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科室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2、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3、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4、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 小时。5、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6、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7、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 5 年。8、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9、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