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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律基础.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346440 上传时间:2018-03-31 格式:PPT 页数:159 大小:4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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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基础,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2010年1月,2,银行员工学习法律知识必要性,前言:现代社会是法制经济社会,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依法办事。法律是商业银行行为的底线。商业银行应当成为遵法守法的模范和商业道德模范。学好各项银行法知识,能更自觉遵守银行规章。,3,银行员工学习法律知识必要性,银行业务岗位是银行对外窗口,直接与客户发生金融交易和服务法律关系。银行都要为你们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你们为银行把好关,银行可以减少损失,你们服务质量上去了,银行的业务和信誉得到提高。,4,银行与客户民商事关系本质,现在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制度,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其本质上就是市场化服务关系。

2、市场体制下,银行可以选择客户,客户也可以选择银行即双向选择。大银行的垄断地位正在退却。银行也不能指定客户购买和消费。,5,银行与客户民商事关系本质,银行与客户法律上的关系实质就是民事服务合同关系,无论是储蓄、单位存款,还是贷款、结算、理财、保管或各项代办业务都存在若干银行与客户间的交易、服务契约关系。,6,第一章 民商事法律基础概述,第一节 民法基础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每部法律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调整对象和方法。,7,第一章 民商事法律基础概述,一、民法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 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银行与客户及其他银行之间的横向及纵向(如母子公司间)交易、服务关系就是民法调整的平等

3、主体之财产关系。如:存款、贷款、汇兑转账、理财、各项代办业务等。,8,二、民事主体 -民法规定可以从事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如:自然人、法人、合伙人、非法人经济组织等。主体不合格、形式、内容违法的民事活动都是无效的。,9,三、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地位、实体权利义务、程序)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如银行霸王条款)等,10,四、民事权利即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 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民事合同行为也会产生债权等民事权利,在规范民事主体权利的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公力(诉讼、仲裁)和自力的救济方法。,11,五、民事代理,即许可他人以本人的

4、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方式:书面授权委托、法定监护等。1、不得代理行为:结婚、离婚、密码挂失等;2、无效代理行为:自我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他人而恶意串通等,代理人自行承担后果。,12,五、民事代理,3、表见代理要件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被终止、丧失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而且善意无过失,这样表见代理行为构成。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履行、无效及后果法律责任。,13,第二节 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狭义)是绝对权、支配权即权利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物进行支配。谁享有物权谁就享有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5、处置权。广义的物权法是指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物权法特征:私法、强行法、固有法、普通法、公益,14,第二节 物权法律制度,二、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破除债权(如不动产登记后的绝对权)、物权优先受偿权(如破产中担保物权人的别除权)、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抵押权人的优先购房)、登记优先权;,15,第二节 物权法律制度,三、广义物权分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六种,即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相邻权、抵押权、留置权;担保法增加了质权,还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16,四、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即由不动产所有权人设定的他物权。该

6、权利设定后对所有权人有拘束力,直到用益权消灭。,17,四、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有的必须登记公示才对他人产生约束力,有的还必须交付,否则设定无效。,18,第三节 担保法律制度,1、担保权是从权利,主债权消灭,从权灭失;担保物火灾灭失,担保物权自然消亡。2、抵押、质押的期限:担保物权虽然是约定设立的,但债权未了时,即使约定的担保期限届满,未经债权人同意和法律规定,义务人不得单方面终止担保物权。,19,第三节 担保法律制度,3、未经登记抵押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因没有依法登记丧失担保物优先权利的人,仍然可

7、以担保合同权利人地位,请求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主债合同的连带清偿责任。4、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期间内未经诉讼、仲裁的,保证人免责。,20,担保法律制度(二),5、定金-主要适用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中金融规章禁止使用定金,银行结算业务通常使用保证金形式。如开证保证金、票据承兑保证金等。6、留置-主要适用加工承揽、保管、运输合同,只能留置有合同约定的动产标的物,价值不能超过债务的金额。,21,担保法律制度(二),7、物权担保的冲突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抵押权优先于质权;8、物权担保与人的担保冲突同一个贷款合同发生两种担保并存冲突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先后,无约定的,按物

8、权法规定物保优先,主债权人在先。,22,担保法律制度(二),9、独立性担保行为根据国际惯例和担保行为的约定,银行的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票据承兑、保证都是独立债务。,23,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基础,一、民事诉讼概述 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之间纠纷由法院民事法庭受理的诉讼。基本原则:诉讼权利平等、法院调解、辩论、对等、当事人处分等。,24,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基础,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法;基本制度:回避、两审终结、公开独立审判、合议、诉讼代理、财产保全等,具体内容:1、诉讼管辖(地域、级别、特别、银行经济纠纷等 )2、 诉讼参加人(原、被告及

9、其代理人、第三人、银行分支机构的诉讼资格);,25,3、普通民事诉讼程序:身份及权限确认、告知诉讼权利和请求、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审证)、法庭辩论、休庭或宣判;,26,4、特别、督促程序的适用: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案件;支付令、公示催告案件等;,27,5、财产诉讼保全及措施:诉前和诉讼中的财产、证据保全;存款的冻结、信用证票据承兑帐户的查封、房产等固定资产的查封、无形资产的查封、动产的账面查封。,28,二、柜面存款查询、冻结、扣划,1,必须出具县以上国家机关查询函和工作证;(须分清是单位还是个人存款适用法条不同);2,必须两人以上,查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范围;,29,二、柜面存款查询、冻结、

10、扣划,3,冻结协助函必须附上民事裁定书,冻结就是查封一定金额,不得冻结其他往来。冻结期限是六个月,续冻须办手续,逾期银行可单方面解冻;,30,二、柜面存款查询、冻结、扣划,4,扣划客户存款必须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由法院执行庭或检察院等签发扣划文书;,31,三、诉讼文书,一审诉讼文书:1,民事起诉状(内容:诉讼主体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并附上证据、证据目录和证明内容、2,授权委托书、3,身份证件等二审诉讼文书:民事上诉状,附一审判决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等。其中上诉状基本内容:,32,三、诉讼文书,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等诉讼主体信息;2、逐条陈述上诉请求;3、上诉的新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

11、据;,33,三、诉讼文书,四、商事仲裁申请书内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仲裁请求;3、事实和理由;4、附仲裁证据;(注:仲裁实行一裁制,仲裁员可由双方自选,仲裁决定书由法院强制执行),34,五、 民事诉讼证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说明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民事诉讼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证据有本身证据力大小和证明力高低的问题,不是越多越好,证据须经过质证程序才可能被法院采信。,35,五、 民事诉讼证据,1,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质证后生效。2,举证人举证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保全、委托司法鉴定或延长举证期限等,36,五、

12、 民事诉讼证据,3,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八种特例:即专利侵权、产品责任赔偿、环境损害、建筑物倒塌、共同危险、动物伤害、医疗纠纷、部分劳动纠纷案件。,37,第四节 合同法基础,一、民事合同的概念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之间产生、变更、终止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和民事行为。,38,第四节 合同法基础,合同形式口头、书面(包括: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其他媒介;银行业务合同须书面,现代银行业务普遍电子化后,必须书面备份;,39,第四节 合同法基础,合同订立:双方自愿,意思表示一致,(过程: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承诺)且形式内容合法。合同成立认定: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实际履行

13、;,40,二、合同的条款和履行,1,法定条款:如银行贷款合同的“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违约责任”等;,41,二、合同的条款和履行,2,特别条款:格式条款中与普通条款相比较,增加对方义务,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法律规定必须特别告知否则不产生效力。如“理财合同”,42,二、合同的条款和履行,3,格式条款为提高工作效率,商事合同法许可一方事先拟定的统一标准合同。为保护对方的利益,法律规定发生文字解释异议时,最后适用对非拟定方有利的解释。,43,二、合同的条款和履行,4,合同的履行是指全面的履行。法律同时赋予当事人“同时履行、先履行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另外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特别规定了“

14、代位权”和“撤销权”。,44,三、银行的非合同法律义务,银行除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1、银行应当为客户交易提供安全保障附随义务;2、银行必须履行各项金融行政法规义务;,45,三、银行的非合同法律义务,3、央行法、商行法规定的缴存存款准备金、最低备付金、基准利率和营业时间公告、保证支付的义务;4、消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反垄断、反洗钱等方面法律义务;,46,三、银行的非合同法律义务,此外银行还要承担与其社会地位、职责相适应的社会责任,如绿色环境、赈灾、礼仪道德模范等。,47,四、附生效要件的合同,合同成立,不等于生效,也不等于立即履行1,附生效条

15、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合同待股东大会通过时、登记时、公证后生效;2、合同待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时生效,如开户,48,四、附生效要件的合同,3、附生效期限合同(不是期货),如:理财4、银行存款合同的生效(货币本金的交付)5、银行贷款合同的生效:分签约生效、视为生效、履行生效;但违法合同永不生效。,49,第五节 公司法律基础,一、公司组织类型概述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登记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对外承担债务方式不同。1,有限公司:人合加资合,民事责任以净资产为限,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的封闭型公司。,50,第五节 公司法律基础,2,股份有限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发行股份

16、或股票,股东可向外转让股权的开放性公司。3,一人有限公司实行严格法定资本制的私企,但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自己财产独立,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承担连带责任。,51,二、公司法热点问题,1,公司法人格的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直索”,指由于股东滥用法人人格,并因此对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造成损害时,法律或法院可以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否认法人的独立人格,责令股东对法人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出资不到位、抽资”和“债务随资产转移”防逃废债原则等。,52,二、公司法热点问题,2,小股东权益保护资合公司实行一股一票管理,为平衡和保护小股东利益,就有了“重大事项特别决议”制度,近年来

17、国内又引进了“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制、股东派生(代表)诉讼、关联关系投票回避、信息公开及时披露、委托社会审计”等制度。,53,二、公司法热点问题,3,其他热点:相互持股与关联交易、股份回购、公司社会责任、公司资本制度、公司债权人保护、股权转让等,54,第六节 票据法基础,一、票据、票据法、票据市场概述 票据-一种具有独立性的,受票据法特别规范的货币支付和可流通转让的投融资工具。,55,第六节 票据法基础,票据市场-即票据当事人进行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交易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票据行为-产生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事实。(包括:出票、承兑、背书、保证、付款等),56,二、票据特征,1,金钱有

18、价完全证券-标的是金钱非一般实物,谁占有票据就享有全部票据权利;,57,二、票据特征,2,要式证券-票据的基本类型和格式、必要记载内容有法律规定,缺之无效;,58,二、票据特征,3,无因证券-付款人不问票据来源,票据真实背书连续凭票指示无条件支付;,59,二、票据特征,4,流通证券-除票据明示记载和法律规定外,票据到期前,持票人都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票据,法律保护最后善意持票人的权利;,60,票据特征(二),5,文意证券-.即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大小、范围是由出票人和其前手事先在票据上记载和指定的,票据之外及违反票据法规定的文字记载无效;,61,票据特征(二),6,设权证券-票据权利可以创设,也可

19、以授权补记、转让或不得转让;7,融资证券工具-远期票据持有人可以到银行贴现,公司也可以发行票据融资。,62,三、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凭票向票据债务人取款的权利,分原始取得(即出票后取得)和继受(转让、支付)取得;1,票据的两次权利:付款请求权、票据追索权;2,付款请求权对象-是票据上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 追索权的对象-是承兑人和所有前手、票据连带债务人。,63,三、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3,票据追索权前提条件: 持票人取得拒绝证书、次日内通知前手、到期日起时效期内凭票追索。,64,三、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4,票据权利补救:票据遗失可以通过向付款银行挂失,并向法院申请止付、公

20、示催告和除权判决补救。 票据权利发生争议,即使票据已被付款、票据承兑保证金账户被冻结都可以通过票据诉讼或民事诉讼请法院确认票据真正权利人。,65,第三章 行政法基础,一、 行政法概念(广义)规范行政机关权利和职责,调整行政关系的基本法律。,66,第三章 行政法基础,二、行政主体: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部、委、办、行等)、准国家机关(国务院授权的事业单位:如银监会等)。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行政诉讼。,67,第三章 行政法基础,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才受行政法调整,企业、立法机构、司法、军事机关都不是行政主体,不享有行政处罚权。但商业银行却被法律规定必须履行部分行政监管处罚的职责和义务。,68,二、金融行政

21、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法、银监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各项反洗钱规章、金融行政复议办法及处罚条例等。,69,三、受行政法调整的商业银行业务 没收假币、银行结算帐户开户和监管、现金支付、大额可疑现金报告、外汇结汇、基准利率执行等,70,四、行政诉讼法基础,1,行政诉讼的特点(1)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2)不适用调解;(3)行政复议是部分行政诉讼的前提;(4)行政诉讼由被告举证。,71,四、行政诉讼法基础,2,可诉的8项行政行为案件: 不服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案件;原告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人身权、财产权,没有发给抚恤金,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违

22、法要求原告履行义务等。,72,四、行政诉讼法基础,3,不可诉的行政行为:抽象、内部、国防、外交行为;4,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维持、撤销、限期履行、变更;,73,第四章 商业银行组织监管制度,第一节 商业银行组织法一、商业银行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非公司组织银行;商业银行的法定设置条件:,74,第四章 商业银行组织监管制度,1,有符合公司法和商行法规定的章程;2,有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且为实缴资本;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75,第四章 商业银行组织监管制度,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

23、措施和其他设施。,76,二、股份制银行设立审批其他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是公司制企业,公司股东大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和要事的议事机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董事选举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再代理人的行为就是银行的行为,最终的收益和赔偿责任都由银行承受。权利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董、内控制度、合规稽核、内外审计等。,77,二、股份制银行设立审批其他条件,(二)银行公司的股东结构合理,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不得超过200人,公司章程条款应当有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内容。,78,三、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的程序1、公司发起、创立决议;

24、实缴资本;取得银监会行政开业许可;创立大会、工商登记公告;,79,三、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的程序2、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公司变更:同样必须取得银监会许可发证,总行拨付全部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累计不得超过总行注册资金的60%。,80,三、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的程序3、公司变更:增资、减资、经营范围、营业地址、大股东变更等,先取得行政许可,再变更登记 ;,81,第二节 我国银行市场准入限制与保护,一、市场准入限制和民族金融业的保护 合资银行的外资股权25%上限、境内外资银行单笔本币存款8万元限制、逐步开放西部和农村金融市场;,82,第二节 我国银行市场准入限制与保护,二、银行货币信用市场的竞争限制和

25、保护 基准存款利率、贷款浮动幅度和成数限制、票据的银行承兑和贴现专营制度、央行统一汇率制度;,83,第二节 我国银行市场准入限制与保护,三、客户利益保护 客户贷款、信用卡的申请权保护、储蓄条例、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特别保护、个人理财的风险告知义务;,84,第三节 银行市场退出和行政干预,一、市场退出干预: 新破产法规定银监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理由是法律也要保护存款人和稳定)银行破产的,国家实行优先支付担保制度和逐步向存款保险制度过渡。,85,第三节 银行市场退出和行政干预,二、反对垄断,鼓励中小银行兼并;三、商业银行的行政接管与托管:前提、接管公告及内容规定、接管不改变债权债务关系、 接管两

26、年内必须终止;,86,第四节 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责,一、洗钱和反洗钱法(一)何谓“洗钱” “洗钱”-money laundering(money-washing)”是个外来直译词汇。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帮的一名财务总监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87,第四节 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责,然后,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他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非法所得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务局扣除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其他非法所得钱财就成了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来历。,88,(二 )“洗钱”正严重侵蚀中国经济,不管是转移非法所得,还是逃避管制,地下“洗钱”正

27、在严重侵蚀着中国的经济基础。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而“洗钱”正在助长这种污染。“洗钱”活动之所以猖獗,究其根源,撇开其他因素不谈,起主导作用的财界和政界代表人物腐败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腐败不但需要“洗钱”,有时还保护“洗钱”。,89,(二 )“洗钱”正严重侵蚀中国经济,根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 2001年1月,我国已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人均亿元在逃。去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和外孙,先到新加坡,后逃到美国。杨秀珠在纽约黄金地段置办了至少5处高级房产。成克杰被判死刑,但巨额赃款都转移到香港情妇名下或存到境外银行里。,90,

28、(三)跨国洗钱是当前腐败特色,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关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转存赃款并“洗白”。 台湾陈水扁深陷“洗钱”案件,案值达9亿元台币,吴淑珍日前向检方承认,自20年前陈水扁担任“立委”起,她即陆续汇款到海外,长期以吴景茂作为开户人头,从事转账、投资事宜。,91,(三)跨国洗钱是当前腐败特色,在境外转存赃款并“洗白”在国内近年也有上升趋势。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国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项每年都有几百亿美元,近年来总和已达数千亿美元,这其中洗钱所导致的资金外流数额占相当大的比重。,92,(三)跨国洗钱是当前腐败特色,在中国,贪污腐败和跨国洗钱有着密切的关联,从已

29、经暴露的案例看,腐败分子侵吞社会财富的途径为:把贪污腐败得来的钱转移至境外,再利用我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这样形成一个权利与金钱相互依存、理应外合的洗钱链,最终形成对国家和社会财富的循环侵占。,93,(四)洗钱概念与反洗钱法,洗钱法定概念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94,(四)洗钱概念与反洗钱法,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反洗钱法” 和行政法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商业银行按照

30、规定及央行的行政授权,有职责义务对客户的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监测和报告。,95,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内容,1,央行是国家反洗钱的主管部门;2,商业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都是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报告和经特别授权的查封冻结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义务人;,96,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内容,3,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4,商业银行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客户的信息保密;5,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专门反洗钱机构和岗位,97,附:金融机构组织的法律问题,1、商业银行改制的法律问题 国有股的投资人是谁?公司国有股的控股、配股问题,国有资产被贱卖的质疑等

31、。,98,附:金融机构组织的法律问题,2、商业银行公司上市的法律问题 引进战略投资者、银行信息披露、员工股权分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关联股东的表决回避、境内外上市的法律规制等。,99,3、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问题:独立董事聘任、职工股东的股权的配股转让、内部人士的监管、高官年薪、股权激励等。,100,4、农业银行、农信社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农行上市、农信社转制、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业务范围、利率放开、和担保形式变化研究。,101,第五章 存款法律制度,第一节 存款与存款合同 一、存款的经济概念银行的货币信用行为;法律概念契约行为,是存款人将货币款项交银行存储记帐,银行则按存储时

32、间、金额、存款种类和其他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102,第五章 存款法律制度,二、存款合同特征: 1、无名合同由民法、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共同调整;2、实践合同;3、种类标的物合同;4、有偿合同;5、附和合同;6、单务合同;7、书面合同;,103,存款与存款合同,三、存款法律性质 债权债务关系存款计入负债,破产还债;非所有权或委托保管关系。债权也可继承、赠送和转让; 我国法律将存款分为储蓄与单位存款分别规定,但不影响存款债权债务关系性质。,104,存款与存款合同,四、存款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一致,还应当本金缴付。举例:1、现金交付;2、储蓄柜员制受理;3、自动存款机确认; 4、银行上门收款;5、

33、非现金转帐(各种凭证) 6、票据交付(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105,第二节存款法律关系,一、存款主体(合同双方一一对应) 存款人民事主体宽泛,条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被存款人银行、信用社和其分支机构、及特许主体,106,第二节存款法律关系,二、存款客体本、外币货币;现金及转账货币; 利息是存款客体吗?票据、黄金、债券可以存款吗?,107,第二节存款法律关系,三、存款法律关系 除协商一致外,三要素都要合法,否则可被确认无效,如:变相吸收存款(社会集资、违规委托理财、违规保证金)。四、存款法律关系的变更、中止:期间、利率、金额;,108,第三节 存款权利(即银行的义务),一、储蓄存款人

34、的权利1、选择权; 银行应当适度竞争,不断推出新品;2、处置权; 银行不得干预;3、法定收益权; 银行需遵守各档期的基准法定收益;,109,第三节 存款权利(即银行的义务),一、储蓄存款人的权利4、隐私权; 银行应当为客户信息保密;5、优先取回权; 银行破产存款人可优先取回存跨马,110,第三节 存款权利(即银行的义务),一、储蓄存款人的权利6、知情权; 银行不仅要为客户保密,还要正式披露;7、货币权益;央行义务-稳定货币币值,支付保值贴补。,111,二、存款权益的保护问题,1、营业场所内被劫;2、存款信息被窃;3、查询、冻结、扣款;4、挂失方式和时间;5、不可抗力等(如地震、火灾)。,112

35、,三、单位存款人权利的限制,1、按规定开户和存款,不得坐支;预算资金、财 政拨款在国有控股银行开活期账户;2、按规定支取备用现金和转账;,113,三、单位存款人权利的限制,3、单位隐私权的限制; 行政机关可依法查询;4、存单出质的限制; 10万元以上出具存款证明 ;5、破产优先的限制; 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114,第四节 存款业务监管规定,一、管理部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二、存款管理制度: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利率公告制度;三、存款帐户管理:实名存款、分类开户、大额预约;,115,第四节 存款业务监管规定,四、反洗钱管理:大额现金报告、可疑资金报告;五、存款宏观管理的理由 存款

36、不是越多越好,应控制派生存款和热钱搬家;六、存款行政管理内容:禁止存款考核,反不正当存款竞争(免开户手续费、存贷挂钩、有奖储蓄);,116,第六章 货币借贷法律制度,第一节 货币借贷法律关系 它是融资非融券、融票关系,非实物借用,非实物(种类物)借贷关系。,117,第六章 货币借贷法律制度,一、货币借贷关系分类 1、民间借贷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多种货币借贷; 2、行政借贷以财政、扶贫办为贷款人的货币借贷;,118,第六章 货币借贷法律制度,3、银行借贷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与合法借款主体之间的货币借贷;二、银行货币借贷关系的客体 人民币、外币;现金、转帐货币;本金、利息;,119,第二节 银行货

37、币借贷合同,一、银行货币借贷合同性质 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种类物合同、有偿合同、格式合同、法定要件合同;,120,第二节 银行货币借贷合同,二、银行借贷合同的生效 借款申请满期视为承诺,划款凭证和借据是贷款人履行放贷义务的证明;不满足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不产生约束力;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银行借款合同无效。,121,三、银行货币借贷合同条款,1,前提(附生效要件)条款; 2,从合同和附加条款; 3,法定条款(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违约条款); 4,重大违约自动提前到期条款; 5,利率浮动条款;,122,第三节 对私(个金)贷款债权保全,一、贷前自我保护1,部门、岗位授权

38、授信;2,审贷分离;3,征信评级4,收入调查;5,抵押物、出质存单核查;6,风险比例控制;,123,二、贷时检查,(先落实担保,再签借款合同,后放款)1,担保设定及登记;2,收集借据;3,划款转帐;4,可选择“直接执行(放弃诉权)”条款公证;5,不得预扣利息、不得收取保证金;,124,三、贷后资产保全,1,行使不安抗辩权,停止放贷和提前收贷;2,及时行使抵消权、抵押权、质权;3,贷款现场和非现场监管;4,债转股、产权重组;5,诉讼保全执行;,125,第四节 公司及借款项目法律保障,公司企业信用征信以盈利经济组织为对象的信用征信。包括:信用评级、征信资料积累、信用评估、信用决策等审慎性调查。 借

39、款项目信用分析:,126,第四节 公司及借款项目法律保障,公司单位借款项目信用评级评分:有传统的5P、5C、5F因素分析法、还有现代的资产负债比例评分法和项目贷款的现金流量分析法; 银行贷款合同的保障:约定条款保障、第三人信用保障、担保物权保障、借款人资产保障、存款抵销权保障、司法保障等;,127,附:个人借款的征信、评分及措施,各国都有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相关法律支撑,如上海资信公司,外国有警讯评分系统和DAS评分方法和征信法律的个人隐私保障;,128,附:个人借款的征信、评分及措施,个人信用征信主要以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和信用卡、公用事业付费等诚信记录为主要内容的征信体系。失信惩罚:不能享有利率

40、优惠,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新的授信和融资安排。,129,第五节 其他银行货币借贷授信,一、同业拆借金融同业之间短期货币借贷标准合同买卖。 授信要件:指定市场、交易员、会员头寸调剂额度、保证金交易;,130,第五节 其他银行货币借贷授信,二、票据贴现放贷实质是票据债权的受让。 票据债权转贴授信-就是对承兑人、出票人、背书人的信用和票据真实性审查。 票据直贴审查要件:直贴须具有贸易背景,(发票、合同等)授信要按银行贷款同等条件审核,收票时要进行形式、真实性审查;,131,三、透支放贷,即银行事先向客户承诺透支额度,客户在期限内可随意借支,定期归还,构成货币借贷关系。对客户都要进行偿债能力审查。,13

41、2,三、透支放贷,信用卡授信要件:持卡人收入调查、专业机构征信调查、信用卡章程和透支最高额度约定是书面协议约束,违约金和信贷制裁约定;,133,第六节 银行借款合同的保障,一、保障形式:保证、抵押、质押、保证金、押汇;二、保证方式和期限:一般、连带、票据保证生效和保证期限认定;,134,第六节 银行借款合同的保障,三、抵押合同条款和生效要件:1,抵押物;2,抵押人;3,抵押登记;4,抵押期限;5,抵押权灭失;6,“典当”条款无效;7,保管;,135,第六节 银行借款合同的保障,四、质押合同条款和生效要件:1,质押品;2,出质人;3,出质登记;4,孳息物权力;5,质物保管义务;6,“绝当”条款无

42、效;,136,第七章 银行客户金融服务法律制度,第一节 银行开户转账结算代理服务关系一、银行的义务和责任:客户是委托人,银行是代理人和再代理人,不是监督人。代理人的义务: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按时、安全;,137,第七章 银行客户金融服务法律制度,代理银行的责任:银行要为自己在记账、结账、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中的过错和过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道歉、重作、恢复原样、本金及利息赔偿。,138,二、银行账户结算的违规行为,1,迟延转账、兑付;(最迟次日内转账、记账)2,串户、金额短记;3,截留客户资金;(须承担贷款利息赔偿),139,二、银行账户结算的违规行为,4,结算过失行为(遗失结算凭证、错误

43、识别印鉴等);5,无故退票不予兑付;6,故意泄密、侵占客户资金;,140,三、账户、结算行政违规与处罚,开户单位客户的违规行为:1,违反开户管理行为:出租出借帐户等;2,违反结算管理行为:签发空头支票、借用支票、洗钱等,141,三、账户、结算行政违规与处罚,银行行政违规行为:1,协助出租、出借账户,2,对空头支票等行为不予罚款,3,发现大额、可疑资金不报告行政处罚措施:撤销账户、收回支票、罚款,142,四、银行的现金管理职责义务,1,一个单位组织只能设立一个基本账户,结算账户中只有基本账户可以支付现金;2,公司单位银行信用卡只能转账,不得提取或套取现金,银行协助参与的承担双重处罚;,143,四

44、、银行的现金管理职责义务,3,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工资、库存现金补充外,银行对单位的其他现金要求不予支付;4,银行许可开户单位坐支、超额提取及保留库存现金的,央行处罚开户银行和责任人。,144,第二节 银行理财服务的职责义务,一、个人理财概念(“商行理财管理暂行办法”)- 指商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145,第二节 银行理财服务的职责义务,二、国内商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1,市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竞争日益激烈2,产品挂钩创新层出不穷(票据、期货、黄金等)3,不少银行违规营销,委托人投诉有增无减;主要问题:预计收益率误导、风险告知不实等。,146,

45、三、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关系,1,信息咨询顾问服务关系 财务规划、分析、顾问业务均属于信息服务关系。银行应当按照契约定期或随时向客户提供专门信息,或个性化的财务规划和顾问服务。,147,三、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关系,2,投资代理关系 客户是委托人和受益人,银行是代理人。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授权对客户的资产进行处分和管理。银行的职责是勤勉、独立运作管理、保本或保最低利息,到期返还本金和收益。,148,四、银行理财产品的告知义务,1,理财产品销售前的风险测评和告知义务2,对特别条款(免责、预计收益、赎回等)说明3,投资收益信息的定期持续告知义务4,重大亏损止损和特别告知义务,149,四、银行理财产品的告

46、知义务,五、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职业操守、岗位职责等属于银行业的自律规定。 职业操守价值核心:诚信、勤勉尽职、合规;,150,第三节 银行基金业务的职责义务,一、银行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的托管责任 投资基金的当事人之间构成信托法律关系,基金公司是受托人,商业银行是证券投资基法明确的托管人,它的职责是独立于各当事人,独立记账,为基金持有人利益,进行资金安全监管。,151,第三节 银行基金业务的职责义务,二、银行基金承销的义务 银行与各基金公司签订承销协议,附有合同义务。但作为金融衍生产品,中介机构银行必须向基金购买人承担风险告知义务。,152,第三节 银行基金业务的职责义务,三、银行的基金赎回代

47、理义务: 基金开放期的随时赎回和到期赎回的申请,银行不得拒绝。,153,第八章 金融犯罪,刑事犯罪的三个前提特征: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金融犯罪-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法,根据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金融犯罪分类:,154,第八章 金融犯罪,(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伪造、变造货币、票证罪(出售、购买、运输伪造货币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调换假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55,第八章 金融犯罪,2、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包括(1)高利转贷罪-以套利为目的,借套金融机构资金转贷谋利,(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3)违法放贷罪;3、非法吸收或变相吸

48、收公众存款罪;,156,4、伪造、变造、骗取金融票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5、证券、保险犯罪、洗钱罪、背信运用委托财产罪;,157,6、挪用单位或客户资金罪、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向关系人违法、违规发放信用贷款、担保、非法拆借、出具信用证、保函、存单、票据罪等,158,(二)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金融票据凭证诈骗、信用证、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罪,159,感谢支持、欢迎提问请联系,联系电话:021-62440089 62440661 021-62441723 62442309(F)U R L : http:/ E-MAIL:联 系 人:13918389534(巢老师) 13818900005(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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