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律法规讲座工伤保险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的基本理念 与基本特征,工伤保险的定义,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正常经济活动以及与生产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活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并由此造成的死亡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演变过程,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历史演变过程: 劳动者自己负责雇主过错责任-由雇主负责雇主责任-由雇主负责职业伤害社会保险-由社会性保险机构负责,实行“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制度,最早出自德国。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颁布工人灾害赔偿保险法确立了“补偿不究过失”原
2、则。,工伤保险-由雇主责任转换 社会责任的保险,雇员 要求赔偿 雇主工伤保险,申请赔偿,支付保险费,免于对事故负责,工伤保险-突破了侵权责任 的调整范围,工伤保险已经突破了侵权责任的调整范围,在更广的范围内给予受害人以补偿。 社会保障着眼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害,补偿不以损害的原因和侵权责任为前提。,工伤保险的特征-根据社会 公正原则,工伤事故具有不可避免性和非个人性的特征,所以单纯追究个人的责任是不合理的。 既然事故是社会性的问题,就需要根据社会公正原则,让全体社会成员分担损失,保证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现代国家的社会职能加强,已经承担起保障社会成员免受意外损失的义务。,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
3、 生活水平为标准,工伤保险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属性的准公共产品,因此,必须以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如果保障水平过低,不能达到社会保险的目的,发挥不了保障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如果保障水平过高,就会造成滥用社会保险资源,导致过度工伤保险支出压力过大,企业人工成本上升,道德风险增强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自工伤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认定结论 工伤 视同工伤 不属于工伤 作出认定的时间 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工伤职工各类待遇 的给付,工作是为了生活,相关待遇的名称,待
4、遇:停工留薪内,由所在单位支付的; 补助金:一次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定期支付给工伤职工的; 抚恤金:定期支付给遗属的; 费:用以支付护理的费用。,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给。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要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对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1-4级工伤人员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分别支付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本人工
5、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1-4级工伤人员的待遇(续),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及个人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非工伤性质的疾病治疗,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处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的 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给付其直系亲属统
6、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给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4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关系,鉴于在我国目前职工的福利待遇未实行社会化的管理,许多用人单位负责职工相关的福利待遇,而且在一定的时期内用人单位仍要承担部分工伤职工的事务,因此,用人单位仍与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待遇,对于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7、费。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的调整,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随企业的工资调整一并调整。 (原工资+增长的工资)70%(或60%),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7-10级工伤人员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七级、八级、九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
8、本人工资。 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可以终止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7-10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或在劳动合同期未满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与鉴定标准,工作是为了生活,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科学的办法和依据鉴定标准,对伤病劳动者的伤、病、残程度及其劳动能力进行判定的活动。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都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 从便民方面考虑,职工或
9、其亲属可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用人单位认为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可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诊治工伤(职业病)的病历(有效复印件)、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及劳动鉴定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劳动鉴定组织,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鉴定委员会是联席会议机制,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停工留薪期满; 身体存有残疾。,劳动鉴定结论,专家由3-5名专家组成(奇数);
10、意见不统一时,以多数专家的意见为鉴定意见; 专家提出是鉴定意见,而不是结论。结论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 劳动鉴定结论,不是行政行为。,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集社会学、经济学、医学、管理学和劳动保障法规等学科,特别是与工伤保险制度相关联,所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共分10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依赖是指伤、病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目 录,工伤
11、认定依据的法规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理赔,工伤认定依据的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认定办法(劳动部令第17号) 江苏省实施 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号) 苏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 (苏府号),2,工伤认定的演变过程,民法(法院) 企业认定(劳动部门监督) 劳动行政部门认定,3,二、工伤认定范范围,一、七种情形为工伤二、三种情形为视同工伤,二、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餐厅,啊,厕所,第一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餐厅,啊
12、,厕所,不认定为工伤,二、工伤认定范围,下班啦!工伤认定第二种情形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啊!,不在工伤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第三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认定第四种情形患职业病的,二、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第五种情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苏劳社工20041号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工作原因不包括餐饮、娱乐等非工作因素。,二、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第六种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苏劳社工20
13、041号对于职工在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为事实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道路交通规定情形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二、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的范围,二、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第七种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工伤认定范围,视同工伤的另外两种情形: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认定范围,三.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14、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江苏省实施 办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申报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之内备案,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三、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报时效 用人单位未按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工伤认定申请,管辖:用人单位向坐落地的劳动保障
15、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之处:苏州市分以下两种情形申请认定 1.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的,向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由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2.在苏州市其他区域注册的,向所在区劳动保障局申请,经该区转报后,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依据: 苏劳社工20041号 关于印发工伤认定程序的通知 ,三、工伤认定申请,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应 同时 提交 相关材料,一般情况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网上打印) 2、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3、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员工身份证明;,三、工伤认定申请,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应 同时 提交 相关材料,特殊情况: 除以上提交的资料
16、外还需提交: 一、交通事故 1.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事故认定书; 2.上下班时间证明; 3.行走的路线图。 二、因公外出 1.公司安排外出办公的相关证明; 2.相关人书面证明等。,四、工伤鉴定申请,向园区劳动保障局提出 申请,申请程序:工伤认定书医院治愈证明因工负伤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表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五、工伤理赔,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评残标准为一级至四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评残标准为五级至六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评残标准为七级至十级,五、工伤理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职工负伤前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 24个月 六级 14个月 二级 22个月
17、 七级 12个月 三级 20个月 八级 10个月 四级 18个月 九级 8个月 五级 16个月 十级 6个月,五、工伤理赔,定期伤残补助金: 以本人负伤前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一级 90% 二级 85%三级 80%四级 75%,五、工伤理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年龄 20岁以下 20-30 30-40 40-50 50-55 55-60 等级 五级 36 30 24 18 12 6 六级 30 25 20 15 10 5 七级 24 20 16 12 8 4 八级
18、18 15 12 9 6 3 九级 12 10 8 6 4 2 十级 6 5 4 3 2 1,五、工伤理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谢谢大家,工作联系电话: 申报窗口:侯俊:62880163 主管处室:劳动监察处:徐志良:66680665、刘澄伟:66680663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