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0104 2010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Standard for architectural drawings 2010-08-18 发布 201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引发 的通知 (建标 2007125 号 )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标准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01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 标准在 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 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 ,参考有关国 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并广泛
2、征求意见, 最后经审查定稿 。 本标准 共分 4 章, 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 :总则 、 一般规定 、 图例 、 图样画法 。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调整了线宽组合; 2 增加了需要索引的符号图 样 ; 3 增加或修改了图例。 本标准由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有 意见和 建议,请 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2 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8;电话: 68799184;传真: 68799181),以 便 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 :
3、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理正软件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北京 天正 工程软件有限 公司 主要起草 人 : 顾均、林琳、 韩光 宗 、 熊涛、 沈朝晖 、饶良修、张晔、范一飞、吴正、杨国平、林卫平 主要审查人 : 何玉如、费麟、徐宇宾、白红卫、石定稷、苗茁、刘杰、王鹏、董静茹、寇九贵、 胡纯炀、张同亿 3 目 次 1 总 则 1 2 一般规定 . 2 2.1 图 线 2 2.2 比 例 5 3 图 例 . 6 4 图样画法 25 4.1 平 面 图 . 25 4.2 立 面 图 . 27 4.3 剖面图 . 28 4.4 其他规定 . 29
4、 4.5 尺寸标注 . 30 本标准用词说明 . 32 引用标准名录 . 33 附:条 文说明 . 35 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General requirements 2.1Line 2.2 Scale 3 Legend 4 Drawing method 4.1 Plan 4.2 Elevation 4.3 Section 4.4 Other provisions 4.5 Dimension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 Ex
5、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 1 总 则 1.0.1 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 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 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 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 各 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 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 符合 本标准外, 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
6、2 一般规定 2.1 图 线 2.1.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 并 按 现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 中的 有关 规定选用 (图 2.1.1-1图 2.1.1-3)。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 b: 0.25b。 2.1.2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 2.1.2 的规定。 7 表 2.1.2 图 线 名称 线 型 线宽 用 途 实线 粗 b 1.平、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造 (包括构配件 )的轮廓线 ; 2.建筑立面图或 室内立面图的 外轮廓线 3.建筑构造详图中被剖切的主要部分的轮廓
7、线 4.建筑构配件详图中的外轮廓线 5.平、立、剖面的剖切符号 8 中粗 0.7b 1.平、剖面图中被剖切的次要建筑构造 (包括构配件 )的轮廓线; 2.建筑平、立、剖面图中建筑构配件的轮廓线; 3. 建筑构 造详图及建筑构配件详图中的一般轮廓线; 中 0.5b 小于 0.7b 的图形线、尺寸线、尺寸界限、索引符号、标高符号、详图材料做法引出线、 粉刷线、保温层线、地面、墙面的高差分界线 等 细 0.25b 图例填充线、家具线、纹样线等; 虚线 中 粗 0.7b 1.建筑构造详图及建筑构配件不可见的轮廓线 ; 2.平面图中的梁式起重机 (吊车 )轮廓线 ; 3.拟建、扩建建筑物轮廓线; 中 0
8、.5b 投影线、小于 0.5b 的不可见轮廓线 细 0.25b 图例填充线、家具线等; 单 点 划线 粗 b 起重机 (吊车 )轨道线 单点 长划线 细 0.25b 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折断线 细 0.25b 部分省略表示时的断开界线 波浪线 细 0.25b 部分省略表示时的断开界线,曲线形构间断开界限 构造层次的断开界限 注: 地平线宽可用 1.4b 2.2 比 例 2.2.1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 选 用的各种 比例 , 宜 符合表 2.2.1 的规定。 表 2.2.1 比 例 图 名 比 例 建筑 物或构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50、 1:100、 1:150、 1
9、:200、 1:300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局部放大图 1:10、 1:20、 1:25、 1:30、 1:50 配件及构造详图 1:1、 1:2、 1:5、 1:10、 1:15、 1:20、 1:25、1:30、 1:50 9 3 图 例 3.0.1 构 造 及配件图例 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 。 表 3.0.1 构 造 及配件图例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1 墙体 1. 上图为外墙,下图为内墙 2. 外墙细线表示有保温层或有幕墙 3. 应加注文字或 涂色 或图案填充表示各种材料的墙体 4. 在各层平面图中防火墙 宜 着重以特殊图案填充表示 2 隔断 1 加注文字或 涂色 或图案
10、填充表示各种材料的 轻质隔 断。 2 适用于到顶与不到顶 隔 断。 3 玻璃幕墙 幕墙龙骨是否表示由项目设计决定 4 栏杆 5 楼梯 1 上图为顶层楼梯平面,中图为中间层楼梯平面,下图为底层楼梯平面 2 需设置靠墙扶手或中间扶手时,应在图中表示 10 续表 3.0.1 序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6 坡 道 长坡道 上图为 两侧垂直的 门口 坡道,中图为有挡墙 的 门口 坡道,下图为 两侧找坡的 门口 坡道 7 台 阶 8 平面高差 用于高差小的地面或楼面交接处,并应与门的开启方向协调 9 检查口 左图为可见 检查 口 , 右图为不可见 检查 口 10 孔洞 阴影部分 亦可 填充灰度或 涂色
11、 代替 11 坑槽 11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12 墙预留洞、槽 1. 上 图为预留洞 ,下图为预留槽 2. 平面以洞(槽)中心定位 3. 标高以洞(槽)底或中心定位 4. 宜以涂色区别墙体和预留洞(槽) 13 地沟 上图为活动盖板地沟 , 下图为无盖板明沟 14 烟道 1 阴影部分 亦 可涂色 代替 2 烟道、风道与墙体为相同材料,其相接处墙身线应连通 3. 烟道、风道 根据需要增加不同 材料 的内衬 15 风道 16 新建的 墙和窗 17 改建时保留的墙和窗 只更换 窗,应加粗窗的轮廓线 12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18 拆除的墙
12、19 改建时在原有墙或楼板 新开的洞 20 在原有墙或楼板洞旁 扩大的洞 图示为 洞 口向左边扩大 21 在原有墙或楼板上全部 填塞的洞 13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22 在原有墙或楼板上局部填塞的洞 左侧为局部填塞的洞 图中立面图填充灰度或涂色 23 空门洞 h 为门洞高度 24 单扇平开或 单向 弹簧 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门开启线为 90 、 60 或 45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 在 立面大样图中可根据需要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
13、,右为内 5.附加纱扇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单扇平开或 双向 弹簧 门 双层单扇平开门 14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25 单面开启双扇门 (包括平开或单面弹簧 )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门开启线为 90 、 60或 45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在 立面大样图中 可根据需要 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5.附加纱扇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双面
14、开启双扇门 (包括双面平开或双面弹簧 ) 双层双扇平开门 26 折叠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 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 4.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5.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推拉折叠门 15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27 墙 洞 外单扇 推拉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5.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墙 洞 外 双扇 推拉门 墙 中 单扇推拉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15、墙 中双 扇推拉门 16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28 推杠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门开启线为 90 、 60或 45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在 室内设计 立面大样图中可根据需要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5.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29 门连窗 30 旋转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两翼智能旋转门 17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31 自动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16、2.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32 折叠上翻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4.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33 提升 门 1.门的名称代号用 M 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34 分节 提升 门 18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35 人防单扇防护密闭门 1.门的名称代号按人防要求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人防单扇密闭门 36 人防双扇防护密闭门 1.门的名称代号按人防要求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人防双扇密闭门 19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37 横向
17、卷帘门 竖向卷帘门 单侧 双层卷帘门 双侧 双层卷帘门 20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38 固定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在 门窗立面大样图中需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虚线仅表示开启方向,项目设计不表示 5 附加纱 窗 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39 上悬窗 中悬窗 40 下悬窗 41 立转窗 21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42 内开平开内
18、倾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表示 2.平面图中,下为外,上为内 3.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在 门窗立面大样图中需绘出 4.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虚线仅表示开启方向,项目设计不表示 5 附加纱 窗 应以文字说明,在平、立、剖面图中均不表示 6.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43 单层 外开平开窗 单层 内开平开窗 双 层 内外开平开窗 44 单层推拉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22 续表 3.0.1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44 双层推拉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19、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45 上推窗 46 百叶窗 47 高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表示 2.立面图中,开启线实线为外开,虚线为内开。开启线交角的一侧为安装合页一侧。开启线在建筑立面图中可不表示 ,在 门窗立面大样图中需绘出 3.剖面图中,左为外 ,右为内 4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5.h 表示高 窗底 距本层地面 标高 6 高窗开启方式参考其他窗型 48 平推窗 1.窗的名称代号用 C 表示 2 .立面形式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23 3.0.2 水平垂直运输装置图例 应符合 表 3.0.2 的规定。 表 3.0.2 水平 及 垂直运输装置图例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20、 1 铁路 适用于标准轨及窄轨铁路,使用时应注明轨距 2 起重机 轨道 3 手、电动 葫芦 1 上图表示立面(或剖切面),下图表示平面 2 手动或电 动 由设计注明 3 需要时,可注明起重机的名称、 行驶的范围及工作级别 4 本图例的符号说明: Gn起重机起重量,以吨 (t)计算 S 起重机的跨度或臂长,以米 (m)计算 4 梁式悬挂起重机 5 多支点悬挂起重机 6 梁式起重机 24 续表 3.0.2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7 桥式 起重机 1. 上图表示立面(或剖切面),下图表示平面 2. 有无操纵室应按实际情况绘制 3. 需要时,可注明起重机的名称、 行驶的 范围及工作级别 4.
21、 本图例的符号说明: Gn起重机起重量,以吨 (t)计算 S起重机的跨度或臂长,以米 (m)计算 8 龙门式 起重机 9 壁柱式起重机 1. 上图表示立面(或剖切面),下图表示平面 2. 需要时,可注明起重机的名称、 行驶的 范围及工作级别 3. 本图例的符号说明: Gn起重机起重量,以吨 (t)计算 S起重机的跨度或臂长,以米 (m)计算 10 壁行 起重机 25 续表 3.0.2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11 定柱式 起重机 1 上图表示立面(或剖切面),下图表示平面 2 需要时,可注明起重机的名称、行驶的范围及工作级别 3 本图例的符号说明: Gn 起重机起重量,以吨 (t)计算
22、 S-起重机的跨度或臂长,以米 (m)计算 12 传送带 传送带的形式多种多样,项目设计图均按实际情况绘制,本图例仅为代表 13 电梯 1 电梯应注明类型,并按实际绘出门和平衡锤或导轨的位置 2 其它类型电梯应参照本图例按实际情况绘制 14 杂物梯、 食梯 15 自动扶梯 箭头方向为设计运行方向 26 续表 3.0.2 序 号 名 称 图 例 备 注 16 自动 人行道 箭头方向为设计运行方向 17 自动 人行坡道 27 4 图样画法 4.1 平 面 图 4.1.1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 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
23、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1.3 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 处水平剖切俯视 , 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 时 , 应采用 虚线绘制。 4.1.5 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注写在直径为 6mm 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4.1.6 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 应绘制组合示意图。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在组合示意图
24、中需 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式表示。 4.1.7 顶棚平面图宜 采 用镜像 投影法绘制。 4.1.8 室内立面 图 的 内视 符号 (图 4 1 8)应 注明 在平面图上的 视点位置、方向及立面编号 (图 4 1 8-2, 4 1 8-3)。符号中的圆圈 应用细实线绘制, 可根 据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 8mm 12mm。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带索引的 单面内视符号 带索引的 四面内视符号 28 29 4.2 立 面 图 4.2.1 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2.2 建筑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25、4.2.3 室内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 。 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结构顶棚。 4.2.4 平面形状曲折的建筑物,可绘制展开立面图、展开室内立面图。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室内立面图,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展开”二字。 4.2.5 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 应 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 4.2.6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
26、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 可 只画轮廓线。 4.2.7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4.2.8 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4.2.9 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 名称,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 4.3 剖 面 图 4.3.1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4.3.2 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3.3 建筑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
27、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4.3.4 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图 4.3.4)。 30 4.3.5 画室内立面时,相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 绘出 。必要时,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 亦 应在图纸上绘出。 4.4 其他规定 4.4.1 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 0.000 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4.4.2 零配件详图与构造详图,宜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4.4.3 零配件外形或局部构造的立体图,宜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 的有关规定绘制。 4.4.4 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
28、、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例大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 保温隔热层等 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2 比 例等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 剖面图 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宜绘出 保温隔热层 , 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 3 比例小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 剖面图 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 比例为 1:100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但 剖面 图 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 比例小于 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