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蔡凡隆,主要内容,1、相关文件2、检查验收办法,相关文件,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川财农2010262号)2、四川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县级保存状况自查及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林造函2012450号)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造发20129号),相关文件,试点原则(川财农2010262号)(一)谁造补谁原则。造林主体的人工造林和更新,经验收合格后均可享受补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与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在地块上不重复安
2、排。(二)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林农等造林主体意愿,对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造林主体,经检查验收合格,兑现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三)公开原则。试点县应对外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的造林面积、树种、地点以及质量要求等情况,做到家喻户晓,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职工的监督,相关文件,补贴对象(川财农2010262号)1、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2、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3、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三条必须同时具备。,相关文件,补贴标准(川财农2010262号)
3、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1.造林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实施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1)人工造林。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木本粮油经济林每亩补助16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00元。(2)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造林直接补贴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2.间接费用补贴:是指对试点县组织开展补贴造林工作必要的经费的补贴。间接费用补贴按照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总额5%的比例安排,主要用于试点县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档案管理
4、等方面工作的支出。省、市两级组织开展造林补贴工作所需经费,分别由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相关文件,试点造林组织实施(川财农2010262号) 试点县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开展辖区内造林补贴试点实施工作,包括政策宣传、确定造林主体、公告公示、签订合同、组织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相关文件,试点补贴资金拨付(川财农2010262号) 对造林主体的直接补贴资金分两次拨付。1.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试点县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试点县依据造林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达到规定要求的,当年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2.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
5、3年后,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经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检查验收技术规定和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等,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相关文件,严格检查验收,加强造林管护(川林造函2012450号)各试点县要按照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造林任务完成后的成活率检查和造林三年后的保存率检查。对造林成活率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应及时组织开展补植、补造工作,待成活率达标后方可兑现第一批50%的造林补贴资金。造林3年
6、后,试点县要及时对造林主体的造林保存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县级自查报告并于任务下达后第4年3月底前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如2010年度造林补贴试点县级保存状况自查报告及验收申请应于2014年3月底前上报)。,相关文件,县级自查及验收申请(川林造函2012450号)1、自查范围、方式在省级验收前,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时间,采用全查方式,对造林主体的造林保存状况进行逐小班检查。2、资料上报试点县造林保存状况自查结束后,需上报以下材料:(1)县级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自查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造林补贴试点任务完成情况、保存情况、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政策的建议等。(2
7、)检查数据表。试点县在造林补贴保存状况自查结束后,需认真填报县级自查表(详见附件2,共4张表)。(3)验收申请。由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提请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转报省林业厅。3、报送时间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转报申请(附县申报材料)于2012年6月1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检查验收办法,检查验收等级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实行县级检查、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形式。县级检查对象为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的造林主体,省级验收对象为试点县,国家级核查对象为试点省。,检查验收办法,县级检查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检查申请,由试点县林业主管部
8、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对没有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造林主体,经补植整改、按照原程序申请检查合格后,兑现50%的造林补贴资金。县级检查最迟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检查结果。,检查验收办法,省级验收造林主体完成造林3年后,试点县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验收,达到造林保存标准的,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省级验收最迟在试点任务下达后的第4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上报验收结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家级核查省级验收完成后,由国家
9、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具有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对试点省补贴造林数量、质量、资金拨付使用及组织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试点省实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调控试点省造林补贴任务、评价试点省林业工作质量的参考依据。国家级核查最迟在试点任务下达后的第4年10月底前完成。,技术标准,引用标准(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5)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1991);(6)名特优经济林基地
10、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7)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技术标准,造林小班面积核实标准核实面积:经检查验收确定的造林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林面积,不予核实:(1)与其他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重复;(2)造林主体不属于林农、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等国家规定的造林主体;(3)造林前地类不属于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以及迹地等国家规定的造林前地类;(4)造林小班面积小于1亩;(5)藤本和草本植物栽植面积、四旁(零星)植树、单行林带,以
11、及通过萌芽更新、林冠下造林、有林地补植、低产林改造、竹林垦抚、以封代造等方式营造的面积。,技术标准,造林小班成活标准造林成活率85(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7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造林成活率: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单位面积造林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的百分比。造林总株数以作业设计规定密度计算。,技术标准,造林小班保存标准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65%)或郁闭度0.20(灌木林覆盖度30)为保存,否则为未保存。株数保存率:人工造林(更新)三年后单位面积造林保存株数与造
12、林总株数的百分比。,技术标准,管理类指标评定标准(一)造林作业设计评定标准造林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各造林主体无需单独编制造林作业设计。符合以下条件的造林作业设计视为规范,否则视为不规范。1.作业设计必须遵守相关的技术规程。2.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区概况(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等)、外业调查说明(调查方法,小班区划方法及主要技术指标等)、造林规模和布局(不同造林前地类,造林树种,造林面积,乡镇、林场、村、小班分布情况等)、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3.小班设计一览表。主要包括乡镇(林场)、村(林班)、小班、图幅号、造林主体、造林前地类、造
13、林树种、补贴标准、造林面积、造林密度、造林时间、混交模式等。4.小班设计图:小班设计图必须绘制在地形图(或其他具备地理信息的底图)上,并进行小班标注,小班标注须体现乡镇(林场)、造林年度、小班号等信息。设计图如果采用GPS定位仪绕测成图,则需提供各拐点GPS坐标点。,技术标准,管理类指标评定标准(二)造林作业设计审批评定标准造林作业设计的审批程序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有审批文件的视为已审批,否则为未审批。(三)档案管理评定标准具备以下档案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立卷归档的视为规范,不具备以下档案资料或档案资料不全、或没有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立卷归档的视为不规范。1.造林作业设计(含作业设
14、计说明书、图、表、卡等)和造林作业设计审批文件;2.试点县与造林主体签订的合同书;3.县级检查材料(含县级检查报告、检查验收表格等);4.造林补贴资金兑现表等;5.日常管理资料,如宣传材料、公示公告、相关文件、年度总结材料等。,技术标准,管理类指标评定标准(四)合同书签订评定标准合同书内容应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贴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拨付时间等。签订了合同书,且合同书内容符合上述标准的视为已签订且规范;签订了合同书,但合同书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视为已签订不规范;其余视为未签订。(五)公告公示评定标准试点省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中央财政造林
15、补贴试点政策、试点县、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试点县应在本行政区内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的造林面积、树种、地点和质量要求以及检查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且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已公示且规范;进行了公告公示,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已公示不规范;其余视为未公示。,县级检查,检查方式县级检查采用全查方式,对造林主体申报的造林面积进行逐小班检查。,县级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因子及方法(一)造林面积。检查造林主体造林面积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多报及重复申报等问题。检查因子:核实面积、合格面积、损失面积。检查方法:查阅资料、现地检查。查阅资料主要核实造林地块是否与合
16、同书、造林作业设计一致,是否与其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造林在地块上重复安排等。现地检查主要核实小班范围,重新求测面积,当核实面积大于申报面积时,认可申报面积;当核实面积小于申报面积且相差在5%以内时,认可申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面积核实可根据现地情况,分别采取丈量、罗盘仪实测、地形图调绘、GPS绕测或GPS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县级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因子及方法(二)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检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是否达到造林成活、保存标准。检查因子: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方法:采用样行或样地调查法。样行或样地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性的地段。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
17、行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样地设置为带状样地,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地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条。对于防护林带应设置样段进行调查,样段长20米,样段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条样段。在样行、样地或样段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更新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成活株数。穴状造林中当每穴造林株数或成活株数多于一株时均按一株计算。样行、样地或样段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样地或样段面积不少于小班(地块)面积的3%;100300亩时不少于2%;300亩以上时不少于1%。防护林带调查面积比例不少于5%。,县级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因子
18、及方法(三)补贴标准。检查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等影响造林补贴标准的因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因子: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补贴标准。检查方法:查阅森林资源档案及现地检查,核对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以此核实补贴标准。,县级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因子及方法(四)管理类指标情况。1.造林作业设计情况。检查造林作业设计是否规范,造林作业设计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因子: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设计单位资质。检查方法:查阅造林作业设计、造林作业设计审批文件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2.施工作业情况。检查造林主体是否按造林作业设计施工。检查因子:按作业设计施工
19、。检查方法:现地核对造林地点、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混交模式等因子是否与造林作业设计一致。3.合同书签订情况。检查试点县是否与造林主体签订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合同书。合同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因子:合同书签订。检查方法:查阅合同书。4.档案管理情况。检查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检查因子:档案管理。检查方法:查阅档案、检查档案存放情况。,县级检查,检查成果提交(一)检查数据外业检查结束后,将所有检查小班因子填入附表1,并进行统计汇总。(二)县级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造林补贴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质量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试
20、点政策的建议等。,省级检查,省级检查的基础在省级验收前,由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采用全查方式,对造林主体的造林保存状况逐小班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级检查,检查方式省级验收采用抽查方式,涵盖所有试点县,各试点县验收面积比例不低于县级自查保存面积的10%。各试点县乡级样本的抽取方法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试点省根据抽样结果测算试点县的保存面积,作为兑付剩余50%补贴资金的依据。,省级检查,验收内容、验收因子及方法(一)保存面积。验收造林主体造林面积保存情况。验收因子:保存面积、未保存面积、损失面积。验收方法:同县级检查中面积核实方法。(二)
21、保存率。验收保存率是否达到造林保存标准。如果乔木树种造林小班已郁闭成林(郁闭度0.2)或灌木林覆盖度30%,可直接用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评价其是否保存。否则,用株数保存率评价其是否保存。验收因子:株数保存率、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验收方法:株数保存率同县级检查中造林成活率的检查方法。郁闭度可采用测线法进行调查,在小班内选取一有代表性地段,量取100米或不定长度测线,当在小班内无论如何设置测线都不够100米长时,应按小班对角线设置测线,沿线量测树冠投影比例计算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可采用样方法或样带法进行调查。,省级检查,验收内容、验收因子及方法(三)补贴标准、管理类指标情况。验收因子、验收方
22、法同县级检查。(四)资金兑现情况。验收试点县是否依据县级成活率检查结果和财农2010103号文件规定兑现造林主体的造林补贴资金。验收方法:查阅补贴资金兑现表,并在省级验收抽中的乡镇(林场)中,每个乡镇(林场)随机抽取5个(户)造林主体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结果填入附表3。(五)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验收试点县是否对外公布造林补贴试点政策,是否下发相关文件,是否进行宣传发动,是否按要求公示,合同书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验收方法: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宣传材料、公示公告、合同书,将相关情况填入附表4。,省级检查,验收成果提交(一)验收数据外业验收结束后,将所有验收小班因子填入附表2,并
23、进行统计汇总。(二)省级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验收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面积保存情况,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的建议等。,国家级检查,国家级核查采用抽查方式,每个试点省抽取10%20%的试点县,各试点县核查面积比例为县级检查合格面积的5%10%。检查内容与省级检查类似。,绩效考评,考评形式国家级核查结束后,将根据核查结果对试点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为四级:85分为优;75分85分(不含85分)为良;60分75分(不含75分)为一般;60分为差。考评结果
24、得分由县级得分和省级得分两部分组成,试点省省级得分占20%,核查的试点县县级平均得分占80%。,绩效考评,考评内容(一)造林保存情况的综合评定造林面积保存情况,用面积保存率衡量。(二)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1.会议部署、宣传发动情况;2.文件通知、措施方案制定情况;3.公示公告、合同书签订情况;4.作业设计及审批、设计单位资质情况;5.造林补贴资金兑现情况;6.县级检查、省级验收情况;7.档案管理情况。考评结果填入附表5。省级验收可参照国家级核查的绩效考评形式、内容,对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通过附表5统计出的县级得分/0.8,即为省级验收绩效考评的试点县最后得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