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部关于印发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的通知20109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部分地区确因地域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并报我部备案。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三级骨科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 300 张以上,其中骨科专业床位占 60%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创伤骨科、关节科、脊柱科、手外科、小儿骨科、骨肿瘤科、足踝科、骨内科中的 5 个科以及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麻醉科和康复科。(二
2、)医技科室:至少设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科、电生理检查科(室)、药学部、输血科、营养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设骨肿瘤科的,必须设放疗科。(三)职能科室: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 1.4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 0.6 名护士。(三)临床科室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有 2 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每增加 20 张床位,至少增加 1 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四)各科室医师结构合理,并应当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
3、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80 平方米。(二)病房每床间距不少于 0.8 米。(三)开展关节置换手术的,应当设有百级层流手术间。(四)设有石膏房。五、设备(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抢救车、病历车、药品柜、给氧装置、呼吸器、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 X 光机、X 光机、B 超 机、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肺功能仪、净化工作台、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酶 标分析仪、尿分析仪、血凝分析
4、仪、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 菌设备、恒温培养箱、蒸馏器、紫外线灯、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 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发射单光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ECT)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设备。(二)专科设备:至少配备牵引手术床、骨科牵引床、骨密度监测仪、关节镜、上下肢功能恢复器、椎间盘镜、双极电凝、手术显微镜、床旁 X 线机、C 型臂 X 线机、电子止血带、计算机 X 线断层摄影机(CT)、核磁共振(MRI)、血液回收机。
5、(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五)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六)患者活动区域内有无障碍设施。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二级骨科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至少 100 张以上,其中骨科专业床位占 60%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创伤骨科、关节科、脊柱科、手外科、小儿骨科、骨肿瘤科、足踝关节科、骨内科中的 3 个科以及内科、外科、重症监护科
6、(室)、急诊科、麻醉科、康复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血库、营养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三)职能科室: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 1.3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 0.6 名护士。(三)各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每增加 20 张床位,至少增加 1 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四)各科室医师结构合理,并应当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7、60 平方米。(二)病房每床间距不少于 0.8 米。(三)设有石膏房。五、设备(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门诊:诊桌、诊椅治疗车、抢救车、X 光机、多普勒成像仪、B超机、病房:治疗车、抢救车、病历车、药品柜、给氧装置、心电监护仪、敷料柜、器械柜、急诊:给氧装置、呼吸器、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检验科:净化工作台、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 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血凝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离心机、手术麻醉 ICU:给氧装置、心电监护仪、呼吸器、呼吸机、电动吸引
8、器、心脏除颤器、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 X 光机、肺功能心脑电图室: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病理科: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恒温培养箱、蒸馏器、紫外线灯、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 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消毒供应、医学检验或病理检查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并由其提供服务的,在满足急诊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可不配备消毒、检验或病理检查设备。(二)专科设备:至少配备牵引手术床、骨科牵引床、手术显微镜、双极电凝、床旁 X 线机、C 型臂 X 线机、电子止血带、计算机 X 线断层摄影机(CT)、上下肢功能恢复器。(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五)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六)患者活动区域内有无障碍设施。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