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按工程结构应设足够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源、消防池、消防沙、消防器材等。2、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 米,座地式高度不少 15 厘米,应放置通风阴凉处。3、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养,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换药,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为五年。4、高层建筑所配置消防设备,应绘制器材摆放示意图,并挂在施工现场明显处。5、高层建筑按 JGJ3-9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要求应设立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临时消防供水系统高压水泵应设专线供应。6、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规格(干粉灭火器 4 公斤、8 公斤)数量要求如下
2、:1)厨房:面积在 100m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至少 2 个。2)材料仓:面积在 50m以内,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2 个,每增 50m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 个,根据存放可燃物的多少还可增多消防器材,并分散放在明显易取处。3)施工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面积在 100m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每增 50m配干粉灭火机不少于 1 个。4)资料室、档案室、可燃物堆放场所,面积在 50m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5)电工房、配电房、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6)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场内运输机械)驾驶室,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个。7)油料仓库、易燃易爆仓物品仓库
3、、面积在 50m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每增 50m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个。8)木制场所,面积在 50m以内,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或设 50100 公斤储水罐、配消防桶不少于 2 个。9)集体宿舍,每 25m配干粉灭火器 1 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应按每 500m,设立一个 2m的消防水池。10)临时作业动火场所,应配不少于 2 个灭火器材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11)在建建筑物周围在 500m以内,配干粉灭火器 4 个。每增500m,增配 1 个干粉灭火器。12)及时更换消防器材的药粉或更新消防器,确保出现险情能保证灭火。13)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任何人不能挪作他用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