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索赔综述2.工期索赔3.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综述,第一节 索赔概述第二节 索赔的程序第三节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一、 索赔概述,一、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因此施工索赔的情况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1. 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 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
2、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 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二、索赔的特征 1. 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2.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
3、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 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对另一方尚未形成约束力,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三、施工索赔的原因 1. 工程变更 2.施工条件的变化 3.业主的违约 4.工程的暂停或终止 5.加快工程进度 6.工期延长 7.拖延支付工程 8.材料涨价 9.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 10.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特殊风险,四、索赔的分类(一)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分类 1. 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二)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 1. 工程变更索赔 4.业主违约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5.业主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索赔 3.
4、施工条件变化索赔 6.拖期支付工程款索赔 (三)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 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要求。 2. 费用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开支,要求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要求。,二、 索赔的程序,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a. 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 b. 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 c. 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 d. 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一般索赔意向通知仅仅是表明意向,应简明扼要,涉及索赔内容但不涉及索赔金额。 2. 递交索赔
5、报告,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承包人的同期纪录时,随时就纪录内容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 2.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a. 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b.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风险责任; c.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三. 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 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
6、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补偿进行协商。 2. 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讨论后,工程师应该在一定时间内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工程师在“工程延期审批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中应简明地叙述索赔事项、理由和建议给予补偿的金额和延长的工期,论述承包人索赔的合,理和
7、不合理方面。通过协商,工程师与承包人达不成共识时,承包人仅有权得到工程师认可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当然,承包人仍然具有继续索赔的权利,直至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 工程师批准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天数如果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则工程师可将此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补偿金额将计入下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内,顺延的工期加到原合同工期中。如果工程师批准的额度超过其权限的,则应报请发包人批准。,四、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通常,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如果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
8、,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三、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一、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任务 索赔管理是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他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一)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工程师为发包人承担了大量具体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如果在这些工作中出现疏漏,对承包人施工造成干扰,则容易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因此,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如工程师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其完备性和严密性。 (二)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工程师应以积
9、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工程,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中,工程师作为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气氛。通常合同实施越顺利,双,方合作得越好,索赔事件越少,越易于解决。 工程师应对合同实施进行有力的控制,通过对合同的监督和跟踪,不仅可以及早发现干扰事件,也可以及早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减少双方损失,还可以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地解决索赔提供条件。 (三)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索赔的公平合理解决,是指承包人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补偿,而又不使发包人投资失控,合同双方都心悦诚服,对解决结果满意,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一
10、)审查索赔证据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审查时,首先判断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有理、有据。所谓有理,是指索赔要求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是否一致,受到的损失应属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造成。有据,是指提供的证据能证明索赔要求成立。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以下证明材料:,a.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b. 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c.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d. 施工现场记录; e. 施工会议记录; f. 工程照片; g. 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h. 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i. 检查和实验记录 j. 汇率变化表; k. 各类财务凭证。(二)审查索赔报告中的工期索赔计算(三)审查索赔报告中的经
11、济索赔计算,1.工期索赔的概念2.工期索赔的组成3.工期索赔的计算,工期索赔,工期索赔的概念,工期索赔:即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工期索赔的分类,按延误索赔结果划分,工期延误分类,按延误是否处于关键路线上划分,按照延误发生的时间划分,按延误索赔结果划分,可原谅可补偿的延误,可原谅不可补偿的延误,不可原谅的延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的 错误或失误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还可以得 到经济补偿。,既不是承包商 也不是业主的原因,而是由客观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可获得一定的 工期延长作为补偿,但一般得不到经济补偿。,由于
12、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此情况,承包商不但不能得到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而且由这种 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都要由承包商来负责。,按延误是否处于关键路线上划分,关键性延误,非关键性延误,位于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的延误。 关键性延误肯定会导致总工期 的延长,如果是可原谅的延误应该给予承包商工期补偿。,位于非关键路线上的延误。 一般而言,当其延误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时,便不会造成总工期的延长,即使是可原谅的延误,只要其延误不造成总工期的延 长,承包商仍然得不到工期补偿。只有超过总时差时,才对其超过部分予以延期。,按照延误发生的时间划分,单一性延误,共同延误,在同一时间段内干扰事件独立发生。 由于时间
13、单一,其处理的关键在于 时间原始责任或风险承担的认定。,如果多个索赔事件在一段时段内同时发生,而这些事件又分别属于应由业主、承包商 分别承担责任的过错或风险,则称之为共同延误或多事件交叉延误 。两种情况:1)在同一项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2)在不同的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工期索赔处理原则,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2、“But-for”法3、时间影响分析法4、比例分析法,一、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也称为净影响法,是一种较为简单和常用的方法。具体计算时,直接采用实际进度的完工日期减去计划进度的完工日期,所获结果作为承包商应索赔的工期
14、,将计算结果中重复计算的部分扣减,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共同延误的部分影响。该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与掌握和操作,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延误时间进行分析时,可以考虑使用。但不适用于比较复杂的,延误问题界限划分不明确的事件,或是多因素交叉影响的情况发生。,二、“But-for”法,整体思路是通过计算实际工期与去除了(But-for)承包商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工期之差老判定索赔工期。该方法分为两种:(1)计划进度But-for法(2)实际进度But-for法,1、计划进度But-for法,(1)将计划进度作为基准进度计划。(2)分析发生的各种工期延误的类型:可原谅补偿、可原谅不可补偿、不可原谅(3)将所有由于
15、承包商和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的活动按时间顺序加载到基准计划中,得到新的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4)分别计算出承包商应索赔的工期值和应承担的工期损失。承包商应索赔的工期(可原谅的延误)= 实际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加载了由于承包商原因引起延误的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承包商自行承担的工期损失(不可原谅的延误)= 实际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加载了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烟雾的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2、实际进度“But-for”法,(1)将实际进度作为计算的基准进度计划。(2)分析发生的各种工期延误的类型:可原谅补偿、可原谅不可补偿、不可原谅。(3)分别将所有由于承包商和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的活动按照
16、葱后到钱的时间顺序从基准计划中去除。(4)按计划进度“But-for”方法第4步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三、时间影响分析法,将单个延误时间加载到最初进度计划中,并同时进行进度计划的更新,最终得到工期索赔值。其分析思路如下:(1)依据延误发生的时间次序加载延误时间,在加载第一个延误时间前,采用实际数据对计划进度进行更新,包括逻辑关系及工序储蓄时间等方面的变化。(2)在出事进度计划中加载第一个延误时间,得到更新进度计划,加载该延误前后的更新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的变化作为该事件的工期延误时间。(3)分析得到该延误承包商和业主瀛海承贷的责任。(4)将下一个延误时间加载到进度计划中,按照上述方法执行。(5)
17、得到各方承认的延误总天数。,四、比例分析法,1、以合同价所占比例计算以合同价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分析法是按照延期或新增工作价值占原合同价的比例,依照此比例计算索赔的工期。具体公式为:总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工期拖延量(该部分合同价/整个工程合同总价)。2、按单项工程工期延误的平均值计算当有多个单项工程的同时受到干扰时间影响时,可以首先求出各单项工程影响的不均匀性,对总工期的影响可考虑增加一个调整值,调整值的确定科根据经验或双方约定的算法进行确定。,工期索赔案例分析,工期索赔案例分析,某项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离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
18、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4项临时停工事件: 事件一: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事件二:应于5月27日交给承包商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 事件三:6月10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事件四:6月13日至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1. 承包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针对上述4项临时停工事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试说明每项事件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 试计算因工期延误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多少?(如果费用索赔成立,则业主按2万/天补偿给承包商) 问题1、 事
19、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延误图纸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工期索赔成立,设备和人工的窝工费用索赔不成立。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停电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问题2: 事件2,工期索赔14天(5月27至6月9日),费用索赔142=28万 事件3,工期索赔3天(6月10日至6月12日) 事件4,工期索赔2天(6月13日至14日),费用索赔22=4万 合计:工期索赔19天,费用索赔32万,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
20、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5层框架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3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2天)。,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资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 a. 框架柱绑扎钢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
21、计14天 b. 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 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延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问题: 1. 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为什么?解答问题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a. 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因为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b. 砌砖停工3天,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该项工作总时差; c. 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最终同意工期补偿:14天,在非洲某国 112 公里道
22、路升级项目中, 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 出资方为非洲发展银行( ADF) , 由法国 BCEOM 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 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 1713 万美元的投标价格第一标中标。该项目旨 在 将 该 国 两 个 城 市 之 间 的112 公里道路由砾石路面升级为行车道宽 6.5m, 两侧路肩各1.5m 的标准双车道沥青公路。项目工期为 33 个月, 其中前 3个月为动员期。项目采用 1987年版的 FIDIC 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 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某些细节进行了适当修改和补充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相当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件索赔事件, 由于承包商熟悉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23、紧扣合同条款,准备充足, 证据充分, 索赔工作取得了成功。下面将在整个施工期间发生的五类典型索赔事件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 放线数据错误。按照合同规定, 工程师应在6 月 15 日向承包商提供有关的放线数据,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师几次提供的数据均被承包商证实是错误的, 直到 8 月10 日才向承包商提供了被验证为正确的放线数据, 据此承包商 于 8 月 18 日 发 出 了 索 赔 通知, 要求延长工期 3 个月。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以承包商“施工设备不配套, 实验设备也未到场, 不具备主体工程开工条件”为由, 试图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予以否定。对此, 承包商进行了反驳, 提出:在
24、有 多 个 原 因 导 致 工 期 延 误时, 首先要分清哪个原因是最先发生的, 即找出初始延误, 在初始延误作用期间, 其他并发的延误不承担延误的责任。而FIDIC 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业主提供的放线数据错误是造成前期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初始延误。在多次谈判中, 承包商根据合同第 6.4 款“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第 6.3 款发出的通知书中 已 说 明 了 的 任 何 图 纸 或 指示 ,而 使 承 包 商 蒙 受 误 期 和( 或) 招致费用的增加时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 以及 第 17.1 款 和 第 44.1 款 的 相关规定据理力争, 此项索赔最终给
25、予 了 承 包 商 69 天 的 工 期延长。,( 二) 设计变更和图纸的延误。按照合同谈判纪要, 工程师应在 8 月 1 日前向承包商提供设计修改资料, 但工程师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图纸。承包商于 8 月 18 日对此发出了索赔通知, 由于此事件具有延续性, 因此承包商在提交最终的索赔报告之前, 每隔 28 天向工程师提交了同期纪录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的设计变更和图纸延误情况记录如下:1. 修订的排水横断面在 8月 13 日下发;2.在 7 月 21 日下发的道路横 断 面 修 订 设 计 于 10 月 1 日进行了再次修订;3. 钢桥图纸在 11 月 28 日下发;4. 箱涵图纸
26、在 9 月 5 日下发。,根 据 FIDIC 合 同 条 件 第6.4 款 “图纸误期和误期 的费用”的规定, “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第 6.3 条发出的通知书中 已 说 明 了 的 任 何 图 纸 或 指示, 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招致费用的增加时, 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商作必要的协商后, 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商依此规定, 在最终递 交 的 索 赔 报 告 中 提 出 索 赔81 个阳光工作日。最终, 工程师 就此项 索 赔 批 准 了 30 天 的工期延长。,( 三) 借土填方和第一层表处工程量增加。对于第一层表处的工程量增加, 根据第 44.1 款“
27、竣工期限延长”的规定,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要求, 并最终得到业主批复的 30 天工期延长。,1.费用索赔的概念2.费用索赔的组成3.费用索赔的计算,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概念,费用索赔: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开支,要求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要求,费用索赔的组成,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 我国现行建安工程合同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我国的这种规定,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还不完全一致。按国际惯例,建安工程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利息等。 一般地说,可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8、分包费用、利息、现场管理费、总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介绍费用索赔的组成部分,人工费(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人工费(2)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人工费(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4)法定人工费增长(5)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材料费:(1)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上涨(3)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机械费(2)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机械费(3) 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租赁费或台班折旧费),分包费用(1)指分包商的索赔费(2
29、)含人;材;机费用 现场管理费(1)完成额外工程(2)完成索赔事项工作(3)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 利息(1)拖期付款的利息(2)索赔款的利息(3)错误扣款的利息,利率:(1)贷款利率(2)透支利率(3)双方协议利率(4)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总部(企业)管理费(1)主要指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2)索赔管理费计算公式:1)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38)(直接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2)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3)以工程延长的总天数为基础a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内公司的总合同额b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该工程向总
30、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c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x工程延期的天数,12 利润(1)工程范围变更(2)文件缺陷或技术性错误(3)业主未提供现场注意:工程暂停或延长工期 一般不能索赔利润,费用赔偿的计算,经济损失索赔是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承包人通过费用损失索赔,要求发包人对索赔事件引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费用项目的构成、计算方法与合同报价中基本相同,但具体的费用构成内容却因索赔事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常用的经济索赔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 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计算出该项工程的总费用,再从这个已实际开支的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
31、成本费用,即为要求补偿的索赔费用额。总费用法并不十分科学,但仍被经常采用,原因是对于某些索赔事件,难于精确地确定它们导致的各项费用增加额。,一般认为在具备以下条件时采用总费用法是合理的: a. 已开支的实际总费用经过审核,认为是比较合理的; b. 承包人的原始报价是报价合理的; c. 费用的增加是由于对方原因造成的,其中没有承包人管理不善的责任; d. 由于该项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现场记录的不足,难于采用更精确的计算方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指对难于用实际总费用进行审核的,可以考虑是否能计算出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单项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和该单项工程的投标报价。若可行,可按其单项工程的实际费用与报价的差值来计算
32、其索赔的金额。,2. 分项法 分项法是索赔的损失费用分项进行计算,其内容如下: (1)人工费索赔 人工费索赔包括额外雇佣劳务人员、加班工作、工资上涨、人员闲置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工时所花费的费用。 对于额外雇佣劳务人员和加班工作,用投标时的人工单价乘以工时数即可;对于人员闲置费用,通常不应计算闲置人员奖金、福利等报酬,折扣系数一般为0.75。 (2)材料费索赔:主要包括材料消耗量和材料价格的增加而增加的费用。材料价格增加的原因包括材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增加以及由于工作延误导致的材料仓储费用的增加等,(3)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的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增加的费
33、用。通常有以下两种方法: a. 采用公布的行业标准的租赁费率。承包人采用租赁费率计算索赔的机械费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尽管设备是承包人自有的,但承包人在机械设备不用于施工时,可将设备出租获利。 b. 参考定额标准计算。 (4)现场管理费索赔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信费、办公费以及现场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五)公司管理费索赔 公司管理费是承包人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费、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广告费等。公司管理费无法直接计入某具体合同或某项具体工作中,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公司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
34、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公司管理费。 (六)贷款利息、利润与机会利润损失的索赔 由于承包人只有在索赔事件处理完结以后一段时间内才能得到其索赔费用,所以承包人不得不从银行贷款或以自有资金垫付,这就产生了融资成本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额外贷款利息的支付和自有资金的机会利润损失。可以索赔利息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和保留金,这种金额的利息通常以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2. 承包人借款或动用自有资金来弥补合法索赔事项所引起的现金流量缺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有关金融机构的利率标准。,费用索赔的案例分析,费用索赔的案例分析,费用索赔的组成,终止合同索赔
35、延误交付图纸索赔 拖延付款索赔 物价上涨索赔 业主风险索赔 特殊风险索赔 业主违约索赔,费用索赔的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 1、物价调整与汇率变化索赔 2、FIDIC 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析 二、案例总结-索赔管理分析 三、对国际工程索赔的建议,物价调整与汇率变化索赔 一、价格调整公式,价格调整公式,二、价格来源 在价格调整公式中使用的价格 , 应是由政府部门或合同条款所指国家中正式认可的机 构定期公布的价格。 如果有关国家公布的上述某项价格不止一个 , 或者不是由一个正式认可的机构公布的 , 则所选用的价格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基本价格 , 应为
36、投标截止日期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通行的价格。 信息价格 , 应为出具期中支付证书前一个月通行的价格。 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工资的价格 (FL), 应为承包人原住国土木工程技术人员费用的价格。 进口材料的价格, 应为材料售出国土木工程通用的价格 , 这些国家应为投标书附件中列明的外币的发行国。,价格来源 如果承包人不是从合同条款所述国家购买材料 , 而监理工程师认为其价格不合理时 , 则合同中使用的价格应是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国家的价格。 进口施工机械的折旧与维修费用的价格, 是指在承包人的所在国或在承包人施工 机械的主要部件产地的土木工程中折旧与维修施工机械费用的官方价格 , 施工机械包括车辆、 机
37、械、工具备件等 ( 包括移动式与固定式的 ) 。如果未获得此价格 , 则采用一定时间内提供各类 混合施工机械的代价格。,三、物价上涨价格调整的起点 在许多工程的合同中,对物价上涨引起的合同价调整提出了幅度限制。 例如,在合同 条件中规定,如果物价上涨幅度小于投标报价书中价格的5%,不进行价格调整。这样, 5%的物价上涨的风险就由承包商承担;而上涨幅度大于5%时物价上涨的风险由业主承 担。对于限制调整上涨幅度的合同条件,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案例: 我国某国际工程公司,承包国外一座水电站的施工,协议合同金额12,857,000美元, 工期18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所在国物价上涨,但
38、业主一直未按合同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导致 承包公司面临亏损。 在工程将近建成时,承包商要求价格调整,收回物价上涨引起的成本增加,并收回拖期支付的利息。 该合同采用下列调价公式计算价格调整系数:,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析,一、案例背景 二、案例中发生的典型索赔事件 1、边沟开挖变更。 2、迟付款利息。,案例背景,在非洲某国112 公里道路升级项目中, 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 出资方为非洲发展银行( ADF) , 由法国BCEOM 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 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1713 万美元的投标价格第一标中标。该项目旨在将该国两个城市之间的112 公里道路由砾石路面升级为行车道宽6.5m,
39、 两侧路肩各1.5m 的标准双车道沥青公路。项目工期为33 个月, 其中前3个月为动员期。项目采用1987年版的FIDIC 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 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某些细节进行了适当修改和补充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相当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件索赔事件, 由于承包商熟悉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紧扣合同条款,准备充足, 证据充分, 索赔工作取得了成功。,一、边沟开挖变更,索赔原因、经过及结果 本项目的BOQ 中没有边沟开挖的支付项, 在技术规范中规定, 所有能利用的挖方材料要用于3 公里以内的填方, 并按普通填方支付, 但边沟开挖的技术要求远大于普通挖方,而且由于排水横断面的设计修改,
40、 原设计的底宽3 米的边沟修改为底宽1 米, 铺砌边沟底宽0.5 米。边沟的底宽改小后,人工开挖和修整的工程量都大大增加, 因此边沟开挖已不适用按照普通填方单价来结算根据合同第52.2 款“如合同中未包括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的规定, 承包商提出了索赔报告, 要求对边沟开挖采用新的单价。经过多次艰苦谈判, 业主和工程师最后同意, 以BOQ 中排水工程项下的涵洞出水口渠开挖单价支付, 仅此一项索赔就成功地多结算140 万美元。,二、迟付款利息,索赔原因 该项目中的迟付款是因为从第25 号账单开始, 项目的总结算额超出了合同额, 导致
41、后续批复的账单均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账, 以及部分油料退税款因当地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付款拖后。特殊合同条款第60.8 款“付款的时间和利息” 规定:“ 业主向承包商支付, 其中外币部分应该在91 天内付清,当地币部分应该在63 天内付清。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而未能在上述的期限内付款, 则从迟付之日起业主应按照函附录中规定的利息以月复利的形式向承包商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二、迟付款利息,索赔经过及结果 据此承包商递交了索赔报告, 要求支付迟付款利息共计88万美元, 业主起先只愿意受45万美元。在此情况下, 承包商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 向业主和工程师提供了每一个账单的批复时间和到账时间的
42、书面证据, 有力的证明了有关款项确实迟付; 同时又提供了投标函附录规定的工程款迟付应采用的利率。由于证据确凿, 经过承包商的多方努力, 业主最终同意支付迟付款利息约79 万美元。,案例总结-索赔管理分析,1、遵守索赔程序, 尤其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2、对索赔权进行充分的合同论证。3、积累充足详细的索赔证据。4、进行合理计算, 提交完整的索赔报告。5、处理好与业主和工程师的关系。,对国际工程索赔的建议,承包商要加强内部管理 1、索赔要引起全企业, 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视 2、加强合同管理, 研究分析合同条款的含义并注意收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 包括图纸、定货单、会谈纪要、来往信函、变更指令
43、、工程照片等。 3、加强进度管理, 通过计划工期和实际进度比较, 找出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 分清各方责任, 及时提出索赔。 4、加强成本管理, 控制和审核成本支出, 通过比较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 为索赔提供依据。 5、进行信息管理, 成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 为索赔提供必要的证据。,对国际工程索赔的建议,承包商要提高索赔管理中的商务技巧1、承包商应该有正确的索赔心态, 既不能怕影响关系不敢索赔, 又不能不顾业主和工程师的反应, 采取激烈言词, 甚至抱侥幸心理骗取索赔。2、承包商应该加强与合同各方的沟通工作, 处理好与业主和工程师的关系, 使索赔工作得以顺利进行。3、包商处理索赔应该有一定的艺术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