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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常识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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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社会保险常识,课程目标,本课程结束后,你将能够 : 了解社会保险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运用基本常识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课程概述,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市现行的社会保险种类 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

2、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 退休; (二) 患病、负伤; (三)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 失业; (五) 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 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 2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1998年7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1999年9

3、月14日发布北京失业保险规定(第38号令),99年11月1日施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0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19991118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现行的社会保险种类,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地点单位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其住所(地址)所在的

4、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只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几项社会保险只进行一次登记。,社会保险办理程序,时间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书;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办理程序,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

5、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相关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人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6、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2号令规定中指依法由本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由企业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被保险人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哪些企业和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哪些企业和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城镇私营企业、外省市驻京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哪些企业和人员

7、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人员包括: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等。,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基数计算? 劳动者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2001年1月起7%。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高于市平均工资300%以上可不缴费,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基数计算?无法确定人员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基数计算? 用人单位:企业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

8、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的“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按月全额扣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包括那些内容个人帐户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1. 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2001-2002年7%;2003年以后8。 2.企业缴纳部分划入个人帐户。2001-2002年4%;2003年以后3%。3.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企业新招聘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招人员以本人到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

9、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养老保险,职工流动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转移?,职工在规定的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跨统筹范围(外省市的统筹范围)流动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其全部个人帐户,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如何计算缴费年限?,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继续缴费后其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前后合并计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什么?,规定实施后,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额度的多少。因此,职工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额度越

10、高,其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反之则低。这充分体现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养老保险,企业职工退休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如职工退休时按京劳法发95463号文件规定,以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企业职工退休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满1

11、0年以上;在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如何计算继承额?,按照规定要求,被保险人在职或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被保险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退休人员去世前个人帐户储存额已支付了一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因此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继承额是支付一定时期的养老金的余额部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如何计算继承额?,养老保险,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帐户继承额为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合计。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继承

12、额为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 。 (三)个人帐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人员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予以封存 。,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养老保险,被保险人按规定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个人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时,个人帐户的余额部分继续参照银行规定的同期居民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养老保险,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纳入统筹时不含副食补贴7.5元)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

13、养老金由个人帐户中支付,并按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冲抵。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养老金,在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由养老保险基金中继续支付,至死亡时止。,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居住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邮局和工商银行发放。,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养老保险,按1998年市政府2号令的规定,新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在符合养老条件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

14、120。,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四部分计发: (1)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其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计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1%的计发比例;,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养老保险,(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3)过渡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额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被保险人

15、退休再乘以退休时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4)综合性补贴:按本市现有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渡性补贴,统一按147.5元(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为元;与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通婚的其它民族为 元)发给。,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支付?,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起,构成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失业保险,什么是失业保险?,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哪些

16、特征?,1、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选择的自由。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未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失业保险,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哪些特征?,失业保险,2、普遍性。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面包括除国家公务员外的所有城镇劳动者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单位不分部门和行业

17、,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雇工)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雇用)或工作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规定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哪些特征?,失业保险,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单位筹集的失业保险费,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统一管理、使用。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为保证失业保险金正常支出,财政还要给予必要补贴,以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尚未就业的人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成长的劳动力;二是就业之后失去工作,中断就业的人员,通常叫失业职工,也叫就业转

18、失业人员。后一部分是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什么叫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失业保险,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 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什么叫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范围有哪些?,失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投资

19、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范围有哪些?,失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工人、有城镇职工的乡镇企业及其城镇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农民合同制工人。 上述单位的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标准?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2、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

20、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标准?3、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4、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人员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 按规定履行缴费义

21、务满一年; 3.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2. 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如: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失业保险,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 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6. 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 情形。,失业保险,哪些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2、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在何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或者办理了就业登记的;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3. 应征服兵役的; 4. 考入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的; 5. 移居境外的;,失业保险,在何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9. 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程序?

23、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

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 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4.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为: 1. 累计缴

25、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失业保险,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标准为333元;4.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 5.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本条标准,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6. 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发放标准一律按 291元发放。,失业保险,何为不列为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 1. 1999年10月31日前中断就业前的工龄; 2. 已计算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连续工龄和缴费时间; 3. 未按

26、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失业保险,失业人员能够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失业保险,失业人员能够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超过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

27、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本市在职职工丧葬费的标准,一次性发给800元丧葬补助金。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照死者生前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供养人数给予一次性抚恤金:供养1人的,给付6个月的抚恤金;供养2人的,给付9个月的抚恤金;供养3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的抚恤金。,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何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1.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2.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3.失业人员从事自由

28、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 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怎样领取生活补助费

29、? 单位与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使用农村劳动力的证明、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或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和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汇总表、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表到参统的社保中心,核定本单位农民合同制工人缴费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办理领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手续。经社保中心核准后,将生活补助费统一拨付给单位,由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保险,外省市城镇人员怎样参加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京就业的外省市城镇人员也应参加北京市失业保险,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的标准缴纳失业保

30、险费,并按下列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使用外省市人员的证明和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对继续在本市就业的,开具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失业保险,外省市城镇人员怎样参加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外省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关系一起划转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到户口所在地

31、领取失业保险金;继续在本市就业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记录缴费时间;失业的,按照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是如何管理的?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集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存入市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如何给予行政处罚?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单位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 1.对不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和不按规定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

32、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迟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失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失业保险

33、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视情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那些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2月20日颁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1年3月19日颁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9号)中的规定:, 那些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适用范围中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等。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中共中央组

34、织部或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医疗保险, 那些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适用范围中的职工包括:本市及外省市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指其中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指内地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那些部分?1、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4、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5、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医疗保险, 个人如何缴

35、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2、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 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医疗保险,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1、用人单位按全部

36、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2、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3、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载那些款项?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按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基金。,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多少划入个人帐户?1、不满35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

37、户;2、35岁以上不满45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那些医疗费用个人帐户支付?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不够怎麽办?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即:个人帐户金额不足支付个人应负担

38、的 医疗费时,不允许透支。,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那些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渗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治疗费用。,医疗保险,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1、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 那些算工伤? 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

39、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造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以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 那些算工伤? 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 定为工伤: 5、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病复发的; 8、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

40、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的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工伤保险, 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发病算不算工伤? 职工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或因公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一至四级的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 工伤由哪个部门进行认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

41、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的期限要求多长?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在15日内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填报;在30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需提供那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一式四份);2、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保

42、险, 工伤认定需提供那些材料?5、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明。 1)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 2)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能得出结论?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企业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对证明材料不全的,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最长15日)补齐;需要调查取证的,在调查结束后7个工作

43、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工伤保险, 工伤证由谁发?发给谁?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工伤职工。 对符合工伤条件、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认定通知应当依据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明确其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和诊断结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工伤职工个人颁发工伤证。,工伤保险, 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被保险人因公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被保险人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被保险人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

44、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保险, 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由谁出?,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企业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支付。 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工伤医疗费用由顾主支付。,工伤保险, 工伤在哪里治疗?,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必须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职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的大病统筹定点医院或者指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职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回大病统筹定点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保险

45、, 职工工伤医疗期如何确定?, 工伤医疗期指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各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业和被保险人。,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交不交工伤保险费?, 企业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行业差别费率确定的标准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 单位交多少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工伤保险费差别率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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