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一、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环保局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二、实验人员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必 须提前预约并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表, 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 进行实验。三、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要熟悉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放射性同位素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服从同位素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指导。四、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要严格落实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等规定。五、实验过程中放射源取出和放回时, 应对放射源的名称、编号、枚数等认真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放射源管理人员和使用人 员共同签字认可后,才能放入专用保险柜储存,并实 行保险柜的双人保管、双把锁制度。六、实验结束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测试实验工作台面污染情况并签字。造成污染的, 应立即进行清洁处 理。造成 严重放射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物理实验中心、物理学院和学校放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 动 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处置。七、实验人员必须将实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等情况要如实填写,实验期间对实验室水电、门窗、安全、卫生等情况负责监督, 实验结束后负责进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