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申请表(政府投资类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一般项目 重大项目 交通市政工程项目申请单位通讯地址 区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主管部门固定电话: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申报项目名称申报项目地址 区申报用地面积 平方米 申报建筑面积 平方米申报使用土地的来源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自用地 拟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建设用地 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其它申请人承诺: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申请单位: (盖公章)年 月 日窗口收件人收件时间申 报
2、必 备 资 料1、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预审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附表及样本) ;2、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件) ;3、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自用地,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其他单位用地(不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 ,需提供土地转让(补偿)协议及原土地使用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项目,不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即可(复印件) ;4、标注项目申请用地范围的 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 ;5、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3、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还需提供: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确认意见(复印件) ;7、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说明材料或论证报告的认定意见;土地勘测技术报告书(原件) ;8、标注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9、其它相关资料。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事项:1、本表只作为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凭证,它用无效。2、本表可在“智慧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 ”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单位名称)关于 (项目名称)项目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的申请报告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我单位拟在 区 路 号用地内建设 (项目名称) 项目, 该用地为(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单位自有用地、其他单位用地或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情况说明:是否涉及房屋征收,是否有相关会议纪要,是否已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现申请办理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特此申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