理性。 ( 6)地下水水源。首先分析论证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27、;其次对地下水资 源量与质、可开采量进行评价。再分析现状及规划水平年地下水用水量和对 水质 要求,最后论证地下水水源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 7)非常规水源。论证规划能取用的非常规水源类型、来源和水质等内容, 其次根据非常规水源的类型分析供水量,必要时要分析供水过程与需水过程的匹 配性。结合非常规水源特点、供水量和用水的要求分析实际可用水量。根据非常 规水源的特点、水质、用水的要求等因素分析非常规水源供水的可靠性。 8.2 供水方案可行性论证 ( 1)论证规划各水平年供水总体方案,并将备用水源或应急供水水源一并 纳入供水方案。供水总体方案包括各水平年供水设施的布局、供水能力、可供水 量等。 (
28、2)供水设施布局主要论证蓄、引、提、调、抽等布局。供水能力主要论 证各供水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计能力。可供水量计算应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因素、 水质状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可能影响,分析不同水源开发利用的有利和不利条 件,预测不同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下可能的供水量,并拟定多组供水方案,进行 综合比较。 ( 3)可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可供水量、浅层地下水可供水量、其他水源可供 水量。地表水可供水量应与水量分配相协调统一,在地下水超采区和挤占河道生 态用水区,要明确退还水量和时间。可供水量的计算可 采用水资源供需平衡预 测分析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要考虑扣除挤占河道生态用 水、超采地下水、不合格
29、的水(水质不能满足用水要求的)等。 ( 4)进行供水水源结构分析时,重点分析地下水控制开采、非常规水源利 用等水源结构优化的情况。如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内可供水量分析成果缺失或有明 显不足的,应开展专题分析。 ( 5)分析各水平年各种供水方案组合对于供水的保证程度,结合水质变化 情况,综合分析主要供水水源的可靠性和供水方案的抗风险能力。 9 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适应性分析 重点分析 论证规划实施对于分析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内直 10接、整体、长期和累积生态环境影响。特别是累积影响必要时可设置专题进行论 证。 9.1 取水影响分析 ( 1)规划范围主要供水水源为地表水时,应通过分析地表水
30、水源在枯水时 段的水量(流量、水位)变化,论证规划实施对于规划取水影响范围内水量时空 分布与水文情势及河道内生态需水满足情况的影响,论证取水影响范围内河道水 量过程能否满足河流生态功能维系和保护关键物种的基本需求。评价取水影响范 围内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的流量变化 过程,预测规划实施对主要河流的径流过程和 洪枯水特性的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对流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配的累积影响。 ( 2)规划范围主要供水水源为地下水时,应通过分析地下水水源地水位的 变化,评价规划实施对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其它取水户的影响,并依据地下水和 地表水的补给关系,简要分析规划实施地下取水对地下水资源量、周边地区地表 水体及敏感区
31、域地下水位的综合影响。 ( 3)分析规划各水平年的取水对规划范围以外取水和用水(第三方)造成 的影响。论证规划取水实施对于重要和敏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综合分析 规划取水对于上下游、左右岸、周边地区(行业)之间水量、水质以及河道内生 产、生态保护等的影响。 9.2 退水影响分析 ( 1)退水量分析。对规划实施进行取、供、用、耗、排五个方面平衡分析, 分别计算规划实施各水平年的各类退水量。 ( 2)排污量分析。分类别计算规划实施各水平年的排污量,计算总排污量、 主要污染物浓度。 ( 3)分析入河量污染物量。预测规划水平年废污水入河总量和主要污染物 ( COD、氨氮等)入河量。有关计算按照国标
32、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进行 分析计算。 ( 5)计算水域纳污能 力。按照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分析规划论证范 围内水域的纳污能力。应结合退水影响范围内河流水文情势变化分析,从严预测 和分析规划实施对退水影响范围内主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影响。 ( 6)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说明论证规划各水平年的污水处理方案和 11综合利用方案。根据规划周边的水域纳污能力确定规划的污水排放标准级别和出 水水质,然后根据估算得到的规划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推算污水处理厂所需要的 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深度。 ( 7)应根据规划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水利工程布局与规模等 ,结合流域 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规划实施后新增供水
33、带来的污染负荷变化对河 流、湖库、河口及敏感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 8)分析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方的影响。分析退水对水功能区可能造成 的影响,对影响重大的需要量化说明。分析退水对第三方的取水和退水可能造成 的影响。分析规划水平年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对规划退水影响范围水域纳污总量及 水资源保护阶段控制目标的影响。 ( 9)重点分析论证规划拟设入河排污口对以下地区的影响: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重要 湿地和濒危物种生存环 境等。重点分析入河排污口退水形成的较大范围污染混合区域或产生的近岸污染 带对于城市河段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河段、水域的影响。评价
34、饮用水水 源地等重要水域水质在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 ( 10)对于取水量大的规划,尤其是规划范围内是水资源短缺的地区或者水 污染严重的地区,要求力争实现新增污水零排放。 9.3 分析范围内的生态影响分析 ( 1)分析规划实施后分析范围内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趋势,评价规 划实施对分析范围生态系统生产能力、稳定性和完整性的影 响。 ( 2)分析和评价规划实施对分析范围内陆生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 和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重点分析对自然保护区及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 态环境的影响。 ( 3)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对分析范围内水生生物种群及其生境的影响途径、 范围和程度,重点分析
35、对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 “ 三场 ” 及重要鱼类洄游通道的影 响范围和程度,并从干支流、上下游角度分析其累积影响。 ( 4)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主要生态环境风险,对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 和影响程度进行定量分析,并给出具体防范措施和控制预案。这些生态环境风险 主要指:生境和物种消失、生态系统自然等级下降、生态服务功能丧失、外来物 12种入侵、水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土壤盐碱化、盐水入侵、河道和湿地退化、海 域湖库水华爆发等。 9.4 补偿建议 ( 1)对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后取水和退水造成的第三方的用水权益的损失进 行定量计算,提出具体的补偿工程方案或者经济补偿方案。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 参照国家和地方的
36、相关补偿标准制定经济补偿方案。对于间接影响或者潜在的长 期影响难以定量估算时,应定性说明影响的可能程度和范围,提出补救或补偿措 施建 议。 ( 2)论证报告要提出补偿原则。对受到论证规划取水和退水影响的各方进 行补偿时,要提出各方均能接受的一个普适性的原则,作为补偿依据。 ( 3)补偿方案(措施)建议。分析取水和退水的直接影响,估算造成的损 失,提出补偿方案或可行性建议与措施。对于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应定性说明 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给出补救或补偿措施建议。 ( 4)对受到论证规划的取水和退水影响的各方,要出具同意补偿方案或措 施的意见,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9.5 规划排污与纳污红线适应性分析
37、( 1)分析规划论证分析范围内下达的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江河湖 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规划论证分析范围与下达行政区域不一致的,以行政 区占规划论分析证范围最大的行政区红线指标作为论证规划的纳污红线指标。 ( 2)应用水资源保护规划成果,逐条河(湖、库)分析论证规划分析论证 范围内的入河限排总量。当规划论证分析范围与提出的入河限排总量区域不一致 时,应重新从严核算。 ( 3)分析规划实施的主要污染物入河量能否满足限制排污总量的分解指 标;分析规划实施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对退水影响范围水域纳污总量及水资源保护 阶段控制目标的影响, 论证规划实施各水平年能否满足规划论证范围内下达的水 功能区限
38、制纳污红线指标。 9.6 分析规划实施与生态红线的关系 生态红线主要分为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三 大区域。第一条是指的是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这是一条经济社会的生态保护安 13全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主要保障有安全健康的水源;第二条是重大生态 屏障红线,可以减轻外界对城市生态的影响和风险,可以为城市、城市群提供生 态屏障;第三条是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是为保护的物种提供最小生存面积。 ( 1)分析规划范围和分析范围内涉及的三大区域。论述三大区域保护红线 目标,论证规划实施有关涉水方面对区域生态红线的具体影响。 ( 2)在论证规划实现排污达标控制的基本前提下,应根据影响
39、论证结果, 分析提出进一步采取的节水减污、污染控制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满足生态红线管 理要求。 9.7 分析规划实施与水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论证规划取水和退水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内容。 ( 1)在规划范围内确定并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 理水位,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 ( 2)要求规划 实施后,要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 控制等措施,推进规划范围内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 ( 3)对分析范围内有地下水超采区的,要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加强 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治理。提出可行的地下水补水方案或措施,做到合理 开发、采补平衡,避免地下
40、水环境持续恶化。 ( 4)规划实施后要求要加大规划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 清洁生产。 ( 5)要求规划实施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空间,提出规划布局应预留与 区域环境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空间。 ( 6)针对取退水的 影响程度,应提出保护修复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相应对 策和措施。 ( 7)简要分析规划实施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包括对土地资源的类型、 分布、资源量、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影响,对基础设施、人群健康、景观文物、农 业生产、交通等方面的影响等。 ( 8)应提出必要的退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控制预案的建议。 10 规划水资源论证结论和建议 10.1 论证结论 14( 1)论证规划与相关法律
41、、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的符合性,重点 是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三条 ” 红线)提出的控制指标的适 应性。 ( 2)论证规划与有关的已批准的方案、规划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包括规划 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的协调性等。 ( 3)提出规划需水的合理性、用水的合理性、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 规划主要供水的可靠性等结论,说明规划(规模、速度等)的合理性。 ( 4)给出规划实施影响的主要分析结论,包括规划排污与纳污红线适应性 分析、与生态红线要求等,特别是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及累积 影响,提出减缓对策,说明规划实施时序的合理性和论证的有效性。 ( 5)结合论证结果,结合规划方案调
42、整和建议措施,论证 规划建设与实施 满足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目标的可达性。 ( 6)给出规划实施中节约、保护和建设水生态文明的要求结论。 10.2 建议 针对论证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被论证规划的调整和修改方向或具体建议, 包括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节水力度、提高重复利用率、减轻退水影响 等,为规划审批提供决策参考。 ( 1)在综合论证的基础上,判定规划实施有无重大资源或环境制约因素, 对规划协调性分析中明确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不能满足 “ 三条红线 ” 要 求的及对区域水环境、水生态具有显著影响的规划方案,应提出 优化调整建议。 ( 2)对在论证过程中向原规划提出并已被采纳的优化调整建
43、议,应说明其 具体内容和采纳过程。 ( 3)根据综合论证结果,明确被论证的规划方案是否需要做进一步的优化 调整。对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目前尚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缓的规划,应 提出禁止实施或暂缓实施的调整意见。 15( 附件 规划需水总量计算技术方法 1 农业需水计算 农业需水应包括:农田灌溉(分水田、水浇地、菜田)、林果地灌溉(含果 树、苗圃、经济林等)、牧草场灌溉(含人工草场 和饲料基地)、鱼塘补水、禽畜 养殖等。宜采用定额法预测需水量。 2 工业需水计算 工业需水预测宜以定额法为主,也可采用趋势法、重复利用率提高法、弹性 系数法等方法。本要求推荐用水定额法和面积定额法。 ( 1)用水定
44、额法 各工业项目的需水量根据用水定额乘以项目产量或者项目产值计算。优先使 用工业项目的产量,如果不能确定工业项目的产量,可采用产值计算。用水定额 优先使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各类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用水定 额。对于国家制定了节水标准的行业,采用国家指定的节水标准,如火力 发电 厂节水导则 DL/T783-2001)。其次,采用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行业用水定额, 对于本地政府的用水定额中没有规定的行业,可以参考其他临近省份的用水定 额。第三,对于目前政府部门没有制定用水定额的行业,可以参考现有同类项目 的用水量,根据论证规划的项目工艺和技术水平,确定不高于现有水平的用水定 额。 ( 2
45、)面积定额法 如果工业项目的产量和产值尚未确定,或者工业项目的产量和产值不能确 定,则可以使用面积定额法。通过对国内外的已建、在建的同类项目的用水量的 调查,计算同类项目的单位 面积用水定额。考虑气候因素、地理因素和工艺技术 水平等条件的差异对用水量的影响,合理确定论证规划项目的单位面积用水定 额,然后根据论证规划的项目占地面积计算项目的需水量。 3 建筑业需水计算 论证范围内各规划水平年的建筑业需水宜采用城镇人均用水量指标进行预 测,也可采用万元产值(增加值)用水量指标进行预测。 4 第三产业需水计算 第三产业需水宜采用趋势法或城镇人均用水定额法进行预测。第三产业包含 16的各种行业用水差异
46、较大,确定用水定额时应考虑行业的组成情况。 5 生 活需水计算 生活需水分成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两大类,均采用定额法。城镇居民生活用 水定额,应在现状城镇生活用水调查与用水节水水平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 同类地区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变化的趋势和增长过程,结合对生活用水习惯、收 入水平、水价水平的分析,根据未来的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拟定不同水平年用 水定额;不同水平年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应在对过去和现在用水定额分析 的基础上,考虑未来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供水条件的改善等综合拟定。人员可 根据论证规划进行确定。 6 景观环境需水计算 景观环境 需水包括绿地需水、河湖补水、环境卫生需水等。对城市绿化、防 护林草等以植被需水为主体的,可采用灌溉定额法;对河湖、湿地等补水,可采 用计算耗水量的方法;交通路面洒水需水按照各地现有实际执行情况,考虑未来 情况进行估算。 7 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分析 在计算论证规划的需水量时理论上已经考虑节水方案了,本节主要分析节水 的影响因素,根据规划目标预估节水潜力,并对相应的影响因素提出节水措施。 节水潜力可按照规划类型分别计算,具体可按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分别计算。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