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规范管理为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现制定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报告。一、质量控制标准1.组织管理2.明确各部门责职,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3.建立辖区内四个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绩效考核方案、信息管理方案,明确考核方法。4.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查看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5.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并开展相关活动。二、质量控
2、制1.对项目工作定期开导展质量控制活动。2.区级每季度对项目工作督导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医疗机构每季度自评一次。3.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记录以及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艾滋病、梅毒诊断后 2 日内填报艾滋病、梅毒个案卡(个案填写规范);每月 4 日前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月报表至县妇幼保健所。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
3、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4.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筛查检测和母婴阻断服务。三、项目执行1.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100%。2.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 100%。3.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 9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 90%以上。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 90%以上。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 18 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 80%以上,其中 6 月龄内婴儿 HIV 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 60%以上。7.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 5%以下。8.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 85%以上。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 90%以上,12 月龄随访率达 80%以上。10.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每 10 万活产中 30 例以下。1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 90%以上。四、服务对象满意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 90%以上。祝站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