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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效力.ppt

上传人:Facebook 文档编号:3536175 上传时间:2018-11-13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1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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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夏正林副教授,行政行为概述,预备性知识,对权力的理解:权力有限性的理解权力、权利、义务三者的关系 行政权的理解:优越性及其制约 比较:民事行为效力问题,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又称推定有效力 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拘束力 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执行力:实现力 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成立

2、为前提!,行政行为概述,扩展:,公定力与不停止执行原则 确定力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执行力与行政强制执行机制,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要件,成立要件 主体要件:实施者是行政主体,且具体实施人员意志健全. 功能要件 行政行为还必须具有法律效果,即对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否则,即使有行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称为行政行为的成立。 程序要求: 行政行为必须是已经成熟和确定。 依照法定时间和方式送达当事人,会议纪要?,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行

3、政行为概述,会议纪要的性质?,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

4、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行政行为概述,补充:生效方式,行政行为的生效 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受领生效:指行政行为需为相对人所知晓才开始生效。 告知生效:行政主体通过公告、通告、布告、无线广播、电视播放等有效形式而让相对人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后,行政行为方才生效。 附款生效: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条件,待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时方才生效。,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要件,合法要件 行为主体合法 行为权限合法 行为内容

5、合法 法律、法规依据 证据确凿 行为程序合法 不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要件特殊情形,错误与违法 错误: 表示行为与真实意思的矛盾。包括误写误算,表述不明(概念、用语、前后矛盾,如偷漏),机械故障等。 更正原则:原机关书面更正,具有原文书效力,但不损害信赖利益 违法 明显轻微违法(瑕疵):程序或形式上瑕疵,且不损害实体权利、(重新办理、补办手续等)可补正 一般违法:应该撤销 明显重大违法:确认无效,相对人可以抵制 主体资格:未盖章、署名,未表明身份、精神障碍; 权限:超越事务、地域、时间、级别、授权范围等; 内容; 程序和形式:,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废止,无效的具体行政

6、行为:无公定力 条件: 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明显缺乏事实依据, 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 后果 程序上,该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因为无效行政行为不具有确定力。 实体上,后果处理上,具体行政行为被确定无效后,原则上应当尽可能恢复到具体行政行为发布以前的状态,行政机关应对拿过返还从当事人处取得的利益,取消要求当事人履行的义务,赔偿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当受贿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此种收回给善意的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赔偿。,行政处罚中,不出具省级财政部门

7、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废止,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公定力) 条件: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明显不适当 后果 在程序上,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无权擅自否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在实体上,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根据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也可以自撤销之日起失效,但是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 在处理后果上,具体行政行为因为被撤销而丧失或者不能取得法律效力后如果相关的义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执行

8、,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 条件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者撤销。 所根据的客观事实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经不复存在。 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后果 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行政行为概述,真题分析,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

9、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讨论:该法条中的不成立与无效!,行政行为概述,真题分析,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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