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 2018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现将 2018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时间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2018 年 1月 12 日前制订计划启动选题下达任务书1.第七学期初,启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核。至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的前一学期止,按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应修的课程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除外)若有 20 学分以上未获得,不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
2、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请各学院汇总不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2.各学院参照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及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于 11 月底前制定好本学院 2018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并报教务处备案。3.各学院尽早启动指导教师报题、学院审题及向学生公布题目等工作。本学期结束前,各学院必须完成选题工作,并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4.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任务书,最迟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下发给每位学生。2018 年 3 月14 日 前课题调研文献查
3、阅开题报告1.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和文献查阅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并拟定好开题报告。2.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开题报告的要求,组织开题报告会,并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会有关安排报教务处备案。2018 年 4月 25 日前 中期检查各学院应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检查学生开题报告的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按时完成。各学院将检查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检查结束后,将中期检查小结交教务处。2018 年 6月 11日15 日查重答辩各学院要切实组织好毕业
4、设计(论文)验收、查重、评阅、答辩、评分、上报成绩等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并严格执行。答辩前一周,请各学院将评分标准和答辩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人员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2018 年 6月 15 日至学期末资料整理及归档自查与交流1.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并将 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附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老师名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等材料报教务处。2.各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工作,并主动地与其它学院交流工作经验。3.接受
5、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内检查。备注:1.根据教学进程安排,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及管理学院的学生应在 2018 年 3 月毕业实习结束后回校进入毕业论文环节,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的时间依次顺延,但要求开题报告必须在毕业论文开始后两周内进行。其余环节的要求不变,可参见上表。2.答辩时间暂定,届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二、为加强 2018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强调以下五点要求:(1)各学院应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核,在第七学期结束后,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应修的课程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除外)若有 20 学分以上未获得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论
6、文)环节阶段。(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 号),对理、工、教、经、管、文、法类的学生,要求正文在 1.5 万字以上;对艺术设计类的学生,用设计报告作为正文,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不少于 40 页,字数在0.5 万字以上;对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正文不得少于 6000 个英文单词;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还应有一篇 800-1000 字的不含图表的详细摘要。学院应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2 人;各专业应建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要求 4 人以上,评阅人员
7、参加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 15,成绩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 10。若有个别专业对论文内容及格式有特殊要求,须经多方调研后提出本专业的具体规范,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的实践教学栏目内提供下载。(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工程设计训练结合起来,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实际动手能力以及
8、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起到积极作用。要求题目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和其他的比例不得超过 20%。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对于同一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原则上三年内不允许重复。课题的选择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并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提倡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 各学院应做好选题的双向选择工作。指导教师报题时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
9、目申报表,教研室/系主任(研究所所长)审核后,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让学生选题。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较大改变,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变更。(4)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必须有副高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提倡各学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凡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应填报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批资格,并在校内指定一名辅助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 8 位学生。指导教师一经指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更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5)各学院应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并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达到学校要求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教 务 处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