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省 XX 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X 检 X 刑抗XXXXX 号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服刑情况。有数名被告人的,依犯罪事实情节由重至轻的顺序分别列出)。XXX 人民法院以 XXX 号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对被告人 XXX(姓名)XX(案由)一案判决(裁定)(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概括叙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
2、、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地叙述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的应当依由重至轻的顺序叙述;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当依时间顺序叙述。)本院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根据情况,理由可以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几方面分别论述。)综上所述,(概括上述理由),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5 第 3 款的规定,对 XXX 法院 XXX 号刑事判决(裁定)书,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此致X X X 人民法院X X X 人民检察院(院印)X 年 X 月 X 日附:1、被告人 X X X 现服刑于 X X X(或者现住 X X X)。2、新的证人名单或者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