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法系,一、法系的概念,法系(Legal system)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注意:第一,法系并不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的总称,而是属于同一类型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第二,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之所以可以划归到同一类型,是因为从某种标准来说,它们具有一种共性或者具有一种共同的传统。,二、法系的划分标准,在比较法学的发展历史上,法系的分类标准经历了一个从单一性标准到多样性标准,从绝对性标准到相对性标准的过程。 1884年,日本学者穗积陈重就曾以民族差异为标准将世界各国
2、的法律划分为印度法族、支那法族、回回法族、英国法族和罗马法族。1922年,法国学者列韦乌尔曼(Levy Ullmann)以语言因素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法律划分为三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语国家法系和伊斯兰法系。1928年,美国西北大学教授威格摩尔(John H. Wigmore)则将世界各国的法律按出现时间顺序分为16个法系。 一个国家的法律“式样”、性质如何、应当被归属于何种类型,这往往是由复杂因素决定的。因此,在区别不同法系的问题上,标准也往往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三、两大法系,(一)两大法系的重要性 在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中,大致呈现出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并立之势。这里所说的两大法系指的就
3、是产生于西方社会的两个重要的法系英美法系(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与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 )。,(二)英美法系的历史发展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因此,英美法系又被称为普通法法系。 共同点: 目前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主要有:英国(苏格兰外)、美国、加拿大、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地区等。,(三)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 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总称。从历史上看,大陆法系与罗马法有着重要的渊源关系。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共同点:目前,属于大陆
4、法系的国家主要有:法国、德国、葡萄牙、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南非、津巴布韦等;亚洲的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英国的苏格兰等。,(四)两大法系之比较,两大法系的不同之处: 1.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则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2.在法典编纂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也有所不同。大陆法系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 3.在法律的分类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也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
5、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4.在诉讼程序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也有所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对抗制诉讼程序。另一方面,在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注意吸收当事人主义的积极因素,以改变自己司法制度中官僚化的习气。 此外,在法律术语、法学教育以及司法体制等方面,二者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两大法系的演变及发展趋势: 在当代,由于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两大法系的各国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方法等方面有不断靠拢的趋势。首先,法律渊源;其次,法典化问题;再次,法律的分类。,P49分析题:在有关法系的问题上,学生
6、甲与学生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甲认为:(1)法系就是指法律体系;(2)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乙认为:(1)法系是比较法学的概念,它与法律体系不同;(2)法系的划分标准具有相对性,因此是没有意义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一样,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大陆法系,判例则不是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也没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第一节 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一)权利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权利的概念: 第一、从性质上看,权利具有正当性。 第二、从内容上看,权利表现为:权利主体在一定社会关系
7、中享有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权利现象总是出现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社会关联之中。离开了与义务之间存在的社会关联,权利既无由产生,也无法运作。 其次,权利意味着权利主体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的统一。 因此,所谓权利,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正当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第三章 权利、义务与责任,(二)义务的概念 一般认为,权利和义务是两个相互对照的概念。我们既可以通过义务来理解权利,也可以通过权利来理解义务。 首先,义务同样是一个具有正当性的概念。 其次,从内容上看,义务表现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义务主体适应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行为约束。 因此,所谓义务,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
8、中,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行为约束。p54,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处于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一方面,权利与义务是人类交互行动中两个相互分离、内容对立的成份和因素。 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之间还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二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它的实用性与有效性是由他人的义务与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的。 法律义务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依法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特征 第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根据不同。 第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类型的权
9、利义务在内容上有所不同。 案例 第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运作方式与其他类型的权利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 (一)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 (二)绝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 (三)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例:,第三节 责 任,一、责任的概念 责任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 责任与义务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相当的包容性:有的时候二者的含义相同,有时,责任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义务:即,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应负的义务或者一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义务。,熊猫烧香病毒,二、法律责任的概念 对法律责任一词,法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义务说
10、。 2.不利后果说。 3.责任能力说或心理状态说。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这里所说的特定事实指的是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如果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 (一)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行政责任。 (四)违宪责任。 (五)国家赔偿责任。,事例33,台湾地区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因突然发生的恶劣天气而失事。后来,该航空公司对旅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台湾地区民用航空法第89条的规定:“航空器失事致
11、人死亡,或毁损他人财物时,不论故意或过失,航空器所有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损害,亦应负责。自航空器上落下或投下物品,致生损害时,亦同。”,四、归责与免责 (一)归责的基本原则 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的活动。 在我国,归结法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责任合法原则。 *要求2.公正原则3.效益原则4.责任自负原则,(二)免责 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免责形式:第一,时效免责。第二,不诉免责。第三,自首、立功免责。
12、第四,补救免责。第五,人道主义免责。,第四章 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第一节 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 (一)规范与法律规范 “规范”的核心意义在于其是人们行为的指针和标准,对人们的行动起着一种指引作用。 规范有很多种,如社会规范、技术规范、语言规范等,其中社会规范又包括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法律规范等。,(二)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辨析 在中国目前的大部分法理学教材中,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也是互相通用的两个概念。 有必要将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加以区分,将法律规范作为上位概念,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两种规范形式。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发挥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和规范作用。,二、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
13、律规则的结构是指一个法律规则由哪些要素构成,以及这些要素之间在逻辑上的相互连接结构。 新三要素说:任何法律规则具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例:刑法第20条,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两者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任何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的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具体情形有: 1 2 3 4,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权利性规则,三、法律规则的主要分类,义务性规则,复合性规则,2、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3、,确定性规
14、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第二节 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通常反映出立法者以法的形式所选择确定的基本价值,体现了法律的主旨和精神品格。,二、法律原则的功能 具体来讲,法律原则具有三大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和裁判功能。 1.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 2.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帕尔默继承案3.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三、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第三节 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 部门法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部门法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关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我国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 七个门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层次: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