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实验室 等级能力建设指导手册解 读2010年4月南京,目 的为提高我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水平,保障城市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依 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6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54号),等级划分级:省辖市城市供水企业和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日的城市供水企业级:供水能力在40万立方米/日以下、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级:供水能力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城市供水企业,建设要求,所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都必须建立相应等级水质检测实验室其他向社会供应生活用水的自备供水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
2、等级的水质检测实验室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员单位必须获得I级水质实验室,时间要求级实验室必须于2010年12月底以前全部按标准建设完成级、级实验室最迟于2011年底前按标准建设完成。,对主管部门的要求要督促城市供水企业加大对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强水质检测人员培训加快水质实验室的建设,评定的程序首先按照指导手册进行自评同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其初评初评通过后由当地主管部门报省厅省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评定包括材料预审、现场评审和整改认定三个阶段)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定级意见,省厅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评定方式,材料预审:省厅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请报告和资料首先进行材料预审,达不到评审要求
3、的,不予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照指导手册内容和条款要求开展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每项内容相应条款的评定结果表述为:“符合”,指满足评定要求; “不符合”,指不满足评定要求; “不适用”,指不需(或暂不)考核此项。 每项内容相应条款均为“符合”,或者有“不符合”项但经过整改后确认为“符合”的,结论为“达标”。,专家组通过选取考核样品(包括盲样考核、实际样品检测、留样复测等),要求被评定的实验室进行实际检测。考核项目需覆盖不同类型的检测方法,考核项目数量要覆盖申请检测能力中不重复参数的20%以上。其中,盲样考核数量:级不少于7项;级不少于5项;级不少于3项。,评定结论:现
4、场评审中出现“不符合”时,专家组将开出“不符合项”报告,并明确整改期限。实验室所在供水企业应向专家组长提出书面的整改报告,由专家组长确认并向省厅提推荐意见。现场评审发现有任何以下情况的,结论为“不达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未进行质量体系内审的;盲样考核结果不准确的;量值溯源严重失控的;超过改正期仍未改正的。对于现场评审结论为“不达标”的实验室,需在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等级证书的管理等级证书有效期6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由供水企业按原评定程序申请换证有效期内,省厅对实验室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体系的运行等方面不定期的抽查,等级证书的作用凡经认定的等级实验室,其检测结果可作为特许经营许可、行业考核的依据没有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供水企业,不享受“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涉及饮用水水质和安全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水质检测能力要求,注:总放射性、总放射性指标允许分包。,工艺检测能力要求 (所有等级化验室都必须满足),工作能力和要求 4.1人员数量及资质,4.2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4.3样品和方法,4.4 环境与设施,4.5记录及报告,4.6质量体系,4.7分包的规定,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