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杨集二中学生奖惩制度为了创建更加优美的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素质,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制度。一、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分的原则 1、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共产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积极锻炼身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德、智、体、美、劳、都得到全面发展的学生或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异学生给予奖励。2、对犯了过错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错误严重又屡教不改者,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3、奖励应使受奖的学生发扬成绩,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协助班主任工作,防止骄傲自满情绪,处分应使受处分的学生受到深刻的教育,并认识和改正错误,对受到处分的学生要
2、热情帮助和关情,不得歧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二、奖励的范围和标准(一)奖励范围1、重点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文明宿舍。2、一般奖励:十个最好的个人、五星学生。 3、特殊奖励: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为学校争得荣誉,由校长批准破格奖励。(二)奖励标准: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个人素质好,全年学习成绩排名前 12 名为“优秀生” 。2、在评为优秀学生其中达到“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其他授予“优秀生”称号。3、学校设“十个”单项优秀奖即:学习最刻苦的人;最热爱班2集体的人;最讲文明的人;最讲卫生的人;最爱护公物的人
3、;最热爱劳动的人;文体活动最积极的人;最乐于助人的人;最有进步的人;班干部里最负责的人。4、宿舍卫生优秀,按全校宿舍的 25%进行评选,凡在一学期内达到“文明宿舍要求”和“宿舍卫生制度”要求,并获得 12 次以上卫生优秀的宿舍,可进行奖励,宿舍长为优秀宿舍长。(三)奖励办法:1、授予奖状,由年级组上报的“三好生” 、 “优秀生”经德育处审批,校长同意或有突出先进事迹者,由团委审批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除给予物资奖励外应颁发奖状。2、给予物质奖励:对学习努力、积极上进对学校班级的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者经德育处审批校委会通过,给予物资奖励。3、口头和书面表扬:“对努力学习个人”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进步显著表现突出或有其它先进事迹,被学校和社会公认的好人好事,依据具体情况,在全校学生中进行口头和书面的表扬。实行物资奖励、颁发奖状要召开全校大全,举行仪式,并请受奖学生的家长参加会议。(四)获奖学生的评选办法及要求1、在评优中要采取同学提名、选举、班委讨论审定的办法,班主任不能包办。填写好登记表,班主任签字,由年级组长上报德育处。2、十个单项中,被评选的学生只能占两项。3、对上级教育部门分配我校的“三好生” 、 “优秀生”需经政教处组织有关年级,处室部门,校领导参加的会议,研究审定,行政会同意。三、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 :对于违犯纪律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由政教处负责,经调查研究属实,应根据
5、其错误的性质和本人的认错态度,要做好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经政教处校长同意对学生进行处分,对学生进行处分要从教育出发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防止简单从事,避免产生不良影响。3(二)处分等级:处分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四种。(三)处分条例:第一条 警告第一款 凡携带管制刀具的到校者;第二款 旷课累计 5 节课时以上者;第三款 偷盗他人财物 10 元以上者;第四款 惹事生非,打架一次并负有主要责任者;第五款 有意捣乱课堂纪律,多次不接受批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第六款 不遵守治安管理,在校内骑车,不接受批评者;第七款 勒索他人财物一次以上者;第二条 严重警告第一款 旷课累
6、计 10 节课以上;第二款 蓄意破坏公物,在楼道内玩球、追打,用硬器敲墙壁、门窗、课桌、打破玻璃,多次教育不改者;第三款 威胁他人安全,打架两次并负有主要责任者;第四款 勒索他人财物三次以上者;第五款 勾结校外不法人员,在校内滋意闹事者;第六款 攀折树木,损坏花卉,不听劝告者;第七款 偷窃试卷,违犯考试纪律,累计作弊二次以上或造成极坏影响者;第八款 喝酒、聚众闹事被发现一次者;第九款 住校生被发现二次夜不归宿者;第三条 留校察看第一款 旷课累计 20 节课以上者;第二款 在校园内勒索他人财物及诈钱 1 次者;第三款 累计偷窃价值 60 元以上者;4第四款 惹事生非、打架斗殴一次,轻度伤害,医药
7、费 20 元以上者;第五款 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者;第六款 凡上网吧或吸烟被发现一次者;第七款 住校生有一次夜不归宿或留宿校外人员者。第四条 有以下情况,上报教育局申请退学处理第一款 旷课累计 30 节课(每日按九节计算) ;第二款 发生严重打架事件、动用器械伤人一次者;第三款 多次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抽烟、酗酒、闹事在三次以上,在校内外造成极坏影响者;第四款 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第五款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后,其间又累犯严重错误者;第六款 凡上网吧或吸烟被发现两次者;(四)实施办法:1、受处分的学生须填写登记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政教处审批,报校长备案,留校
8、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审批,开除学籍报教委备案。2、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有进步表现,由本人提出申请撤消处分的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德育处审批校长同意可撤消处分,毕业前没有撤消处分的学生不予毕业,不发学历证书。3、学生处分均予公布,根据情况通知家长。四、两免一补的发放 因家庭困难,难于坚持继续求学或者被班级公认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可评给一补助学金,其评分条件及办法如下:1、评定办法: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由年级统一评出最特困难学生,经政教处严格审定报行政会同意。2、凡有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生活不俭点,浪费粮食、吸烟、喝酒或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能评给助学金。53、凡学习不努力,
9、成绩又差,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活动,不求上进,经班委会讨论报年级组可停发一补助学金。5、一补助学金评定范围限定在住校生。五、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高尚、操行评分为优,能助人为乐,在有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扶危济困等方面,有一件以上全班称道并学校认可(校长办公会议,下同)的突出事迹。2、学习成绩好,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属于全年级的前十名。3、体质体能素质好,常年坚持进行体育锻炼,适当参加体力劳动,身体强健,吃苦耐劳,能经受类似拾棉等艰苦劳动的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会料理个人生活,学期末体育考试成绩在 85 分以上,在学校体育节比赛中,有一项以上参赛项目获奖。4、活跃、勇敢、交往,善合作;自尊、自信、自制,有上进心和荣誉感,公认的较高的活动组织能力。5、个性心理素质好,生活俭朴,衣着朴素大方,克服困难,没有奢侈浪费现象,没有吸烟、酗酒不良行为性格开朗,团结同学,尊重教师,能正确对待各种挫折和意外打击心态良好。6、有爱好特长。在讲演朗读,唱歌跳舞、表演其它文艺节目,绘画、书法、摄影、棋类、武术、科技制作,教具和标本制作等方面,每年有一项以上获得学校奖励(不含集体获奖) 。六、未尽事宜逐步完善。杨集二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