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2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类别 科室名称 配置比例 备 注A类综合ICU 1:2.53 护士:专科护士=5:1专科ICU 1:1.5 手术室 1:2.53 护士:专科护士=10:12急诊观察室 护士与患者比0.4:1 护士:专科护士=10:1急诊抢救室 护士与抢救床比2:1神经外科 神经内科 新生儿科 1:0.6 儿科 PICU护士:专科护士=10:11.5器官移植中心 血液科 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胸外科 骨科 护士:专科护士=6:1产科 1:0.6 母婴同室B类呼吸内科 消化内科 心血管内科 护士:专科护士=5:1,CCU护士:专科护士=3:1(三级医院)肾脏内科 内分泌科 三
2、级医院每1000张床位可配糖尿病专科护士23名。二级医院可视情配12名。血液内科 普通肿瘤内科(化疗) 1:0.40.5 每100张床位可配肿瘤护理专科护士12名放疗科 1:0.30.35泌尿外科 普外科 每500张床位可配临床营养支持护理专科护士12名老年科 妇科 产科 普通(混合)。护士:专科护士=20:1风湿免疫科 传染病科 精神科急性病病房1:0.50.6慢性病病房1:0.30.35(男精神病房中男女护士比例1:1)全科(普内) C类皮肤科产科(产前)整形烧伤科康复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生殖医学科特殊部门门诊 平均每天每100人次就诊患者配置至少1名护士 每500800张床位可配伤口造口护理1名专科护士;800张可配12名。产房平均每月每15人次分娩产妇配置至少1名护士(不含剖宫产手术)血液净化室 护士与透析患者比例1:4 护士:专科护士=10:12社区医疗按苏卫社妇201214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配置要求供应室 100:23(其中,护士占50%) 感染管理科 250张以上床位配备1-2名 特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