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尚未交费的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10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物业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请未交物业费和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业主在 2010 年 10 月 31 日前将物业费交齐,使物业管理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大平物业服务公司2010 年 10 月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