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一、基本原则概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基本原则的特点: 概括性 稳定性 包容性,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三大诉讼法的共有原则: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等特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法院调解原则等,4,二、当事人平等原则,1、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
2、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含义 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5,3、具体内容,(1)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如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与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或自行和解、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对等的诉讼权利(是由诉讼中处于攻击与防御的对立位置决定的)。如一方当事人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提起反诉、进行答辩的权利。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6,(2)人民法院应平
3、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平等保护:无差别对待。要求法院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院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双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注意:平等保护并不完全否定基于合理立法目的差别对待。如对明显处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积极帮助,包括诉讼费用的减免、提供法律援助等,使之与强势一方形成实质上的平等,也是当事人平等原则的要求。(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7,4、辨析题,无论从诉讼权利,还是诉讼义务来看,当事人双方平等意味着完全相同。,8,三、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1、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一款: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
4、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9,2、含义,即诉讼权利义务同等,是指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享有同我国一方当事人同等的诉讼地位。即对国外一方当事人给予国民待遇。不歧视,无特权。(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如果作为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民事诉讼,其权利义务也与我国公民同等对待,诉讼权利不受限制,诉讼义务也不减少或增加。,10,3、同等原则是基于国家平等互惠原则而确定的一项诉讼基本原则。,11,对等原则,1、
5、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二款: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2、含义他国给我国什么待遇,我国即给他国什么待遇。3、对等原则是基于主权国家之间在司法上应平等对待理论而确定的原则。,12,四、法院调解原则,1、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13,2010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2004
6、年8月18日,14,2、法院调解的概念,即诉讼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注意区分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性质不同(前者是人民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处分行为的结合;后者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是否有人民法院参与不同;效力不同(法院调解是结案方式之一,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效力相同。后者一般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有时和解协议也可转化为调解书)。,15,3、法院调解原则的两个基本特征,法院调解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适合调解的案件外,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均应在当事人自愿的
7、基础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法院调解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的始终(一审、二审、再审;开庭前、庭审中、庭审结束后),16,4、法院调解的几个原则,(1)自愿原则: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上的自愿:除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案件法院可依职权主动启动调解程序外,其他民事案件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才能进行。避免强迫调解或久调不决。,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
8、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18,实体上的自愿:法院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双方通否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法院主持人员可提出调解方案,但仅供参考。,19,(2)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要求审判人员在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应当查明案件事实、分清争议的是非曲直,明确当事人各自的责任。该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在法院调解中的体现和落实。学界争议:认为不应成为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没有充分贯彻。,20,(3)合法原则,含义:是指人民法
9、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内容: A、程序上合法: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调解的审判组织、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的方式和步骤等。 B、实体上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21,辨析题,调解适用于所有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享有绝对的处分权,22,单项选择题,有关诉讼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一审、二审可以进行调解,再审中则不能进行调解B、法院调解原则,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C、解决民事纠纷应当以调解为主D、凡是进入民事审判程序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
10、解,23,五、处分原则,1、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2、含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有权自由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法院对此不得干预。,24,3、处分原则的内容,(1)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2)处分权的对象是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P34 民事权利:基于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享有。 诉讼权利:基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享有。(3)处分包括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两类。(4)处分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人
11、民法院将代表国家进行干预,通过审判确认当事人的处分行为无效。,25,案例,2006年5月,王某向法院起诉,称被告刘某曾于2004年4月向其借款5万元,当年约定一年后返还,利息1万元。虽经多次催要,但刘某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偿还借款及利息。(1)如果在诉讼中原告王某放弃诉讼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王某可否再次起诉?(2)如果在诉讼中双方经协商,达成被告同意偿还5万元借款和1万元利息,原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和解协议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王某可否再次起诉?(3)如果双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将上述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法院应如何处理?,26,六、辩论原则,1、立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
1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2、含义: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院主持下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原则。注意与刑事辩护区别开来,27,3、辩论权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表明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主张,能够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依据;当事人的辩论权是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相互辩驳,使当事人有充分的机会,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并影响最终的裁判结果,真正体现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28,4、辩论原则的内容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辩论的范围包括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内容(阮进雄就李
13、娜房屋买卖纠纷案)辩论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29,七、诚实信用原则,1、含义 即诚信原则,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时必须公正、诚实和善意。,30,2、诚信原则对当事人的适用禁止恶意制造诉讼状态。如以不正当手段改变案件的管辖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财产保全,以商标侵权纠纷诉讼达到通过诉讼程序认定驰名商标等禁止矛盾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实施了矛盾行为,而对方当事人相信了先前的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认可相矛盾的后一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时,法院可依诚信原则认定后实施的行为无效。,31,禁止滥用诉讼权利。当事人不得借
14、行使诉讼权利之名,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或在诉讼中损害国家和对方当事人利益。禁止规避法律,即禁止利用法律漏洞取得某种权利,达到不正当的诉讼目的(如在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出台前的证据突袭),32,禁止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如伪证,一方当事人捏造或擅自篡改书面证据。贾华山与宋代丽离婚纠纷案)禁止妨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如串通国家机关拒不协助提供证据,或威胁证人作证),33,诉讼上的权利失效。一方当事人长时间怠于行使诉讼权利,致使对方当事人因确信该权利不再行使而为一定诉讼行为时,一方当事人才开始主张权利并由此导致对方利益受损,法院可以违反诚信原则为由确认该
15、权利失效。,34,3、诚信原则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适用,禁止诉讼代理人越权代理或恶意侵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案例:某法律工作者为获得高额代理费滥用调解权利)证人不得作虚假证言(如离婚案中当事人亲属证实借款关系)鉴定人不得作与事实不符的鉴定结论等,35,3、诚信原则对法院的适用,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禁止突袭裁判,36,八、检察监督原则,1、立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2、含义:是指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3、检察监督的内容监督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否正确、合法监督民事审判活动中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督促人民法院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37,4、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仅限于对生效民事裁判(区别于刑事诉讼可对一审裁判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提出抗诉。不得同级抗诉,如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法定抗诉事由,可以建议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