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废液处理协议甲方:*土肥站乙方:*检测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产生的化学废弃液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在检测农产品农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水和废弃溶剂) 、废渣(垃圾和废弃物)实施规范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理。二、协议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液分别收集、暂存在土肥站实验室内废弃溶剂桶中。废液贮存到需转运处理时告知乙方,并转运至乙方指定地点。2.承担在实验室内收集、临时贮存、转运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 3.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废弃物处理费用,金额按废弃物的
2、数量计算,以专业处理废液公司的收费标准为准。4.在乙方需要时,甲方无偿提供实验室场地及仪器设备给乙方使用(进行农药残留定量、定性分析) 。乙方责任:1.甲方告知废液需要转运时,乙方负责落实废液、废渣存放地点。2.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废液、废渣安全处置。3.承担废液、废渣在检测中心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三、本协议有效期 1 年,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未尽事宜,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后另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协议范围。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单位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签字)20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