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尊敬的 XX 小区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确保广大业主冬季正常取暖,我物业定于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收取 2014 年至 2015 年度冬季取暖费,收费标准如下:一 居民住宅:19 元/平方米二 办公用房:23.4 元/平方米三 经营用房:25.2 元/平方米供热时限:自 2014 年 11 月 15 日 2015 年 3 月 15 日。收取时间: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 2014 年 11 月 15 日。敬请各位业主体谅并积极配合缴纳,在此感谢各位业主三年以来对惠友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以更高的热情为业主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要求,请及时致电:物业电话学习物业管理处201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