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阳四中学生食堂陪餐管理制度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学生食堂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2.陪餐人员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3.陪餐人员每顿提前 30 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4.陪餐人员检查、食用 10 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5.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6.陪餐人员要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工作、住校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
2、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7.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8.陪餐人员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9.陪餐人员按桂阳四中学生食堂陪餐安排表轮流陪餐,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0.陪餐人员费用自理。若食堂发生食品卫生事件,陪餐人员承担每餐 5 元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2014 年上期陪餐人员顺序表校区 1 2 3 4 5 6 7南校区 柏学成 雷春华 陈典礼 刘塘保 周理成 罗高飞 张显珍北校区 饶小勇 柏学成 雷忠鸣 张显珍 饶小勇 刘塘保 陈典礼说明:以上安排按周/人轮流,一轮结束后,再继续;每天至少陪餐一餐,具体餐次陪餐者自行安排,并做好相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