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资料规定农药检定所分析室陈铁春,1. 产品组成(定性、定量),原药,制剂,有效成分,杂质,相关杂质,非相关杂质,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助剂,第一部分 产品化学资料的作用,2. 物理化学性质 外观(颜色、物态等)、气味、酸/碱度或pH值范围、熔点、沸点、溶解度、密度、辛醇/水分配系数、蒸气压、稳定性(对光、热、酸、碱)、水解、爆炸性、闪点、燃点、氧化性、腐蚀性、比旋光度(对有旋光性的样品),3. 稳定性,产品本身,有效成分热解、光解、水解,分解产物的毒害,制剂物理状态变差,影响乳化性、悬浮性,堵塞喷头等,对包装物的腐蚀性,4. 产品质量控制项目指标及测定方法 是满足其对用途适应性的
2、要求、标准。在企业内是生产活动的主要依据,在企业外则是表示产品质量的水平和尺度,是用户验收、贸易洽谈和质量仲裁等的技术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 检测方法应有足够的准确性、重现性、再现性、耐受性、灵敏度 等,5. 有具有适当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6. 生产工艺,第二部分 省级初审的重要性 和注意事项 1. 第一道检查关应该是最严格的,将问题在省内解决可以节省企业的时间,提高省所的威望2.准确判断登记种类3.准确判断有效成分4. 准确判断剂型5.准确判定检测方法6. 加强部所与省所的沟通,第三部分 农药产品化学登记资料几点主要变化,旧要求按产品
3、标准、产品编制说明、质量检验报告三部分提交资料。,新要求原药按有效成分的识别、有效成分的物化性质、原药的理化性质、控制项目及其指标、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控制项目及其指标确定的说明、原药5批次全组分分析报告、产品质量检测和方法验证报告、生产工艺、包装、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安全警示、验收期等 共10部分。,新要求制剂按有效成分的识别、原药(或母药)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加工方法描述、鉴别试验、理化性质、产品质量控制项目、控制项目及其指标确定的说明、产品质量检测和方法验证报告、包装、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安全警示、验收期等 共11部分。,1. 产品化学资料的结构不同了,2. 不再分国内新农药、境外新农药
4、3. 有效成分含量表示方法4. 理化性质5. 检测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6. 增加了相同产品认定原则7. 资料要求更全面、合理、具体,第四部分登记资料规定一、 新原药临时登记( 3.2.1.3.1至3.2.1.3.10 ).有效成分的识别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ISO通用名、化学名称、CAS号、CIPAC号、结构式、实验式、相对分子质量。若有效成分有多种存在形式(例如:盐或酯),应明确该产品最终存在形式,并注明确切的名称、结构式、实验式和相对分子量。 有效成分存在异构体且活性有明显差异的,应当注明比例,.有效成分的物化性质提供下列参数及测定方法:外观(颜色、物态等)、气味、酸/碱度或pH值范围、熔点
5、、沸点、溶解度、密度、辛醇/水分配系数、蒸气压、稳定性(对光、热、酸、碱)、水解、爆炸性、闪点、燃点、氧化性、腐蚀性、比旋光度(对有旋光性的样品)等。应给出样品的纯度,一般要求应高于98%。 3. 原药的物化性质 提供下列参数及测定方法:外观、气味、熔点、沸点、爆炸性、闪点、燃点、氧化性、腐蚀性、比旋光度(对有旋光性的样品)等。,. 控制项目及其指标有效成分含量:规定有效成分的最低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不设分级,至少取5批次有代表性的样品,测定其有效成分含量,取3倍标准偏差作为含量的下限。相关时,应规定异构体比例。相关杂质含量其他添加成分含量(稳定剂、安全剂等)酸度或碱度 pH值固体不溶物水
6、分或加热减量.,.与产品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检测方法通常包括方法提要、原理(化学反应方程式)、仪器、试剂、操作条件、溶液配制、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允许差和相关谱图等。检测方法的确认包括方法的线性关系、精密度、准确度、原始谱图等,对低含量的产品应给出最低检出浓度。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CIPAC方法的,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谱图(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品、样品和内标等),可免线性关系、精密度、准确度数据和最低检出浓度。,.技术指标确定的说明对指标的制定依据和合理性做出必要的解释。. 5批次全组分分析报告全组分包括有效成分、0.1%以上含量的任何杂质和0.1%以下的相关杂质。 全组分分析是
7、指对有关组分进行的定性和定量分析。,7.1 定性分析 对有效成分和相关杂质应提供:红外光谱(IR)、紫外光谱(UV)、质谱(MS)和核磁共振(NMR)谱的试验方法、解析过程和结构式。 对非相关杂质应提供:红外光谱、质谱和核磁共振中至少一种定性试验方法、解析过程、结构式和杂质名称。7.2 定量分析 应提供各组分的质量分数、测定方法及方法确认过程。,8.产品质量检验与方法验证报告 应提供国家级农药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方法验证报告,检验项目包括3.2.1.4规定的所有项目。报告应附相关的典型原始色谱图,并盖有检验单位公章。9.生产工艺9.1 原材料的化学名称、代码、纯度、主要杂质。9.2 反
8、应方程式(包括主产物、副产物)9.3 流程图10. 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贮运(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安全警示、验收期。,二、新原药正式登记的资料要求(3.2.2.3) 同临时登记。,三、新农药制剂临时登记( 3.3.2.3.1至3.3.1.3.11 ).有效成分的识别 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ISO通用名、化学名称、CAS号、CIPAC号、结构式、实验式、分子相对质量。 若有效成分有多种存在形式(例如:盐或酯),则应明确该产品最终存在形式,并注明确切的名称、结构式、实验式和相对分子量。 若异构体活性存在明显差别的,应明确注明有效体比例。,2.原药(或母药) 有效成分(实际存在的形式)
9、含量、相关杂质含量、性状等。3. 产品组成 加工制剂产品中所有组分的具体名称、含量及在产品中的作用。对于限制性组分,如渗透剂、增效剂、安全剂等,还应当提供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基本物化性质、来源、安全性、境内外使用情况等资料。4. 加工方法描述 主要设备和详细加工过程。5 鉴别试验 有效成分的鉴别方法。6. 理化性质 提供下列参数的测定方法和测定结果:外观(包括颜色、物态、气味等)、密度(堆密度)、粘度、可燃性、腐蚀性、爆炸性、闪点以及与其它农药的相混性等。,7. 产品质量控制项目7.1 有效成分含量(必要时包括异构体比例) 有效成分含量由标明含量和允许波动范围组成。标明含量是生产商的期望值和出
10、厂检验必须达到的下限值;允许波动范围是客户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产品保质期内按照注册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时,应满足的含量范围。要求见表1,表1 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固体制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液体制剂产品应当在产品化学资料中同时明确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以g/L和质量分数()表示的技术要求,申请人取其中的一种表示方式在标签上标注。 特殊产品可以参照表1,制定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7.2 相关杂质含量 规定相关杂质的最高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7.3 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7.4 其他与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 ,见附录。7.5 贮存稳定性 包括低温稳定性(适用于液体制剂)、热
11、贮稳定性(适用于固体、液体制剂)、冻融稳定性(适用于微胶囊制剂)。,8. 与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9. 技术指标确定的说明10. 产品质量检测与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应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和方法验证报告,检测项目为全项目。报告应附相关的典型原始色谱图,并盖有检测单位公章。11.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贮运(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安全警示、保质期。,四、新农药制剂正式登记(3.3.3.3) 除临时登记时所要求的产品化学资料外3.3.2.3,还应提供3批次以上常温贮存稳定性报告,若产品只在特定地区使用,可选择产品使用地区的年平均温度即常温。对于广泛使用的产品应于25
12、30贮存样品。对于生物制剂等特殊农药,可能需要在特定温度保存。样品应贮存在控温精度2的控温环境中。如果不可能控制温度,试验期间应每天测量并记录样品贮存温度,并统计每月的平均温度。对光不稳定的产品应避光保存。,取连续3个批次的正常生产的产品,每批次抽取的包装数应足够完成试验计划。贮存试验的样品应为未启封的原包装产品或使用类似材料包装物的产品。,1. 样品批次,2. 贮存条件,五、常温贮存稳定性报告,3. 常温贮存持续时间 通常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要求被试物在选定的条件下贮存2年。,4. 样品检测间隔 为了解产品质量的变化趋势,在产品贮存过程中通常要求于以下5个时间对供试品进行检测:初始、第3、6、12和24个月末。若产品保质期达不到2年,则应增加检测次数。,5. 产品保质期标准的基本要求,有效成分含量的分解率不大于10%,但当分解率大于5%时,应提供降解产物定性、定量资料。 相关杂质的含量不得超出可能对使用和/或安全有不利影响的范围。 样品的物理性质与贮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能确保制剂在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分散性能和对非靶标作物、生物的安全性。应根据不同剂型,合理选择控制项目,见附录A。 包装材料不被制剂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