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厂长产能提升激励方案一、方案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各分厂生产产能,保证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达到均衡生产、提升生产效率,特制订此激励方案。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制造部各分厂生产一线生产管理人员三、活动时间:2011 年 10 月 11 日-2011 年 11 月 11 日四、厂长“百天”日激励标准:各分厂“日超产奖”奖励标准一厂、二厂、四厂 五厂 三厂 七厂、八厂主钢(T) 箱型柱(T) 次钢(T) 主钢(T)奖励金额(元/ T)25X 30 18X20 15X20 15X20 3030X 35 20X25 20X25 20X25 35日产量X35 X25 X
2、25 X25 50备注:五厂箱型柱按照此标准核算超产奖励,取消箱型柱的难度系数。六厂“日超产奖”奖励标准C 型钢(T)奖励金额(元/ T )彩板()夹芯板()奖励金额(元/千平方米)20X23 20 3000X3500 500X700 2023X26 25 3500X4000 700X900 2526X30 30 4000X4500 900X1200 35周产量X30 40 X4500 X1200 40备注:(1)超额产量奖金计算按照累进制方法计算;(2)系统部经理、制造部经理各按 7.5%、7.5%的比例从总超产奖金中计提奖励;(3)若制造部经理、副经理、厂长助理代理厂长职务,仅享受最高职位
3、的奖励;五、奖励政策:1、实施“月超产奖”奖励政策(1)制造部各分厂一线人员实施目标奖励,日统计、月兑现,超产、欠产产量执行累计计算。(2)制造部对奖金进行二次分配,并将分配明细上报人力资源部。(3)品质安全部、物流部必需按日对一次检验合格率、入库量进行统计。2、实施“破历史记录奖”奖励政策(1)为产能得到有效的提升,鼓励员工超越自我,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精神,特别设置破历史记录特别奖, “月度”产量突破以往年度最高产量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破历史记录奖”奖励标准表分厂 制造部主、次钢月超产(T)超产奖励标准(元/ T)备注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0-100(含) 40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10
4、0-200(含)50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200-300(含)60一厂、二厂、四厂、五厂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300 以上 70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0-50(含) 40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50-100(含) 50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100-150(含)60三厂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150 以上 70C 型钢超出历史最高产量 20 元/六厂彩板超出历史最高产量20元/千平方米“破历史记录奖”的核算不包括在每吨钢人工成本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内;(2)各分厂月历史最高产量六厂分厂一厂 二厂 三厂 四厂 五厂C 型钢 彩板 夹芯板产量1094.1128(T )1106.4482(T )603.0086(T)784.064
5、1( T)845.559(T)583.6035( T)189834.64()17256.846()六、奖励及考核条件:1、质量目标:(1)箱型柱产量质量标准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在 92%以上,兑现超产奖金总额 100%;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在 90%(含)至 92%之间,考核超产奖金总额 50%;(2)其它产品质量标准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在 92%以上,兑现超产奖金总额 100%;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在 90%(含)至 92%之间,考核超产奖金总额 50%;七、奖金核算部门:物流部:负责审核入库量;系统部:负责核算产品的难度系数;品质安全部:负责审核质量;人力资源部:符合核算超产奖金。八、附则:1、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2、本方案自 2011 年 10 月 11 日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